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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规定] 预防交通事故措施
表明,提前参加驾驶技术学习并考核合格的青年后来不大容易出交易事故。 统计表明,在死于交通事故的人中,有1/4的人是15—24岁的青年人。法律将规定,严重违章的、驾驶经验不足的开车人必须进行“补课”。 改革驾驶执照考核制度。 人们一直在谈论改革驾驶执照考核制度,但却一直没有真正进行这一改革。驾驶理论考试是从1975年开始实行的。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往往因紧张、害怕、受伤等原因,而不知所措。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该怎么做,才会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益呢? 一、千万不要紧张,立即打“122”电话报警 报警时,要将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如道路名称、路段)、车型、车号以及人员伤亡情况讲清楚,如实回答接警人的询问并留下联系电话和地址。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罚款常常和其他处罚一起给与,但是也有单独适用罚款的情形。     1、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员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
咨询律师: 刘波
[处理规定] 事故车可以扣留多久?
发生交通事故后,因勘查等需要,交警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2条第二项规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 ,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交警有权扣留事故车的期限是多久?《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可以依据协议书以及其他依据,报警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决交通事故赔偿事宜。当事人未在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当事人应当在提出请求后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交通事故证据。同样的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事故引起的赔偿责任的,也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所以律师认为双方自愿协商解决不报警的,特别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     私了时候该注意哪些,该做哪些事情呢?
咨询律师: 刘波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提示:交通费包括但不限于机票、火车票、地铁票、出租车发票和公交车充值卡发票等。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处理规定] 交通事故现场保护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后,当事人应当立即停车抢救伤者,并采取措施,对现场的范围,车辆行驶轨迹、制动痕迹、其他物品形成的痕迹、散落物等进行保护。当事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保护交通事故现场。 1、不准移动现场上的任何车辆、物品,并要劝阻围观群众进入现场。对于易消失的路面痕迹、散落物,应该用塑料布、苫布、苇席等可能得到的东西加以遮盖。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在起诉时,若当事人本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则应当以其本人名义,由其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提起诉讼。即使当事人在起诉时未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而自行行使诉讼权利,但诉讼过程中被确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亦应当在诉讼中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 中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构成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条件为“未满十周岁”和“完全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即年龄和认识判断能力,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构成不需要二者都具备,年龄和认识判断能力是“或”的关系,只要二者具备其一即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被人民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根据他健康恢复的状况,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宣告他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咨询律师: 刘波
辆(包括秘密使用他人车辆和取得他人车辆的所有权)造成交通事故时,机动车所有人不仅主观上无过错,且自己也是受害人,根据公平原则,不应对其他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该类汽车交通事故的赔偿主体仅限于盗开他人机动车辆造成交通事故的人。 2、机动车驾驶员在非执行职务的情况下,即擅自开车造成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应当由本人承担民事责任。
咨询律师: 肖本岗
“私了”交通事故,不但是解决问题的一种方法,而且从更高的意义上讲,也是检验和衡量现代人们的交通意识,文明程度,交通和谐的一个尺度之一。
咨询律师: 刘波
一般认为,除单方交通事故外,交通事故是双方或多方之间因发生碰撞、辗轧、刮擦、翻车等事故引起的。但在交通事故中,还有一种情况是既没有发生碰撞、辗轧,也没有刮擦、翻车等现象,甚至还没有违章现象,但也是引起交通事故发生的直接或间接的原因(暂且称其为第三者因素),由于第三者因素在交通事故中的“隐蔽性”,往往被疏忽,因此极易逃避责任,甚至依目前的有关法规也无法追究其责任。
咨询律师: 肖本岗
机动车驾驶员在道路上行驶,经常要和交通警察打交道。交通警察的职责是依法管理交通,维护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纠正违章,处罚违章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遇有交通警察出示停车示意牌时,任何车辆必须停车接受检查。除“停车示意牌”外,大多数情况下,交通警察用规范的手势示意驾驶员停车。 机动车驾驶员在行车中,遇到交通警察示意停车检查时,具体应该怎么做呢? 1.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处理规定]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步骤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4.裁决处罚。
咨询律师: 肖本岗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必须立即停车。停车以后按规定拉紧手制动,切断电源,开启危险信号灯,如夜间事故还需开示宽灯、尾灯。在高速公路发生事故时还须在车后按规定设置危险警告标志。   及时报案   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及伤亡情况,打电话或委托过往车辆、行人向附近的公安机关或执勤交警报案,在警察来到之前不能离开事故现场,不允许隐匿不报。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决定,并通知争议各方。 2、当事人未在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当事人应当在提出请求后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交通事故证据。
咨询律师: 肖本岗
有争议应当迅速报警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
咨询律师: 肖本岗
随着经济的发展,汽车的普及,交通事故的发生越来越来频繁。发生交通事故后势必要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怎样依法索赔,最大程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聘请专业律师帮助处理交通事故是一条最佳途径。  一、专业律师为您代理处理交通事故有下面几大好处。 1、使您从复杂繁琐的事故处理事务中脱身出来,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咨询律师: 刘波
按照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在北京市道路范围内发生的交通事故,三种情况允许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仅造成车物损失或者人体轻微伤,可由一名交警按照简易程序处理;仅造成车辆损失且车辆尚能行驶;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且基本事实清楚,当事人应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 但是,无证驾驶、酒后驾车、单方事故-三类事故当事人不能“私了”,必须由交管部门处理。
咨询律师: 刘波
构成道路交通事故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要素和三个常规条件: 构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四个要素是: 1、事故必须是发生在道路上的。 2、事故必须是因违章行为造成的。 3、事故必须要有损害后果。 4、当事人在主观上必须有过失。 三个常规条件是: 1、当事人各方中至少有一方使用车辆,如果各方都是行人而发生的事故,则不构成道路交通事故。
咨询律师: 刘波
驾驶擅自更改发动机号码或车架号码的车辆;     驾驶超过报废期限的车辆;驾驶私自拼装的车辆;驾驶拖拉机在市区或其他主干道行驶;驾驶非营运车收费载客妨碍交通秩序;机动车排放黑烟或超标;有三次交通违章行为未处理;     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时开车;     与被查缉的走私或者盗抢车特征相同的车辆;     造成交通事故或交通肇事以及其他违法犯罪嫌疑
咨询律师: 刘波

处理程序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3 业务咨询人数: 95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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