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
如何确定遗嘱执行人
遗嘱执行人是指有权按照遗嘱人的意志执行遗嘱的人。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如为法定继承人,则该继承人不得拒绝,遗嘱执行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遗嘱执行人应按下列方式来确定: 一、由遗嘱人指定遗嘱执行人。既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也可以是其他人;法定继承人在被指定后有义务成为执行人,其他人可以拒绝作为遗嘱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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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遗嘱]
遗嘱有哪几种形式
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有如下几种形式: 一、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是指经过国家公证机关依法认可其真实性与合法性的书面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向公证机关办理。与其它遗嘱相比,最为严格,更能保障遗嘱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因而效力最高。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二、自书遗嘱。自书遗嘱是指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制作的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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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继承从什么时候开始,父母一方去世,子女可以继承遗产吗? 答: 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继承开始,继承人有权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父母双方均去世,其子女可以依法继承父母的遗产。父母一方去世,其子女以及未去世的配偶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继承纠纷提起诉讼时效的期限为二年。被继承人去世后,如果各位继承人都没有继承,各继承人对遗产处于共有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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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
继承法如何体现养老育幼保护弱者的原则
中国现在快要进入老龄社会,对老年人的保护既是传统美德,又是迫切的要求。我国《民洗通则》规定:“婚姻、家庭、老人、母亲和儿童受法律保护。列疾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为实现社会主义法律保护老人、儿童和残疾人合法权益的任务,作为民法的一个重 要组成部分的继承法,理所当然地应当把养老育幼作为一项基本原则。 在继承法中,这一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有关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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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
无效的遗嘱有哪些
所谓无效遗嘱是指订立遗嘱违反法律规定,导致其不能生效的遗嘱。这类遗嘱包括以下几种: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继承法》第22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最高人民法院意见》第41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又有了行为能力,仍属于无效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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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遗嘱]
兄长继承弟弟遗产 不得逾越法定顺序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案中,被继承人的女儿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在第一顺序继承人在世,有法定继承权的时候,女儿的大伯、二伯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没有资格继承孩子父母的遗产。而他们不通过相关法律程序,私自侵占弟弟和弟媳的遗产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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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遗嘱]
遗嘱复印件是否有法律效力
《继承法》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一般情况下,遗嘱应为原件,只有复印件,而没有原件的,一般很难得到法院的认可。所以建议保存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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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
什么叫代书遗嘱?
完毕的遗嘱,应交由其他见证人核实,并向遗嘱人当场宣读,经遗嘱人认定无误后,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并注明具体日期。在场见证的人为3人或更多的,都在遗嘱上签名更好,少则也得保证两人签名。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亲笔签名,不允许他人代签。 遗嘱人不能书写姓名的,可否用捺指印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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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
打印出的遗嘱也应有效
是立遗嘱人自己打印的,即便上面有立遗嘱人的签名,打印的遗嘱被承认的概率也不大。 二、有效的遗嘱应具备哪些条件 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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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
遗嘱“见证”与“公证”的区别
根据《律师见证遗嘱规则》第三条规定,律师为遗嘱作见证是律师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律师见证证明的遗嘱为律师见证遗嘱。此即“见证遗嘱”,是指律师以律师事务所和见证律师名义,就有关的法律行为或法律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谨慎审查证明的一种律师非诉讼业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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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
时尚“网络遗嘱”无法律效力
但这种“网络遗嘱”,没什么法律效力。 有律师表示:“作为律师,我们常会告诫大家,自己所立的遗嘱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多种条件。目前我国法律规定,主要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等。公证遗嘱即遗嘱要由公证机关公正,自书和代书遗嘱,则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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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
法官教如何立遗嘱
暂且不论其真实性如何,即使真实,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录音形式的遗嘱也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因此梁女士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据此,法院判决丁先生的相关财产由其两个女儿共同继承。 法官—— 怎样立遗嘱才合法有效 长宁区法院民一庭法官耿志成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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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
多份遗嘱哪一份有效
签名后,于当晚离开人世。 老人去世后,王霞和老人的子女们在如何分配老人留下的一套住房和10万元存款上发生争执。老人的外孙王凡将两个舅舅和王霞告上了法庭。 法官在做了多次调解工作无效后,作出一审判决,老人的房屋归王霞所有,10万元存款归外孙王凡所有。判决后,原、被告双方均未提出上诉。 在现实生活中,有的遗嘱人因为种种原因,可能会立下多份遗嘱,且相互间的内容可能相互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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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
代书遗嘱需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
大家一起操办,故要求按照法定继承处理该案。 法院查明,居委会的证明只表示从2004年起,杨老先生给居委会的印象是有老年痴呆症的症状,而不能肯定已经患有老年痴呆症。开庭期间,代书人和遗嘱见证人也出庭作证,以对抗居委会的证明效力,且两证人证明代书遗嘱是杨老先生的真实意思表示,当时精神状态是正常的。 最终,根据多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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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
怎样理解继承法规定的诉讼时效
继承法规定的当事人对继承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叫做诉讼时效。在诉讼时效内不起诉,就意味着当事人放弃了请求法院对其继承权予以保护的诉讼权。超过法定诉讼时效而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关于诉讼时效,继承法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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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
遗产分割的方式
遗产分割的方式有哪几种遗产分割的方式,是指继承人取得遗产应继份的方法。关于遗产分割的方式,如果遗嘱中已经指定了分割方式,则应按遗嘱指定的方式分割遗产;遗嘱中没有指定遗产分割方式的,由继承人具体协商遗产的分割方式;继承人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调解确定遗产分割的方式;调解不成的,则通过诉讼程序,由人民法院确定遗产的分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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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
遗产的范围包括哪些
遗产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包括: (1)公民的合法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合法财产; 同时,我们还应该明确哪些财产和权利不属遗产的范围,不能继承: (1)被继承人的人身权、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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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
财产中不可继承的范围
遗产,作为一种财产,继承人可依法继承,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遗产都可以继承,除《继承法》第三条规定的范围以内的遗产可依法继承外,下列遗产不能继承: 一、与被继承人的人身密不可分的人身权不能继承。如公民的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等。 二、与公民的人身有关的债权、债务。这种债权债务是以特定人的行为为客体,与债务人、债权人的人身有密切的联系,这种债权债务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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