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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如何分割所继承的遗产份额? 指继承人取得应继承份额,应当进行遗产分割,主要有以下两种分割办法: (1)按照被继承人遗嘱继承所制定的办法分割遗产。被继承人留有遗嘱时,如果遗嘱中定有分割遗产的方法,或者在遗嘱中委托他人代为决定的,只要是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不违反法律、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主义道德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夫妻一方死亡后,遗产如何分割? 【律师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是否属于遗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的规定,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因此,债权属于遗产范围,债权并不因被继承人的死亡而消灭,继承人继承债权后,取得债权人资格,债权到期后,可以凭债权凭证和继承相关的证据向债务人主张权利。
咨询律师: 胡骅
什么是遗产管理人? 《继承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 任何人不得侵吞或争抢。”这表明,凡存有遗产的人,都是遗产保管人,都负有妥善保管遗产的责任。被继承人死后,虽然有继承人,但继承人不明或均不在遗产所在地或全部继承人放弃或丧失继承权,这时的遗产就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 实际情况表明,由死者生前所在单位或者遗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负责保管比较妥当。
咨询律师: 方亮辉
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遗产范围就是遗产内容所涉及的范围。根据《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遗产范围包括下列财产: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此外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在确定遗产的范围时,我们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要查明公民死亡后所遗留的财产,其取得方式是否合法。公民生前非法取得的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用于继承; (2)要查明公民对其生前实际占有的财产,是否确实享有所有权,若是向他人租借的财产,则不能作为遗产用于继承; (3)要严格区分公民个人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的财产,如属共有财产,则应先析产,后继承
咨询律师: 胡骅
卖房须考虑遗产分配问题 王女士买房时,把一直和自己生活的母亲的名字也写在了房产证上,尽管母亲没有出钱。现在母亲已经去世,王女士还有四个兄弟姐妹,她想知道,如果要卖房的话是否涉及遗产分配问题,是否需要争取其他四人的意见?卖房的款项是否需要再分给他们,如需要则配额如何?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人工授精所生子女能否继承遗产? 【案例】 【案情介绍】 叶丰与程雯是夫妻关系,夫妻婚后长期未生育,2006年在叶丰不知情的情况下,程雯背着他接受了人工授精手术并怀孕,后叶丰知道了,急切要求程雯堕胎,未果。2007年程雯生下小孩,叶丰母亲到这对夫妻家知晓后,发生激烈的家庭矛盾,叶丰在争吵中因心脏病发作死亡,叶丰母亲坚持:程雯所生小孩不享有继承权,程雯认为享有。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在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原则是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平等继承。但法律出于保护弱势群体,以及鼓励尊重、赡养老人的立法宗旨考虑,对此原则规定了若干例外情形。具体如下: 一、以下情形中,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之间继承份额不平等: 1、对生活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2、对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
咨询律师: 方亮辉
遗产是继承法律关系的客体,也是继承权的标的,它是指死者生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和根据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权益。主要包括: 1、死者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合法财产(收入、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2、林木、牲畜和家禽; 3、法律允许所有的生产资料; 4、文物、资料、债权、债务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合法权益(如著作权、财产权——稿酬、奖金等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咨询律师: 胡骅
联系童女士,请求其协助处理童老伯的善后事宜并结清医疗费用。对此,童女士仍然拒绝配合。由于童老伯再无可联系的亲人,医院无法结算医疗费,童老伯的遗体一直放在医院的太平间里。 为妥善处理老人的遗体问题,医院也曾尝试与童老伯的原工作单位协商,希望单位出面解决。但由于童老伯并非没有亲属,单位不敢全权处理此事。无奈之下,医院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童女士支付童老伯的医疗费1.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在古代,继承包括身份继承,比如,上一代是法官,或贵族身份,下一代可以世袭。既便是改革开放后,也有一段时间,政策规定学校、邮局等单位员工的子女可以“接班”。但目前我国现行有效的《继承法》规定,继承只是对财产的继承,而不包括被继承人的身份。 《继承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遗产的范围如下: 《继承法》第三条  【遗产范围】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咨询律师: 胡骅
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这一规定,说明这套房屋是你父母的共同财产。我国《继承法》第26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在庭审过程中,王臣强、王民强、王军强三人又到玲珑金矿人力资源部开具了一份证明:“关于一次性发给工亡补助费39286元,不是全部归王全龙之妻刘淑娟所有,包括子女。” 2011年3月21日,招远市法院作出判决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工亡补助金的享有者是工亡职工的直系亲属。
咨询律师: 胡骅
的身份关系存在为前提的,只要父母子女关系存在,子女有负担能力,子女就应无条件的履行赡养义务,而不能通过签订协议予以免除。 在现实生活当中,有的子女以放弃继承父母遗产为理由,拒绝不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是法律所禁止的。 根据民法通则所确立的原则,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行为遵循意思自治的原则,但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必须遵守法律,应当尊重社会公德,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为无效的民事行为。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去世了,你就可以代位继承,变成第一序位继承人。不清楚。这个还要和那个律师确认,按照正常程序很快的。 相关法律知识: 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其父母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法律制度。该制度的设立是基于,继承权的行使主体应为实际生存,若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显然无法行使继承权利。
咨询律师: 胡骅
这就需要加以保护。“如果有一天你走了,你的‘数字遗产’将留给谁?”当被问及这个问题,起初多少会令你错愕,但细细想来,生活在信息社会里,这确实是一个我们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 背景案件 “数字财产”的价值究竟几何,每个人的认知或有不同;而在实际操作中,这笔财富的继承仍困难重重。 2011年,辽宁王女士的丈夫在一场车祸中丧生。其丈夫qq及邮箱里保存了大量的关于两人的信件和照片。
咨询律师: 方亮辉
[遗产] 遗产分配的范围
这30平方当时已发生赠与,不属遗产。 2、留下的70平方,由你爷爷奶奶子女平均分割
咨询律师: 胡骅
特殊情况下儿媳或女婿可享有继承权 问:我有两个儿子,他们分别成家后,我和老头子跟着大儿子过。 5年前,老头子和大儿子在一起车祸中丧生。他们去世后,大儿媳一直没有改嫁,我的生活由大儿媳照顾,在外地工作的小儿子按月寄来一定的生活费用。尽管大儿媳待我比对亲生母亲还要好,对我的生活照顾得也很细,但岁月不饶人,我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说不定哪天一口气上不来就去了。 我现在很担心我死后的遗产处理问题。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女儿对父母的财产同样享有继承权 这是一起很简单的继承纠纷案件,但却是目前社会一个典型的缩影。提起诉讼的是三个女儿,被告是母亲及儿子。2005年3月6日江苏省海安县人民法院调解审结了此案。 三个女儿诉称:父母有两处商品房及五间店面房,父亲去世后,房产被母亲和兄弟居住和出租收益,我们要求对房产依法进行分割,并要求分割母亲所得的租金。 母亲辩称:丈夫生病期间,女儿没有尽到责任。
咨询律师: 刘波

遗产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9 业务咨询人数: 130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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