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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调解书具有怎样法律效力 钱亮问:前不久,我驾车不慎将一行人撞伤,经交警部门调解,达成了赔偿协议,由我一次性支付对方医药费、误工费等费用三万余元。可过了几天,对方反悔,要求我再支付八千元,并说若我不同意,则起诉至法院。请问,交通事故调解书具有怎样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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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调解] 交通事故调解书的效力2
人请求变更、撤销和解协议。4.原告以和解协议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的处理有遗漏事项,或和解协议签订后有新发生费用为由提起诉讼要求增加部分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对其请求事项进行审查,对和解协议确未涉及的部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范围和标准处理。5.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解除和解协议的,应予以准许,并对损害赔偿依法处理。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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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公安局交警大队: 当事人姓名 ,性别 ,年龄 , 身份证号 ,车辆牌号 , 联系电话 ,现住址或单位 , 于 年 月 日 时在 发生 交通事故。未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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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在处理交通事故中主持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属于行政调解的性质,不具有民事合同效力,不得以此为依据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中不能直接确认行政调解协议的效力,当事人要求履行调解协议的,不能予以支持,人民法院应根据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的实际损失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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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 甲 方: 身份证号: 甲方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乙 方 :  身份证号: 乙方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2006年 月 日7时50分,甲方驾驶京 8号波罗轿车由 岭去 ,行至 县 公路101km+700m处时,与横过公路的行人 相撞,撞后,轿车驶入沟内,造成 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乙方通过 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支付了甲方伍万元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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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因双方对赔偿事宜未能取得一致意见,对方说已经达成协议,并且当时王先生还能自如行走,对王先生发生的医疗费等不予赔偿。王先生没有办法,准备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王先生问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院支持?律师分析:道路交通事故经公安部门调解达成的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在交警主持下,自愿就事故所承担的责任及处理所达成的协议,是当事人对自身权利义务的处分,属民事合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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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解决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问题上,公安机关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称为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调解协议。这是发生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双方解决损害赔偿问题的依据。然而,由于相关法律规定的缺失,理论和实务界关于交通赔偿协议的性质争议颇大。有认为是行政行为的,有认为是民事和解协议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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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书送达给双方当事人。 4.人民法院对请求交通事故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案件收费50元。 5.交通事故调解协议经过司法确认后,赔偿义务人拒不履行的,赔偿权利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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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交通事故调解协议经过司法确认后,赔偿义务人拒不履行的,赔偿权利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 试行范围: 莞城、东城、南城三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内 这项便民措施近日在莞城、东城、南城三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开始试行,当事人在事故调解结束后可以直接到事故发生地所属辖区的人民法庭进行司法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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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方:王小燕 谢翠云 黄婷 黄媛 被告方:陕县宏通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原告王小燕、谢翠云、黄婷、黄媛诉被告陕县宏通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案,经双方协商,已同意和解,现达成和解协议如下: 一、经原、被告双方协商确认,本案交通事故各项损害赔偿项目和费用为:死亡赔偿金67796.20元、原告谢翠云生活费10545.68元、原告黄婷生活费1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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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规范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调解的问题。事故赔偿一定要交警出面吗?拿不到钱可以强制扣车吗?省交警总队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调解要双方自愿申请,不能强制指定一方交付押金,更不能用强制扣车方式催款。下面是为你准备的规范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调解的内容。 事故赔偿一定要交警出面吗?拿不到钱可以强制扣车吗?省交警总队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调解要双方自愿申请,不能强制指定一方交付押金,更不能用强制扣车方式催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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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调解] 交通事故调解程序答疑
双方当事人可以调解吗? 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须在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主持下进行。调解的时间、地点、方式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 调解的期限? 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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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成立的桥头胡交警中队运用司法调解程序对发生在辖区内的一起交通事故进行了司法调解。通过这次调解,各方当事人的损害赔偿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运用人民调解委员会对道路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问题进行调解,是该中队成立以来的首次尝试。 今年10月2日14时20分许,家住宁波市江东区黄鹂新村的李某驾驶浙b1f6xx轿车从象山返回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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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汽车进入千家万户,交通事故的调解及保险理赔成了老百姓十分关心的话题。近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积极与交警部门、保险协会加强沟通,邀请保险公司直接参与调解,三方磋商,联合推出通事故损害赔偿新举措——一站式理赔服务。此举既能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又为保险公司赢得市场,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和经济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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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义务人、权利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予调解。调解赔偿程序如下: 一、审核。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交通事故当事各方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申请书”进行审核: (一)申请人是否具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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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进行,能较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且有期限短、效率高的优点。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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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调解] 交通事故调解期限
为了促进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使侵权行为当事人及时受到民事制裁,使蒙受损害的当事人能及时得到损害赔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义务人、权利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予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 (一) 调解期限的开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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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文讲述了交通事故调解期限的相关法规。交管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10日。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律咖网交通事故处理栏目为您提供交通事故调解期限相关法规,交通事故调解期限相关法规有哪些,想知道交通事故调解期限相关法规,尽在律咖网交通事故处理栏目。 交管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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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调解] 交通损害赔偿调解知识
导读:交通损害赔偿调解不是损害赔偿的必经阶段,只有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予调解。当事人在申请中对检验、鉴定或者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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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另一死者倪某,叶呈已按城镇居民的标准赔偿。 7月30日,黄岩法院作出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叶呈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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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法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8 业务咨询人数: 198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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