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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61次会议通过,自2001年3月10日起施行。 《解释》的基本指导思想是贯彻民法通则维护公民(自然人)的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的立法精神,确认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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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 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国家赔偿法》第34条规定: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死亡的,应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由此可见,死亡赔偿金是不法致人死亡时特有的财产损害项目,是对受害者近亲属的赔偿,有以下特点:1.死亡赔偿金并非死者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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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标准、及证据的收集   来源:石家庄律师网     石家庄交通事故律师,张峰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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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标准] 杭州滨江交通事故律师
2012年浙江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971元;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437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3071元; 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96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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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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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索赔的处理步骤、流程   第一步,交通事故发生后的应对措施。   1、拨打120急救电话对受伤人员进行救助,并可以采取一些恰当的紧急救助措施。   2、保护好现场。如果因为救助伤者或恢复交通秩序等原因,需对伤员、车辆的位置进行挪动的,一定要标好位置,以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清。    3、自行达成赔偿协议或者拨打“122”电话报警。    第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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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安徽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根据安徽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于2012年02月23日公布的《安徽省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安徽省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等数据已经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2012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应根据省级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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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受害人指交通事故致人伤亡依靠受害人抚养的近亲属,其生活来源丧失的,要依法对被抚养人承担全部赔偿。 4、全部赔偿应当包括对受害当事人为恢复权利,减少损失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的承担.如对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的承担。 5、全部赔偿原则不仅包括赔偿财产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还有精神损害赔偿。 6、全部赔偿原则赔偿的是合理的损失,不合理的损失,借故增加的开支,不予赔偿。 (二)、财产赔偿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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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的赔偿的项目 依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民法通则|】以及【侵权责任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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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河北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关参考数据 根据河北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河北省调查总队,于2012年2月23日公布的《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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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2011年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陕西省201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5028元 陕西省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8245元 陕西省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378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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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河南省交通事故二级伤残赔偿标准  一、 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和康复所必需的费用主要包括:挂号费、检验费、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及其他 必要的医疗费用。因侵权行为诱发受害人其他疾病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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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河南交通事故一级伤残赔偿标准 一、 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和康复所必需的费用主要包括:挂号费、检验费、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及其他 必要的医疗费用。因侵权行为诱发受害人其他疾病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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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河南省人身损害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根据河南省统计局2012年2月29日《2011年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根据《2011年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2年或2012年一审辩论终结前,河南省法院在审理交通事故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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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北京市人身损害(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903元; 农民人均纯收入14736元; 城市居民人均生活费支出21984元; 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1107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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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8月,林某一家三人乘坐甲汽车运输公司的客车外出打工,车行至c321线1792km+300m处与b货运公司的货车相撞,致客车上多人受伤,两车受损。林某三人受伤后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现场送往医院紧急施救。同月11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货车驾驶员负此事故全部责任,客车驾驶员不负责任的认定。林某三人住院八十五天后出院经有关部门评定分别为九级、九级、十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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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管理、使用、收益,张某是杜某雇请的司机,应由杜某承担赔偿责任。杜某则认为曾某是肇事车辆的法定车主,自己虽是雇主,应与曾某各承担部分赔偿责任,并提供了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咨询律师: 肖本岗
[赔偿标准] 一起案件 两种赔偿标准
再审申请人冒某不服原审判决,向本院审判监督庭提出再审申请,认为其本人的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年限也应与丁某某一致,以16年计算,金额应为56848元,原判决计算错误,要求予以改判。 法院审判监督庭经复查后认为: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九项之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
咨询律师: 刘波
的调解下,由对方车辆驾驶员赔偿被告人的车辆修理费。被告人雷某诈骗的85000元赃款均挥霍殆尽。 分歧: 本院在审理过程中,产生了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雷某故意制造“交通事故”从而获取赔偿,有明显的非法占有的目的.利用享有的路权优先原则故意碰擦被害人变道车辆,造成系被害人的过错所引起的交通事故的假象,并以此相要挟,致使被害人迫于无奈交付了赔款。
咨询律师: 肖本岗
日前,北京市房山区法院审结了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这起案件的原告高菲(化名)由于在保险合同期内擅自改装了保险车辆,导致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车子开到没有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撞死行人。昨天,江西人刘某被海曙交警大队判定承担这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在海曙中山西路与文化路交叉口,这是一个丁字路口,路口没有人行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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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标准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6 业务咨询人数: 120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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