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交通事故 > 事故赔偿 > 赔偿标准
以维护他们母女(未成年人)的权益。     大章获得赔偿分为两大部分:来自交通肇事方和其保险公司的赔偿(章自己承担部分交通事故责任,赔偿总数约30万);来自大章生前投保的死亡保险的保险金(4份,共计20万)。交通肇事方的赔偿主要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约21万)、被抚养人生活费(约7万)三个部分
咨询律师: 刘波
学习驾驶员在教练员的监护下驾驶,因违章发生交通事故的,教练员应当承担事故的全部或者部分责任。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山东2010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含国有经济同行业平均工资标准) 山东省统计局2009年度有统计数字标准;该标准自2010年5月1日实施。该标准适用于除青岛市以外的所有地市。 一、2009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7811元/年、1484.25元/月、48.80元/日。 二、2009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12013元/年、1001.08元/月、32.91元/日。
咨询律师: 肖本岗
致使无法进行正常工作或进行正常经营活动而丧失的工资收入或者经营收入。是一种积极的财产减损,表现为财产的应增加而未增加。 (二)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误工费的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咨询律师: 刘波
在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受害人通常会进行伤残鉴定,以确定是否达到伤残以及伤残等级,从而确定是否主张残疾赔偿金。而如果达到了伤残等级,并有被扶养人的话,被扶养人一般也都会参与到诉讼中来,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
咨询律师: 肖本岗
运用于个案的审判活动之中。而近一年的实务运作,又频频暴露出许多新的司法难题,毕竟,《道路交通安全法》因其固有的抽象性,不可能穷尽规范司法实务中所滋生的种种专业化问题。
咨询律师: 肖本岗
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是指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由于我国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诉讼时效期间只有短短的1年,因此,确定其起算时间就特别重要,而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又因其特殊性,时效期间的起算规则更是长期困扰民事审判工作的一个难点。笔者对审判工作中几个常见规则,逐一加以分析、评判,指出各自问题及缺陷所在
咨询律师: 刘波
我国《民法通则》第 136 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第 137 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咨询律师: 肖本岗
[赔偿标准] 怎样计算丧葬费?
丧葬费是指在交通事故中死亡,其家属为了处理死者后事而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一般包括运尸费、火花费、购买普通骨灰盒、一期骨灰存放费以及雇请抬丧人员所支付的劳务费和必要的交通费等合理费用。 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计算。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对于住院的伤残者,应当支付适当的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标准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住宿费和伙食费常见于以下几种情况: 一、伤者在外地门诊就诊,当天不能返回及等待检查结果过程中
咨询律师: 胡骅
从事营运的行业主出于行驶便利、经济结算快捷等原因,将私有机动车辆挂靠在某些单位,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很容易引起赔偿主体上的争议。如果我们仅依照立法、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概然性地将挂靠单位也列为事故赔偿责任主体,显然与立法精神和物流行为理论以及客观实际相违背,因而要视具体情形而定。 1、名义上挂靠而与被挂靠单位无运行利益分配之情形。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身份证明及街道、乡镇政府的证明。 十三、住宿费证据 到外地就医、配置残具、参加事故处理等必须在外地住宿的,应有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同意的证明及住宿的发票。 十四、事故现场证据 事发当时的照片、目击证人等。 律师提醒:各地法院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要求的证据各不相同,建议提交相关证据
咨询律师: 刘波
c=ct×c1×(ih+∑ia,i)(∑ia,i≤10%,i=1,2,3……在这个公式后,附录b是这样让我们理解公式运用的:c——伤残者的伤残实际赔偿额,元;ct——伤残赔偿总额,元; c1——赔偿责任系数,即赔偿义务主体对造成事故负有责任的程度,0≤c1≤1; ih——伤残等级最高处的伤残赔偿指数,即多等级伤残者,n高伤残等级的赔偿比例
咨询律师: 刘波
交警的事故认定主要根据各方当事人的违章情况、事故的成因等从专业的角度对事故进行认定。在诉讼中,该认定可能作为任何一方或几方当事人的证据。 法院对赔偿责任的划分,是基于举证质证的情况,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作出的判决。如,机动车和行人发生事故,法律规定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行人违章的,只是减轻机动车的责任。 交警的事故认定在民事诉讼中同其他证据一样,要经过质证等程序才能确定其证据效力。
咨询律师: 刘波
 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咨询律师: 刘波
计算方式广东标准农村深圳标准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待实际发生后另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护理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咨询律师: 肖本岗
事故死亡赔偿大幅提高,营养费首次列入赔偿范围 广东省公安厅近日公布了广东省2004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从6月3日起至2005年5月29日24时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或虽在此前发生但尚未完成调解的道路交通事故,均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和计算方法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北京市2010年度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赔偿金标准 伤残情况 死亡赔偿金或残疾赔偿金 精神抚慰金 死亡 城镇居民标准 534760=26738元*20年 5万-10万 农村居民标准 239720=11986元*20年 一级 城镇居民标准 534760=26738元*20年 5万-10万 农村居民标准 239720=11986元*20年 二级 城镇居民标准
咨询律师: 肖本岗
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实际上,车辆营运的预期收入是可以计算出来的, 根据与他人订立的合同或所在地同行业收入标准, 即可确定受损车辆每天的纯利。但要仅限于有营运资质的运营车辆,修复期间要参照在修理厂实际修理天数和损坏程度酌情确定。 对于受损车辆停运损失的计算。
咨询律师: 肖本岗
道路交通事故是一种侵害财产权的行为,会造成包括车辆毁损在内的诸多财产损害,修复后车辆减值损失应否予以赔偿,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所以争议颇多。反对者的理由是,对于受损车辆,已经得到修复,其损失基本得到弥补,而车辆减值损失并不明确,在现实中没有实际体现出来。且在道路交通事故民事赔偿案件中主张车辆减值损失
咨询律师: 刘波

赔偿标准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7 业务咨询人数: 178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