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标准]
行人横穿铁路被撞 火车未停承担半责
认为,邢春荣、邢四是成年人,对横穿铁路所引起的危险性及可能发生的严重后果应当有足够的认知能力。二人横穿铁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第五十一条“禁止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的规定。对于横穿铁路可能遭受严重伤害的后果,邢春荣、邢四采取放任的态度,其自身具有过错,应当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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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赔偿标准]
大货司机疲劳驾驶撞死2人竟不知
司机徐海林因疲劳过度,迷迷糊糊中将两人撞死,而他自己竟浑然不知。1月18日,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法院一审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徐海林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赔偿二被害人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20余万元。 2005年8月16日凌晨2时许,徐海林驾驶苏cz4869号蓝色解放大货车在行驶途中,因困意正浓加之过度疲劳,将行人杨某、马某撞倒,致杨、马二人当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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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赔偿标准]
5龄童车祸致残 16年后再索赔胜诉
五岁儿童遭遇车祸致残,但因在协商赔偿时对残疾用具及更换等费用上计算有瑕疵,16年后,伤者据此起诉肇事方。日前,河南省义马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义马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农林分公司补偿原告穆远鹏残疾辅助用具及相关费用3687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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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赔偿标准]
公共汽车急刹车摔伤乘客赔偿千元
胡女士在乘坐公共汽车时,因发生事故司机突然紧急刹车而摔伤。事后,胡女士找到公交公司要求赔偿,但几经交涉未果。无奈,胡女士将公交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公交公司赔偿。日前,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公交公司赔偿原告胡女士医疗费一千余元。 2005年2月27日,胡女士乘坐该公交公司的公共汽车从四路通到角门,刚上车尚未站稳,公共汽车便与一辆小客车发生刮蹭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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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赔偿标准]
两船相撞殃及大桥 海安政府索赔胜诉
两船交会时发生碰撞,造成大桥严重损毁。为讨损失,江苏省海安县人民政府将这两船民和船舶的经营人告上了法庭。2月22日,海安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尚启宏赔偿原告海安县人民政府桥梁损坏修复费用及设立禁行标志的费用76409.4元,被告许金生赔偿17.82万余元(含已给付的3.1万元),被告某航运公司对许金生的上述义务负连带责任,同时责令被告许金生与被告尚启宏互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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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赔偿标准]
骑车妇女摔下桥被轧身亡
骑车妇女摔下桥被轧身亡 法院调解公路局等三家救济3.6万元 骑车人蓝某从非机动车道掉下机动车道后被梁某驾车轧死,蓝某家属认为该桥的所有人、管理人和设计者存在过错,遂将三家单位告上法庭,要求赔偿。3月10日,经广西宾阳县人民法院调解,某公路局等三家单位给予死者家属救济金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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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赔偿标准]
面包车撞上三轮车 保险公司赔偿
3月15日,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第三者责任险引发的状告保险公司索赔案,保险公司被判支付交通事故受害人保险金5万元。 2004年12月26日晚,浙江省仙居县人徐某驾驶郑州一家公司所有的面包车,在209国道三门峡水上乐园门前由南向北行驶时,撞上由西向东行驶的陕县人薛某驾驶的人力三轮车,致薛某及面包车上的一名乘车人受伤。经交警部门事故认定,两辆车的司机均负该事故的同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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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赔偿标准]
妹妹被撞伤 哥哥来扣车
妹妹出车祸被撞伤后,哥哥擅自将对方的车辆扣留,结果被车主告上法庭。3月17日,河南安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因交通事故而引起的扣车赔偿纠纷案,被告李玉被判返还原告谢某的车辆,并赔偿损失。 2005年5月28日18时许,家住安阳市北关区的农民谢某驾驶一辆农用营运四轮柴油车沿大白线由南向北行至该县铜冶镇官司村路口时,与由东向西李兰无证驾驶的无牌二轮摩托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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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赔偿标准]
受雇司机酿车祸 事故责任不能脱
虽然是受雇于他人,但如果在行驶过程中因自己的过错酿下事故,司机仍然不能完全脱责。日前,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2002年4月2日起,房山区天地运输服务站(化名)的车主方婷(化名),以每月工资1000元为条件,雇佣丁笑(化名)为她运输货物。而丁笑所驾驶的是由方婷自己购买的一辆东风货车,只是由于挂靠关系,在行驶证上登记的车主为天地运输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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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赔偿标准]
乘客免费乘车受伤 司机承担赔偿责任
近日,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法院审结了一起乘客免费乘车受伤,司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判决被告迟明亭赔偿原告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法医鉴定费等费用共计7 000余元。 2002年12月21日17时30分,原告时某乘坐被告迟明亭驾驶的两轮摩托车,与被告迟明鹤(无证驾驶两轮摩托车)一起沿秦楼街道田家村北的柏油路由东向西行驶,迟明鹤驾车在前,迟明亭驾车随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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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例
在应当投保的责任限额内按照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在城市经商、居住,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有关损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 【代理思路】本案中,律师代理的是被告于某和张某。就本案特点而言,对被告明显不利,但是律师经过仔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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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赔偿标准]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及赔偿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99次会议通过)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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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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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赔偿标准]
广西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的通知 桂公通〔2007〕148号 各市、县(县级市、市辖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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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赔偿标准]
雇员驾车发生交通事故,雇主应该承担责任
如雇员造成他人的损失是基于正当防卫,则雇员可以免责,雇主当然不用对外承担责任。 在雇主对外承担责任的同时,若雇员是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则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所谓重大过失是指,行为人因疏忽或过于自信不仅没有遵守法律对他较高的注意之要求,连人们一般应该注意并能够注意的要求都未达到,以致造成某种损害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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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赔偿标准]
张德军“见义勇为”案部份应按交通事故处理
小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案中公安、自诉人及其委托的律师和法院均有一些失误。公安应立交通事故案;自诉人应请求公安立交通事故案对自己更有利,自诉人委托的律师应建议其当事人这样做,而不宜以张德军犯故意伤害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院不宜在判决书中认为“没有因果关系”。 此外,张德军的追赶行为仍有部份是见义勇为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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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赔偿标准]
2014年广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的通知 各市、县(县级市、市辖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宁铁两级法院、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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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雇主责任应怎样确定
雇工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伤,应由雇主负责赔偿,这已成为司法界共识。但是,对于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受伤的雇工,雇主的赔偿责任,应以何为标准?按照职工工伤的相关待遇确定赔偿标准?还是按照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确定赔偿标准?抑或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确定赔偿标准?因几个标准所产生的赔偿数额相差悬殊,如何选择适用,常常成为争议的焦点。编发此文,供大家探讨研究。 ?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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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赔偿标准]
司机单方交通事故死亡的雇主责任
承担赔偿责任,因王某对造成其死亡的交通事故,本人有重大过失行为,依法应减轻被告熊某的赔偿责任。遂判决被告熊某赔偿原告因王某交通事故死亡造成的损害丧葬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的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共计105562.52元。 〔问题〕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到损害,雇主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雇员有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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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赔偿标准]
雇员司机单方交通事故引发的雇主责任及其追偿权
路面上也无障碍物,事发时该车也未与任何车辆或行人发生碰撞,对此单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为司机张某某负全部责任。 该起因雇员司机单方交通事故致自身及同车人受伤和车辆受损,引发的雇主李某某的损失共有三部分: 第一部分第三人王某的损失。即需赔偿第三方王某的各项费用3万元。 第二部分雇员张某某的损失。即需赔偿雇员张某某的各项费用8.75万元。 第三部分雇主李某某自己的车辆损失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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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