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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因为感情不合分居了一年,在这一年里他因赌博欠下十多万,现在我们在闹离婚,我想咨询一下各律师事务所律师,夫妻分居期间所负债务在离婚时应当如何处理? 韶关律师 解答: 离婚时,双方分居的,一方所负的债务不一定属于共同债务。这里要分两种情况。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受另一方虐待,无法共同生活而离家出走,出走方为日常所需开支及治疗疾病、抚养子女所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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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老婆要跟我离婚,可是我不想离,但她却采取了诉讼离婚,我想问一下我国法律规定的判决离婚的理由是什么? 十堰律师 解答: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以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将夫妻感情确以破裂作为我国离婚制度中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是人民法院处理离婚纠纷,决定是否准予离婚的基本原则。何谓“感情确已破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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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条件] 分居离婚的条件
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夫妻分居,有客观原因造成的、感情不和造成的、以及双方自愿协议分居的等多种情况。比如,夫妻分别在两地工作,因相隔遥远而没有同居条件,或一方在外面打工无法同居的。这种夫妻分居,并不是因感情不和而造成的,即使分居的时间再长,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情形。 还有的情况是,夫妻感情尚好,但由于某种原因自愿实行分居。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经常遇到夫妻一方发现另一方存在婚外情行为的,并且还握有相关证据,这样当事人一方当然的认为这种情况法院当然会判决双方离婚,并有权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然而真的能如愿吗?事实并非如此,这只是很多当事人的一种误解。 我国《婚姻法》规定:只有“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这种婚外情,才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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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的步骤就是收集证据,本文律咖网小编就来介绍下婚外情证据种类和取证方式,以及应注意的问题。 一、婚外情取证特点 1、难度大 鉴于婚外情存在隐秘性高、主观性强、证据零散等特点,取证存在较大难度。社会上甚至因此衍生了各种侦探机构、调查公司等,专门从事该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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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个月前老公第一次在我们婚房所在区起诉我离婚,我没有过错,法院驳回了他的诉讼,然后他就要走 了我的家门钥匙,不让我回家,我只好住回了我母亲家,(与我们婚房在同一城市,但不在同一区),现在他第二次在我们婚房所在区起诉我,我现在不在那住了,我可以不接受诉讼吗?让他到我所在的地方起诉我,并且我们分居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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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的分割、离婚时尽义务较多一方的请求补偿是不相同的,在离婚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的经济帮助是另一方对于该方的有条件的帮助。 二、离婚时给予经济帮助条件是什么? 离婚时给予经济帮助条件是什么?不是在任何情况下,离婚时一方都可以向另一方提起经济帮助要求的。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离婚债务中包含个人债务以及共同债务。至于标题中所提到的分居债务,其实也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即它是用于个人还是夫妻双方。下文将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讲解。 一、如何处理离婚时分居债务 夫妻分居,离婚时一方所负的债务不一定属于共同债务。这里要分两种情况: (1)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受另一方虐待,无法共同生活而离家出走,出走方为日常所需开支及治疗疾病、抚养子女所欠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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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审判实践中,以双方分居满两年作为夫妻感情破裂的理由非常常见,但是这一理由有时无法获得法院的支持,即便法院认定双方确实因分居超过两年,也不一定判决双方离婚?那么我们如何来理解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法律规定。根据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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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患者的离婚登记应否撤销 刘某和吴某2011年6月办理结婚登记并领取结婚证,婚后二人感情尚可。2012年8月二人生育一子,产后不久刘某便出现精神异常。后经精神病专科医院检查,被诊断为“产褥期伴发性精神及行为障碍”(亦称产后抑郁症),随即进行住院治疗。治疗期间,在未告知双方父母的情况下吴某带刘某到当地民政局签署自愿离婚协议,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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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1989年11月21日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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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缺席判决的适用标准 离婚是婚姻当事人在配偶生存期间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离婚案件属于解除夫妻身份关系案件。根据身份关系不得代理的原则,离婚的请求权只能由婚姻当事人本人亲自行使,任何人均无权包办代替。法院对离婚案件的审理不得缺席判决是世界各国司法制度公认的普遍原则。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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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夫妻离婚的依据条件是什么 判决离婚的唯一法定理由就是夫妻感情破裂。《婚姻法》规定,夫妻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同时列举了最典型的感情破裂的几种情形,这些情形只是证明婚姻确实破裂的证据,而不是判断应不应离婚的标准或条件。现在很多人认为对于由有过错方提出的离婚,以为判离就是“便宜了坏人”,就耗你6个月,让你“二进宫”或者法院为惩罚过错一方,应根据无过错方的请求判决不准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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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第三者法院会判决夫妻离婚吗 《婚姻法》第二条确立了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则,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的自由,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其他任何人都无权干涉。婚姻一方当事人受第三者胁迫,要求离婚的,另一方有权起诉第三者,因为第三者侵犯了他人的婚姻自由权。 同时,法院在查明真相后,也会制止第三者的胁迫,对于受胁迫一方的离婚请求,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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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条件] 法院判决离婚标准
法院判决离婚标准 为规范审理婚姻案件,统一办案标准,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制定本处理意见。 一、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否准予离婚的标准 (一)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 1.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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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条件] 准予离婚的情形
核心内容:诉讼离婚是夫妻双方无法协议离婚而向人民法院起诉,经人民法院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制度。诉讼离婚需要符合婚姻法、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下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准予诉讼离婚的情形。 准予诉讼离婚的情形: 一、《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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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条件] 过错方离婚的财产分割
夫妻之间感情的破裂,最终发展到将要离婚的地步,一般都可以区分谁是过错方,谁是无过错方,谁应当对夫妻离婚承担首要责任。鉴于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总是双方争议的焦点,那么,过错方离婚财产分割少分吗?过错方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一般而言,婚姻的过错方是指对夫妻感情破裂应负有责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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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存在这样的错误认识,"夫妻双方必须分居满两年才能够离婚". "夫妻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的,视为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准予离婚。"是法律列举的一系列夫妻感情破裂情形中的一种,如果有证据能够双方之间符合其他的法定情形,就没有必要等到分居满两年才提出离婚。 我国婚姻法对离婚的标准抽象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是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的唯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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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四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婚姻法》第四条的规定,是维护一夫一妻制的必要法律保障。婚姻是夫妻双方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的结合,所以,夫妻双方互相忠实包括性方面的忠实,这是婚姻的专一性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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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实的,互相尊重的规定,丈夫的同性恋行为背叛了夫妻感情和和谐关系,因而对因同性恋起诉离婚的案件,应当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规定,确认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准许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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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条件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7 业务咨询人数: 135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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