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手续]
收养的办理程序
收养是拟制血亲的亲子关系借以发生的法定途径。收养行为是一种设定和变更民事权利、义务的重要法律行为,它涉及对未成年人的抚养教育、对老年人的赡养扶助以及财产继承等一系列民事法律关系。 收养这一法律行为的目的在于使没有父母子女关系的人们之间产生拟制的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 收养的办理程序如下: (一) 申请,收养人,送养人和有识别能力的被收养人须共同到收养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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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收养手续]
办理收养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收养公证需要哪些材料?收养人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被收养人的近期照片若干张; 2、提交收养子女的申请书(内容包括:收养目的、有无子女、有无抚养能力、本人经济状况,以及不虐待、遗弃被收养人的保证等); 3、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要提交未婚的证明、已婚的需要提交结婚证书、离婚的需要提交离婚证书、丧偶的需要提交配偶死亡证明书); 4、职业和经济状况证明 (由收养人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无工作单位的由其住所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 5、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 6、提交收养人与送养人订立的书面收养协议; 7、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需提交收养人与送养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8、公证员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二、办理收养公证需要哪些材料?送养人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被收养人的生父母作送养人的(包括已离婚的), 需提交生父母双方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子女情况证明及送养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再生育子女的证明(该项证明需经计划生育部门同意); 2、因丧偶或一方下落不明由被收养人的生父或生母单方作送养人的, 由送养人单方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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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收养手续]
收养公证
收养公证是公证机关依法证明领养别人的子女为自己子女的法律行为和收养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办理收养公证,收养人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被收养人的近期照片若干张; 2、提交收养子女的申请书(内容包括:收养目的、有无子女、有无抚养能力、本人经济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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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收养手续]
办理收养登记需要提供哪些证明
你好,律师,我姐姐有两个孩子,但是由于家庭条件不好,把小女儿给我和老公收养,我想咨询一下办理收养登记需要提供哪些证明? 荆门律师 解答: a)收养人的收养申请; b)收养人所在单位的证明,证明有收入,有经济条件收养; c)收养人所在街道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证明,证明是当地居民,有收养要求; d)收养人的体检,证明身体健康,有条件抚养孩子; e)收养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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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收养手续]
收养人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收养人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 河池律师 解答: 办理收养登记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一)收养人的收养申请; (二)收养人所在单位的证明,证明有收入,有经济条件收养; (三)收养人所在街道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证明,证明是当地居民,有收养要求; (四)收养人的体检,证明身体健康,有条件抚养孩子; (五)收养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六)收养人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证明收养人无犯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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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收养手续]
收养登记手续是怎样的
网友提问:律师你好,我是河南新乡的,我和老婆结婚多年都没有孩子,现在想收养一个,想咨询下收养登记手续是怎样的? 新乡律师 解答: 收养是确立养父母子女身份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属于不可代理的民事行为,收养关系当事人不得委托他人办理收养登记手续,因此,《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4条第1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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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收养手续]
未办理收养手续的收养关系是否成立
收养,是指将他人的子女领养为自己的子女。由于收养的成立涉及到养子女与生父母权利义务关系的终止和养子女与养父母权利义务关系的建立,特别是如果养子女是未成年人,又涉及到未成年人的成长,因此,法律对收养的的条件又进行了严格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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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收养手续]
最多能收养多少名子女
收养应当有利于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抚养、成长,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并不得违背社会公德。收养不得违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一般而言,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不受一名的限制。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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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收养手续]
收养需要经过被收养孩子的同意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对收养的条件做出了细致的规定,一般而言,被收养的孩子应是14周岁之下的未成年人,如果被收养人年满十周岁,在收养时,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所以,被收养人的年龄如果未满十周岁,在收养时无须征得被收养孩子的同意;只有当被收养人年满十周岁后,才须征得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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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收养手续]
如何办理收养手续
《收养法》规定,收养应当向县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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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收养手续]
收养手续办理过程中如何审核计划生育
收养手续办理过程中如何审核计划生育? (一)有生育能力但均未生育过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要求收养孩子的,凭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检查证明和县、乡(镇)计生部门出具的《无子女证明》以及收养人与县、乡(镇)计生部门签订的《计划生育协议书》,到民政部门按照规定办理收养手续。 (二)患有不育症并均未生育过孩子的夫妻,要求收养孩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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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收养手续]
收养人收养孩子应办理哪些手续
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收养孩子需办理以下手续: 一、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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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收养手续]
未办收养手续 收养关系无效
[事件] 2003年2月,李先生夫妇经人介绍,来到小丽的生父母处,自行领养了几个月大的小丽,双方未去民政部门办理收养手续。2005年12月,因李先生与张女士感情不和离婚,小丽随张女士共同生活,由李先生每月承担抚育费200元。2006年6月,李先生与他人再婚,并生育了一子。今年4月,李先生将小丽的生父母及前妻张女士告上法庭,要求确认收养关系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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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收养手续]
收养手续办理程序是什么
根据《收养法》 第十五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第十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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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收养手续]
法律规定收养的手续是什么
在《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中关于中国公民收养的要求。 第四条 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 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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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收养手续]
收养孩子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收养孩子的手续,可以参考各地的要求,下面的深圳办理的手续: (1)夫妻双方年龄均满30周岁,身体健康、有良好经济收入、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自愿收养本中心弃婴(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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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收养手续]
上海收养法对收养手续的规定
上海收养法对收养手续的规定 (一)收养人应提交的证件、证明: 1、外国人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应当通过所在国政府或者政府委托的收养组织出具并向中国收养中心转交由其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下列文件:(1)跨国收养申请书;(2)出生证明;(3)婚姻状况证明;(4)职业、经济收入和财产状况证明;(5)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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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收养手续]
收养孤儿的手续是什么
收养孤儿的手续是什么 (一)收养人应提交的证件、证明: 1、外国人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应当通过所在国政府或者政府委托的收养组织出具并向中国收养中心转交由其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下列文件:(1)跨国收养申请书;(2)出生证明;(3)婚姻状况证明;(4)职业、经济收入和财产状况证明;(5)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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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收养手续]
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收养登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以下简称收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收养子女或者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 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第三条 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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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