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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如何从法律的角度考虑农村赡养纠纷案? 一、剖析赡养纠纷的诱因 笔者在法院从事民事审判工作20年,经手承办赡养纠纷案件较多,通过和双方当事人接触以及调查阅卷,发现引起赡养纠纷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是夫妻矛盾的因素是引发农村老人赡养纠纷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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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人口比例正处于老龄化阶段,老年人的赡养问题自然成为一个比较突出的社会问题。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面对赡养问题的越来越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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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太师屯法庭法官远赴辖区内偏远山村,妥善解决一起赡养案件,此案在审理过程中,密云县大角峪村的村干部及村民现场旁听了案件的审理,他们对法院便民司法的举措及法官一心为民的工作态度给予了高度的赞扬,此案在该村获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及社会效果。 陈某今年82岁高龄,共生育三子一女,子女对赡养陈某相互推诿,导致老人无人照顾,陈某无奈诉至法院,要求四子女尽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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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调解,就是立案前对矛盾纠纷进行的调解,法律对此没有明确规定,安徽省霍山县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创新调处矛盾方式方法,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及时化解纠纷。近日,霍山法院通过诉前调解,又成功解决了一起赡养纠纷。 项宏南老人年事已高,加之没有什么收入,老人的赡养问题日显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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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纠纷] 家庭怎样赡养老年人
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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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不赡养老人犯法吗? 律师答: 尊老是我国公民的传统美德。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我国的宪法等法律法规给予了保障。不赡养老人是一种违法行为。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之间,父母子女之间,养父母子女之间都互有扶养义务;继父母子女之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在一定条件下,也互有扶养义务。另外,根据立法精神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要求,对于事实上已形成的扶养关系,也应给予确认和保护。对于负有扶养义务的人,不得拒绝扶养。但扶养人因天灾人祸,自己收入过低等原因,无能力扶养,而未尽扶养义务的,不属拒绝扶养。 对于自已年老的父母,没有或丧失了劳动能力,或者生活不能自理,因而无法独立生活的,作为子女负有扶养义务,有能力扶养却不扶养,致使父母因遗弃被迫自杀的;因生活无着而流落失所的等等,就构成犯罪,要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的规定,以遗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问:不赡养老人犯什么法? 律师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9条的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的第10条规定,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人。这种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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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的违法行为直接引起被赡养人生活处于困境,生命垂危甚至死亡。 主观要件: 第一、须有行为能力。赡养人有行为能力并且有可靠的经济来源,能够承担赡养义务。确有困难不能履行义务的可依法免除义务。 第二、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养老育幼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义务。当赡养人不履行义务时须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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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子女能以父母有积蓄为由拒不赡养吗 答: 不能。根据婚姻法关于保护老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和有关规定,子女对没有工作,无收入的父母,不能因他们尚有一点积蓄而拒不赡养。因为赡养并非单单是经济上的供养,还包括生活上的照顾,精神上的安慰和困难时的扶助。子女如果以父母还有一点积蓄便不履行赡养义务,其实质是与父母争财。事实上,父母的这些积蓄,在他们百年之后,作为遗产,还是由赡养父母的子女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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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老年人与家庭成员因赡养发生纠纷? 律师解答: 老年人与家庭成员因赡养、扶养或者住房、财产发生纠纷,可以要求家庭成员所在组织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调解前款纠纷时,对有过错的家庭成员,应当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人民法院对老年人追索赡养费或者扶养费的申请,可以依法裁定先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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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纠纷] 赡养费纠纷裁定书范例
委托代理人施某,崇明县某上海离婚律师服务所工作者。 委托代理人施某。 被告顾某。 委托代理人卞某(系顾某妻子)。 原告卞某与被告顾某、顾某赡养费纠纷一案,于2008年7月21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于当日受理后,由代理审判员朱萍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理。2008年8月被告顾某病故身亡,原告于8月16日撤回了对被告顾某的诉讼,本院口头裁定予以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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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人应当在经济上供养老年人,保证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水平应当与其家庭成员的平均基本生活水平相当。 对无经济收入或者收入低微的单独居住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按月给付赡养费。 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并征得老年人同意。老年人也可以要求赡养人作出书面赡养保证。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赡养人所在组织监督协议、赡养保证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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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李某共有二子二女,在赡养问题上与子女发生矛盾。日前,李某诉至佳木斯市向阳区法院,要求判令在养老院居住,由子女承担原告的生活及医疗费用。近日,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子女经济状况不同,履行赡养义务责任各异。 原告李某诉称:“我共生育有二子二女,即本案四被告,之前我主要是随大儿子居住生活,现大儿子对我生活不闻不问。故起诉要求判令在养老院居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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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很好,表示无力资助老人。 请问律师,像伯伯这样生活困难的老人,子女是否有赡养的义务?赡养费应由有能力的子女支付,还是平均分担? 另外,如果子女不愿意支付,是否需要起诉所有子女?还是可以只起诉某一个子女? ——肖先生 法律课堂 老年人的赡养 赡养人是履行家庭养老的主要责任者。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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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纠纷] 建立赡养法势在必行
老龄化现已是一个全球化课题。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表明。中国 60 岁以上老年人已经达 1.32 亿;其 65 岁以上人口近 9000 万,占总人口的 6.96% ,已经基本达到国际上一般认为的 7% 的老龄化标志。随着老龄化问题的日益严重,我国赡养率也会相继上升。全国各地有关赡养问题的大量报道和不断增加的赡养诉讼中可以轻易地证明建立建全赡养老人的法律体系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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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纠纷] 老人需要精神赡养
离婚后孩子的抚育费应如何给付?抚养权是权利还是义务?如何要求增加抚育费?本文主要介绍了离婚父母对养子女的抚养权问题。 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也是晚辈们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然而晚辈们对这一义务和责任的理解往往只局限于物质保证和生活照顾方面,而未能把对父母或长辈的精神安慰、敬爱尊重提到应有的高度来认识和要求,忽视了对老年人的“精神赡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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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对李老太的继承权,所以,现在不能有了问题就找他,他已经没有赡养母亲的义务了。 那么,真的就如小儿子所说的,放弃了继承权就可以不赡养老人了吗? 评析: 首先,让我们来 案例中的那个问题,很明显,放弃继承权并不是不赡养 的父母的理由。这点,参考我国的《宪法》、《婚姻法》,都写明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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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应该得到国家、社会的关怀。”全国人大代表、湛江地税局局长揭晔说:“我们的个人所得税征收应该体现这种关怀!”如何体现这种关怀?修订个人所得税扣除办法是大家热烈讨论的焦点。 揭晔告诉记者,在日本和美国,不只是老人孩子,连家庭主妇、残疾的弟妹,都可以作为赡养人口减免个人所得税。香港的个税起征点是10万元港币,赡养父母可以少缴税。那么,我们赡养老人的费用可否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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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纠纷] 如何保障老年人的住房
导读:如何保障老年人的住房?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本文为你讲解了有关老年人的住房问题,老年人的住房也属于赡养的问题,身为赡养人,应当给老年人住房保障。下面是为你准备的如何保障老年人的住房的具体内容。 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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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其原因,笔者认为,这些都与赡养纠纷案件的自身固有特点有关,赡养案件因其主要涉及老年人权益,且多与家庭纠纷有关,故有其不同于其他类型案件的显著特征,这些特征对调解工作也带来了正反两方面的不同影响。笔者拟就此进行分析,从正反两方面找出赡养纠纷案件固有特点对调解工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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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开赡养父母的协议有效吗? 答: 我国婚姻法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赡养义务包括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尊敬。经济上供养是指当父母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时,子女应根据父母的实际需要,给付生活费。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这就是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前提是父母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需要子女赡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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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纠纷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6 业务咨询人数: 110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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