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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调解] 我国的离婚调解制度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在离婚诉讼中调解是必经程序。然而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不少法官逐渐感到我国现行的婚姻法、民事诉讼法对于离婚调解制度的规定尚不够完善与具体,存在着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
咨询律师: 胡骅
离婚后,户口迁移的问题也是离婚案件的难点。比如,离婚了,女方的户口仍在男方为产权的房子里。而根据离婚协议的约定,女方应该在办理完毕离婚协议手续的一段时间后将户口迁出,而女方拒不迁出,给男方造成一定的损失或麻烦的情况如何处理。根据现在的户口管理规定以及法院的审判实践,法院一般不会受理以户口强迁为诉讼请求的侵权案件,而是以归口管理机关为公安机关为由让当事人找公安管理部门解决。
咨询律师: 胡骅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诉讼离婚] 异地诉讼离婚怎么办理
提起离婚诉讼首先要选择受理诉讼法院地及受理法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咨询律师: 胡骅
和两份《离婚协议书》放在一起比较,读者就可以清楚了解这之中的不同之处了。 婚内过错少分财产又赔钱 此案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刘某娟提出离婚,王某松也同意,双方之间的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婚后双方共同购买的房屋,因双方约定归刘某娟单方所有并作了公证,王某松虽然否认其效力,但也没能提供任何证据来证明其主张,因此该《公证书》应为真实、合法、有效。
咨询律师: 胡骅
由于绝大部分当事人是第一次经历离婚诉讼,因此,通常有很多担心和顾虑,常见的十种分别是: 一、对方“不睬”法院传票怎么办? 很过当事人在诉前与对方谈及离婚时,对方态度恶劣,甚至扬言,你起诉了我也不接传票,我也不到庭,就是让你离不成!其实,您大可不必担心。我们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案例,但最终“不睬”法院传票的寥寥无几。为什么呢?
咨询律师: 胡骅
由于绝大部分当事人是第一次经历离婚诉讼,因此,通常有很多担心和顾虑,常见的十种分别是: 一、对方“不睬”法院传票怎么办? 很过当事人在诉前与对方谈及离婚时,对方态度恶劣,甚至扬言,你起诉了我也不接传票,我也不到庭,就是让你离不成!其实,您大可不必担心。我们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案例,但最终“不睬”法院传票的寥寥无几。为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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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离婚,又称诉讼离婚:是夫妻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离婚,任何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由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而解除其婚姻关系的一项离婚制度。诉讼离婚制度,适用于当事人双方对离婚有分歧的情况,包括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而发生的离婚纠纷;或者双方虽然同意离婚
咨询律师: 胡骅
[离婚程序] 离婚应当注意什么
生活节奏的加快,社会关系的复杂,导致离婚率上升。离婚率升高现象,一定程度上让人感到对婚姻恐慌的同时,也是维护个人人权的无奈之选。但究其本质,体现了离婚自由的法律主旨。 没有感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何况对家庭成员的家庭暴力、吸毒、赌博、虐待、乱伦等恶行,让人无法容忍,最终导致走向离婚的结局。 做为一个代理多起离婚案件的律师,在此对离婚应当注意的问题简单提示,请遭受感情危机者参考。
咨询律师: 胡骅
公房承租人仅有房屋的使用权,不享有房屋的产权。因此,在离婚时,法院只会判决使用权的归属,不涉及房屋的产权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1996 年2月5日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的司法解释,专门对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分割承租公房使用权的问题做 了相关规定。 (一)在夫妻结婚登记前,公房使用权已在一方名下,离婚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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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 如何办理协议离婚?
随着我国离婚率的不断提高,无论是主动要求离婚还是被迫面对离婚,当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时,更多的人需要妥善的办理离婚。协议离婚具有省时、省钱的优点,往往是当事人办理离婚时的首选方式。在此,深圳离婚律师谈一谈如何办理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是指已婚男女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就离婚相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向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由民政局颁发离婚证解除婚姻关系。 办理协议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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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唐某与杨某系在自愿、真实意思表示的基础上经本院调解离婚的,协议书也对夫妻共同财产虹桥公司股份进行了合理的分割,该调解协议书一经生效即对原被告产生法律拘束力。杨某对其享有所有权的资证字第052号股份有完全的处分权,那么对该股份进行转让所获得股份转让费38.9万元应属杨某所有。因此,荣昌县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唐某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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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程序方面的问题 1、在诉讼中,当事人自愿离婚,并就财产问题、债权债务处理达成一致,第三人是否能以确认该协议的生效民事调解书侵犯了其合法权益? 答:离婚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只能是婚姻缔结的双方,不列案外第三人为诉讼当事人。一般情况下,第三人认为调解协议侵犯其合法权益申请再审缺乏法律依据,人民法院应予以驳回。但人民法院发现确有错误,又必须再审的,人民法院根据相关法律精神走审判监督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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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 5、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 6、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 三、特别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在离婚诉讼案件中,法院是怎么认定分居的?是否分居满两年就视为感情破裂呢? 律师为您解答:其实,在我国法律相关规定中,分居有两种情况,一是因社会原因造成地理空间上的夫妻两地分居;二是由于感情不好,人为造成分居的。第一种情况,不能作为感情破裂的依据,第二种情况,如调解无效,应视为感情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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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绝大部分当事人是第一次经历离婚诉讼,因此,通常有很多担心和顾虑,常见的十种分别是: 一、对方“不睬”法院传票怎么办? 很过当事人在诉前与对方谈及离婚时,对方态度恶劣,甚至扬言,你起诉了我也不接传票,我也不到庭,就是让你离不成!其实,您大可不必担心。我们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案例,但最终“不睬”法院传票的寥寥无几。为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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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 律师解答协议离婚条件
协议离婚的前提是:双方无争议。 条件是: 1、 双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 对离婚达成合意 3、 对财产无争议 4、 对子女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探望权无争议。 二、协议离婚的受理机构? 三、协议离婚要准备的材料?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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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潜规则之一——无错离婚案件第一次不判离 钱某某与邹某某的离婚纠纷案 【 裁 判 要 点 】 潜规则一:实际上你们已经没有感情,但法院不一定第一次就能判决离婚。 “我要和你离婚!”“我不同意,你去法院告去吧!”以上的话,也许他不止对你讲了一百遍。或许你们早已分床睡,甚至分居,双方已早不相互履行夫妻义务,甚至你更加无法记得上一次同房是什么时候了。即使是这样,法院会判离吗?答案是: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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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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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工费,是指离婚案件中无过错方因对方配偶存在《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妨害婚姻家庭关系的违法行为造成自己人身损害,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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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1 业务咨询人数: 158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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