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
法
收养法栏目为您提供最新收养法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收养条件、收养解除、收养手续、涉外收养、收养协议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事实收养]
什么是收养
收养,是指公民依法领养他人子女作为自己的子女,使原来没有直系血亲关系的人之间产生父母子女关系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它不是依靠血缘,而是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建立起来的一种直系亲属关系。这种本无血缘的直系亲属关系,在法律上承认其相当于血亲关系,即与生父母子女关系一样,产生相互的权利和义务。收养他人子女的人为收养人,称养父母;被他人收养的人为被收养人,称养子女,将子女或儿童送给他人收养的人为送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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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收养法规]
子女收养
收养时间不同办法不同 根据规定:公民私自收养子女落户手续办理,以1999年4月1日《收养法》修改实施为分界线,具体情况具体对待。 1999年4月1日前私自收养子女的,如已经办理了公证的,持公证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向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提出落户申请。如未办理公证的,可先到市司法局办理公证,然后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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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收养法规]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1999年5月2日国务院批准 1999年5月25日民政部第14号令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一条 为了规范收养登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以下简称收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收养子女或者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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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收养法规]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一)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一) 第一条 为了规范涉外收养登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养子女(以下简称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应当依照本办法办理登记。 收养人夫妻一方为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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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解除]
如何解除收养关系
收养关系解除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 3、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权的; 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 养子女年满10周岁的应征得本人同意。被收养人仍未成年的,收养人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送养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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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收养条件]
收养与被收养应具备的条件及收养公证的办理
并符合上述有效收养条件的,可视为“事实收养”,予以公证。 如果是收养孙子女的,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收养人必须年满五十五周岁;(二)无子女、孙子女和外孙子女;(三)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年龄相差四十周岁。除上述三个条件外,还必须具有其他一般的收养条件,即具备有抚育能力、身体健康等等。 收养公证,是指公证机关依法对收养人领养他人子女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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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收养协议]
有关收养孩子条件和手续是什么 收养协议书怎么写
律咖网编辑为大家收集有关“收养”的法律常识、法律问题,内容涵盖收养法、如何收养孩子、收养孩子手续、收养条件、收养协议和收养登记、收养公证、收养关系的解除等! 相关法律规定(收养法全文): http://laws.66law.cn/list.aspx?keys=%e6%94%b6%e5%85%bb%e6%b3%95 查看更多有关收养的法律知识: http://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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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涉外收养]
涉外收养、监护和扶养的法律适用
涉外收养、监护和扶养的法律适用: 涉外收养的法律适用: 收养的条件和手续,适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 收养的效力,适用收养时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 收养关系的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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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收养条件]
收养公证需要注意些什么
收养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其与非婚生子女建立养父母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合法行的活动。 一、办理收养公证,由收养人或被收养人住所地公证处管辖。 二、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 (一)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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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事实收养]
什么是事实收养
什么是事实收养呢? 所谓事实收养是指未办理一定的法律手续,而具有收养的实质内容所形成的收养关系。我国收养法不承认事实收养为合法有效收养,但由于事实收养是一个很负责的社会问题,并且大量存在于社会生活中,因此,对1992年4月1日前,即收养法颁布实施前发生的事实收养,符合以下条件的,司法实践中往往认定其形成收养关系: (1)当事人之间以父母子女相待,并长期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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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收养协议]
签订收养协议应该注意些什么
按照我国收养法及相关规定,签订收养协议应当注意以下3个问题: (1)收养协议由收养人和送养人双方签订。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得将其送养,但父母对该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除外。监护人送养未成年孤儿的,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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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收养法规]
收养子女协议书范文
收养人_________与被收养人_________间为收养子女事宜订立契约如下: 第一条 _________夫妇,兹愿共同收养_________为养子女。 第二条 _________男(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出生,_________省_________县人,愿被_________夫妇共同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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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法规]
收养人申请书怎么写
陈×芳,女,××省××县,1939年出生,医生,住址同上。 被收养人:卢×辉,男,××省××县,1977年出生,住××市××路×号。 收养人李×明是送养人李×英的胞兄。李×明同陈×芳结婚后,一直无生育。而卢×文、李×英又是多子女户,有三男一女。经协议,卢、李夫妇愿将他们的幼子卢×辉过继给李、陈夫妇为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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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法规]
收养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关于收养法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收养应当有利于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抚养、成长,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并不得违背社会公德。收养不得违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 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抚养和成长的原则 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实行收养制度的首要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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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收养条件]
血亲间收养有什么规定
有些收养人出于经济或与被收养人关系等因素的考虑,往往愿意收养与自己有一定亲属关系的人作为养子(女),如果是这类情况,还受收养人条件、被收养人条件的限制吗?《收养法》第7条规定,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14周岁的限制。那么,那些不受限制的条款是怎样规定的呢?《收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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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事实收养]
收养和寄养有什么区别
关于收养和寄养的区别,收养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养父母和养子女的关系和亲生父母子女间的关系基本相同,收养是一种拟制血亲关系的行为,可以依法成立,也可以依法解除。寄养是指父母因特殊原因不能直接履行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把子女寄托在他人家中生活的一种委托代养行为。寄养不发生父母子女关系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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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收养]
涉外收养子女收养要什么样的条件和程序
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三)收养人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三十周岁。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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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条件]
领养孤儿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 (1)无子女。 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所谓“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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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手续]
怎样办理收养手续
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领养孩子需办理以下手续: 一、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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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效力]
未办理收养登记的收养关系无法律效力
小雪由被告何成直接带领抚养。 一审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一审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评析】 收 养关系是指被收养人和收养人之间的一种拟制血亲关系,这种关系可以依法成立,也可以依法解除,属于民事法律关系。收养关系一经法定程序成立,即发生收养的 拟制效力。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产生拟制直系血亲关系。养子女可以随养父或者养母的姓,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保留原姓。收养关系成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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