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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栏目为您提供最新离婚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离婚条件、离婚程序、诉讼离婚、离婚案例、协议离婚、离婚调解、离婚赔偿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一种是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即通过诉讼途径解除当事人的婚姻关系;还有一种是非常态的,即婚姻一方当事人死亡或是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则婚姻关系自然终止。那为什么还会有“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就自动离婚的说法呢?”,这种说法源自何处呢?
咨询律师: 胡骅
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对这种情况,中国一方当事人可在自己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如外国一方当事人能够在中国参加诉讼,可以不用委托代理人,自己直接参加诉讼,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但本人也要参加诉讼;如该外国人不能在中国参加诉讼,他应当在中国聘请委托代理人,其授权方式应为特别授权,其委托代理手续及相关资料应当在本国公证机构进行公证,然后再到中国驻当地的使领馆进行认证。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站在中国公民的角度,一般情况下,我们建议优先选择中国为管辖地。但如中国公民在国外起诉,不存在成本及交流问题的情况下,比如双方共同在国外生活多年,中国公民在国外起诉完全不存在障碍的情况下,要考虑双方婚姻的实际情况及两国法律的具体内容,综合判断。
咨询律师: 胡骅
对与我国没有订立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中国籍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该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对与我国有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按照协议的规定申请承认。 中国当事人一方持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其拘束力的,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经审查,如该外国法院判决不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准则或我国国家、社会利益,裁定承认其拘束力,否则,裁定驳回申请。
咨询律师: 胡骅
[离婚程序] 离婚赔偿程序是怎样的
关于离婚赔偿程序,新《婚姻法》无明文规定。所以离婚赔偿程序既适用于行政登记离婚程序,也适用于诉讼离婚程序。因为,基于婚姻法的私法性质,在夫妻双方同意行政离婚的情形下,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已达成协议,法律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必进行干预;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不能达成协议,则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1.
咨询律师: 胡骅
咨询:我是您的栏目的忠实读者,今天有几个问题想请教。我是持有十年居留证的华侨,在中国结的婚,现定居法国,拥有几处房产和商业资产,因与丈夫的感情出现了危机,想离婚。我想知道:一、我们双方都不是法籍,是在中国登记结婚,家庭财产采用共有制,如果我们现在离婚,应该在中国办还是在法国办?二、财产分割是按中国法律办,还是按法国法律办?三、我们有一个孩子,已成年,对离婚有何影响?望能在栏目中给予答复,谢谢!
咨询律师: 胡骅
[离婚程序] 什么是假离婚
假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本无离婚的真实意思而因双方通谋或受对方欺诈而作出离婚的意思表示。 一般而言,虚假离婚包括两种情形:一是通谋离婚,二是欺诈离婚。通谋离婚,是指婚姻当事人双方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暂时离婚,等目的达到后再复婚的离婚行为。通谋离婚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 双方当事人并无离婚的真实意思
咨询律师: 胡骅
为适应我国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修改后的婚姻法规定了弹性条款,即《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此外最高人民法院以司法解释的方式指出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对符合“应准予离婚”情形的,不应当因当事人有过错而判决不准离婚。 根据上述规定和要求,确认感情是否破裂,除了列举的5种情形外,还应从下面几方面入手,全面分析、判断: 1)全面分析方法。
咨询律师: 胡骅
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尤其要说明在分居期间,夫妻双方不再有义务与其丈夫或妻子同居。 ★ 协议中要说明子女有谁抚养,抚养费如何承担以及探望权如何行使? ★ 可以对分居期间的财产进行约定,如无约定或无法达成协议,则仍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若同意,可以在协议中规定分居期间双方不再互相享有家事代理权(但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一方违反则要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破裂的标准,在此条件下若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但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在以上述理由诉请离婚时,必须承担举证责任。而在现实生活中夫妻是否分居、分居的原因及分居时间的长短,纯属个人隐私,当事人通常很难举证,从而使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准陷于非客观性的境地,阻碍了离婚案件的公正审理。倘若夫妻双方在离婚诉讼之前,签订了书面的分居协议,正好为分居事实的认定提供了证据上的支持。
咨询律师: 肖本岗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在方式上可以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一、协议离婚 (一)协议离婚的概念和条件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根据法律规定合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根据婚姻法第31条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在我国离婚有两种途径:1、去民政部门办理,2、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故此,如果是外地人在北京显然是不能通过北京的民政部门解除婚姻关系的,只能到法院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咨询律师: 肖本岗
[离婚程序] 自愿离婚有些什么程序
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
咨询律师: 胡骅
《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据此,调解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即使起诉前已经婚姻登记机关、街道组织调解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仍应进行调解。 在进行调解时,审判人员必须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法对双方进行说服教育工作,宣传法律、政策和社会主义伦理道德,对有过错的一方进行批评,对无过错的一方进行疏导。调解开始后,应首先做好调和工作。
咨询律师: 胡骅
经协议人自愿协商,现达成分居协议如下: 一、协议人自愿协议分居,时间为 个月;分居期间,现在住房一套归 方居住, 方自行解决居住问题; 二、分居期间,各方取得的财物及收入归各自所有,不为夫妻共同财产,各方产生的债务归自己承担; 三、分居期间,互不履行夫妻生活义务。 以上协议一式 份
咨询律师: 肖本岗
[离婚程序] 配偶患精神病怎样离婚
因婚前患过精神病或因家族有精神病遗传患精神病,不论是否隐瞒,均不是准予或不准予离婚的理由。《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是“感情确已破裂”的原因是由配偶患有精神病所致,离婚的理由是可以成立的。
咨询律师: 胡骅
[诉讼离婚] 新婚法诉讼离婚的条件
新婚姻法离婚条件,标准?新婚姻法规定具备哪些条件才能诉讼离婚、协议离婚? 新婚姻法离婚条件,以及新婚姻法离婚的标准,相关问题,要从“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两个角度考虑。 一、新婚姻法有关诉讼离婚的条件: 《新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咨询律师: 胡骅
[诉讼离婚] 离婚诉讼有些什么程序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咨询律师: 胡骅
[离婚起诉书] 离婚起诉状怎么写
这里假设你已经会写普通的民事起诉书,特别讲离婚起诉书怎么写。还不会写民事起诉书的可以看看后面附上的“怎么写民事起诉书” 离婚起诉书,应当具备以下内容: 一、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
咨询律师: 胡骅
[离婚起诉书] 离婚起诉状范本
原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被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诉讼请求 书写自己要求达到的目的,包括:请求判决离婚,孩子的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方抚养时探望权的请求,财产的分割,本人生活困难时请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方式或数额,对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时请求损害赔偿的数额等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赡养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8 业务咨询人数: 105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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