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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栏目为您提供最新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交强险、其它保全理赔知识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交强险法条生歧义,无证驾车赔不赔?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其余损失由肇事司机王某承担。 受害者索赔,保险公司能否拒赔交强险? “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由此定义可知,受害者属于交强险的赔付对象。 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险赔偿是不同的。
咨询律师: 胡骅
交强险,法院首次依职权审核医疗费 余香成 [案情简介]  2006年11月4日,邓某驾驶赣k小客车,在东莞市东坑镇掉头过程中与原告李某驾驶的粤s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原告受伤、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邓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因肇事车辆赣k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保险期间2006.9.14—2007.9.13,受害人李某将肇事司机及保险公司诉至东莞市人民法院,请求赔偿医疗费6214.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 被保险车辆责任情况死亡伤残 赔偿限额医疗费用 赔偿限额财产损失 赔偿限额被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中有责任 110000元 10000元2000元被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中无责任 11000元 1000元100元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保险基础费率表 车辆大类序号车辆明细分类保费(元) 一、家庭自用车 1 2 家庭自用汽车6座以下 家庭自用汽车6座及以上
咨询律师: 胡骅
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交强险”实施后,车主需要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综合起来考虑购买,最大目的就是要使自己投的保险,涵盖大部分事故风险。 保险专家表示,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要求赔偿的损失,很有可能超出“交强险”限额,剩余的部分还需要通过由商业三者险来补充。在深圳,如果交通事故致1人死亡,将抢救费用、丧葬费用和死亡补偿金等合并计算,总的赔偿数额可高达数十万元,单有“交强险” 是远远不够的。
咨询律师: 胡骅
关于做好摩托车交强险有关工作的通知2010-02-22【字体:大 中 小】【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当然,听证的主要意义,不在于一次费率和保额调整了多少,而在于它为我们未来的公平、公正博弈开启了空间。盘点本次听证会的诸多“亮点”和不足,将为未来开启更大的博弈空间埋下伏笔。此前交强险“费率高,保额低”一直备受质疑,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费率的产生不公开、不透明,没有经过公众质询和听证。听证会的召开,无疑是顺应民意之举。 亮点之一:听证会代表的产生,发生了一场“革命”。
咨询律师: 胡骅
投保时,投保人应当如实填写投保单,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重要事项,并提供被保险机动车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 (2)签订交强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 不得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之外,向保险公司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3)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 (4)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赔付1万元,超过部分由b自己承担。 无责的情况下,只需由交强险进行赔付,无责的驾驶员并不需要承担费用。无责驾驶员有时候出于人道主义精神可能需要垫付抢救费用,这笔费用有可能无法追回就是了。而且一般来说,交警会直接将医疗费用垫付通知书直接给到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先行垫付抢救费用。所以大可不必因为交强险无责赔款而放弃开车,对你一点影响都没有,相反比以前还更加保障全面。
咨询律师: 胡骅
属于"本车人员",确实不属于交强险中的受害人。但在本案中,应当对交强险的适用范围做广义理解,当李某下车后其身份已经发生变化,已不属于本车人员。另外从立法上看,交强险的立法目的在于保护交通事故中处于弱势地位的第三人,即除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以外的人。第三人的身份认定要结合具体情况,而不应当机械的将驾驶员以及乘客一律排除在外,当这些人离开车厢后与本车发生事故交强险应当予以赔偿。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司机无证驾驶摩托车将人撞伤,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给予受害人赔偿,遭到保险公司拒绝,理由是无证驾驶不予赔偿。6月11日,烟台开发区法院作出判决: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受害人各项损失6.5万元。 2009年10月30日,于某无证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市区行驶时,与前方行人相撞,对方受伤。受害人在医院住院治疗8天,花费医疗费1.4万元。
咨询律师: 胡骅
《条例》规定由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相关费用,但并不因此免除保险公司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因此,从《条例》第二十四条明显看出:在机动车已投保交强险的情形,肇事司机弃车逃逸的,只要能够确定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则该保险公司就应当依法予以理赔。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交强险] 详细介绍汽车交强险
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在保险期间(通常为1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确定赔偿责任限额主要是基于以下各方面的考虑: 一、满足交通事故受害人基本保障需要。 二、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者支付能力相适应。 三、参照了国内其他行业和一些地区赔偿标准的有关规定。
咨询律师: 胡骅
你作为雇员在履行雇佣职责中造成他人损害,你所负的次要责任从法律上判断不属于重大过失,交通事故人身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应由你的雇主来承担雇主责任。 对于第二个问题,因机动车交强险存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故交强险的承保保险公司应在该赔偿限额内,不区分事故责任对外进行赔偿。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某赔偿杜某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  评戏: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范围内承担赔付责任,而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范围以人身损害造成的实际损失为限,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所以,杜某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要求只能由郭某自己承担,而不能将其归入交强险的赔付范围。
咨询律师: 胡骅
 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机制2月1日起实施  北京晨报 适用于车损不超2000元、无人员伤亡且各方都有责任的事故 针对车损不超2000元、无人员伤亡且各方都有责任的事故 晨报讯( 所谓“互碰自赔”,即当机动车之间发生轻微互碰的交通事故时,如果满足一定条件,各方车主可以直接到自己的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无须再到对方的保险公司往返奔波。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案件:小苏买了辆半挂车,主车和挂车都有车牌。办理交强险时,业务员给办了两份交强险,主车一份,挂车一份。但事故发生后(车辆将老郭撞死,双方同等责任,老郭家属要求赔偿8万元),保险公司只同意赔一份交强险的份额。法院后调解结案,由保险公司赔偿受害人双份交强险限额内的损失7元余元。 针对本案保险公司的抗辩及人民法院的观点,笔者作如下点评
咨询律师: 胡骅
扣除交强险后按比例赔款的条款是否有效 [审判案例]  姜堰市人民法院认为,本案保险合同规定的扣除应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的金额后按事故责任比例计算赔款的条款应认定为无效。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2010年交强险赔偿限额是多少 新责任限额方案内容如下:  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咨询律师: 胡骅

交通法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7 业务咨询人数: 135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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