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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法规] 执法监督
第七十五条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可以依法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处理交通事故工作进行现场督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工作进行监督,发现错误应当及时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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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法规] 处罚执行
第五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之日起五日内,对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 第五十八条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依法应当吊销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后,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具有逃逸情形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同时依法作出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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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法规] 调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九条 除简易程序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道路交通事故进行调查时,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 交通警察调查时应当向被调查人员出示《人民警察证》,告知被调查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向当事人发送联系卡。联系卡载明交通警察姓名、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等内容。 第二十条 交通警察调查道路交通事故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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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法规] 报警和受理
第八条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二)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三)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四)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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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2年9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6次会议通过) 法释〔2012〕1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2年9月1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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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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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2年9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6次会议通过) 法释〔2012〕1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2年9月1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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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其他机动车不得喷涂、安装、使用上述车辆专用的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和条件使用。公路监督检查的专用车辆,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设置统一的标志和示警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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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2年9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6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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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2年9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6次会议通过) 法释〔2012〕1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2年9月1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2月2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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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2年9月1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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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2年9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6次会议通过) 法释〔2012〕1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2年9月1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2月2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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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2年9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6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法释〔2012〕19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2年9月1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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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规则(试行) 第一条 为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道路交通秩序,规范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行为,促进交通事故处理执法公开公平公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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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法规] 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7.机动车到场 8. 北京市旧机动车买卖合同 二、过户手续办完后持过户发票、车照片、行驶证、登记证、买方身份证到车管所办理车辆转移登记(变更行驶本) 三、变更养路费、附加费、保险 三、费用: 1、过户费:按排气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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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法规] 二手车过户手续
二手车过户,顾名思义就是把车辆所属人的名称变更。 买二手车,在交易环节中除了要看好车况,剩下最重要的环节就是办理过户手续了,而有些不懂车的朋友们为了节省费用忽略过户环节,运气好的车不出什么意外还好,要是运气不好,出点什么事故被警察叔叔抓到就麻烦了,罚款另说,关键车辆出险保险公司不会赔,不管多大损失都得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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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标志的照明方式有三种: ①内部照明,利用标志面板后的光源通过半透明材料照亮标志图案或底板; ②外部照明,安装专用灯,均匀照亮标志面板; ③其他设备,如用整形发光管制成标志图案。发光标志一般用荧光材料制成。反光标志的反光膜,用透明树脂(包括粘合剂)、玻璃微珠、反光金属等材料制成,或将玻璃珠压入塑料中制成。当汽车大灯射向反光标志时,反光膜能将光线定向反射回来,使驾驶员在夜间能看清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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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标志的颜色为黄底、黑边、黑图案,形状为等边三角形,顶角朝上。 (2)禁令标志的颜色为白底、红圈、红杠、黑图案,图案压杠。其中解除禁超车、解除限制速度标志为白底、黑圈、黑杠、黑图案,图案压杠。形状为圆形,让路标志为顶角向下的等边三角形。 (3)指示标志的颜色为蓝底、白图案。形状为圆形、长方形和正方形。 (4)指路标志的颜色除里程碑、百米桩、公路界牌外,一般道路为蓝底、白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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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与公路的计算行车时速有关。在农村山区公路,一般应设在距离危险地点20~50米的地方。禁令标志一般应设置在需要限制或禁止的地方,除禁止停车标志外均应成对设置在限制或禁止路段的起终点和桥梁的两端。 指示标志 多用于城市道路和高等级公路,一般公路使用较少。 指路标志 在一般公路上常用的有地名、分界、指向等标志和里程碑、百米桩、公路界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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柱式(包括单柱式和双柱式);(2)悬臂式;(3)门式;(4)附着式。 有关规定 柱式标志内缘距路面(或路肩)不得小于25厘米,标志牌下缘距路面的高度为180~250厘米。 悬臂式标志的下缘距路面的高度,一、二级公路净高为5米,三、四级公路净高为4.5米。标柱内缘距路面(或路肩)不得小于25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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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知识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0 业务咨询人数: 157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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