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
法
继承法栏目为您提供最新继承法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遗产、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丧失、代位继承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遗嘱]
遗嘱的设立效力和执行效力
遗嘱继承是由设立遗嘱和遗嘱人死亡两个法律事实所构成,它分别具有设立效力和执行效力。设立遗嘱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即受到法律的保护,具有设立效力。遗嘱人一旦死亡,他所设立的遗嘱即具有执行效力,由继承人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嘱托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执行遗嘱;如果没有此项嘱托,则全体继承人以平等地位参与遗嘱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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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遗嘱]
遗嘱的变更和撤销
遗嘱人在设立遗嘱以后,由于主客观原因可以依法变更遗嘱的某些具体内容,也可以撤销原立遗嘱的全部内容。遗嘱人变更或者撤销原立遗嘱,一般应当用原立遗嘱的方式、程序进行,也可以用新立遗嘱变更或撤销原立遗嘱。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互抵触的,原则上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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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遗嘱]
遗嘱的有效条件
由于遗嘱是死者生前所作的处分,在他死后才予执行,故应具备必要的条件,才具有法律效力。①在设立遗嘱时,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在国外,遗嘱能力并不等于行为能力,可以是达到一定年龄的未成年人。在中国,一般即指行为能力,即达到成年年龄,精神健全,从而具有行为能力,而无行为能力或者行为能力受限制的人(见自然人)所立的遗嘱无效。但如在设立遗嘱后,遗嘱人丧失行为能力,不影响其已经设立遗嘱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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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遗嘱]
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并且遗嘱合法有效; 2.立遗嘱人死亡; 3.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4.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同时也未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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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遗嘱]
遗嘱继承的特征有哪些?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和立遗嘱人死亡是遗嘱继承的事实构成。 2.遗嘱继承直接体现着被继承人的遗愿。 3.遗嘱继承人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相同,但遗嘱继承不受法定继承顺序和应继份额的限制。 4.遗嘱继承的效力优于法定继承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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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法定继承]
我国房屋继承的法定程序
根据我国的《继承法》,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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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法定继承]
保定婚姻继承律师:共同共有财产的分割
夫妻共有财产;2、家庭共有财产;3、共同继承的遗产;4、其他共有财产。 关于共同共有财产的分割请求权 在审判实践中如何分割共同共有财产,《物权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财产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共同共有人原则上不得请求分割共有财产,只有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才可以请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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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遗嘱]
遗嘱的法律效力
合法的遗嘱才会发生法律效力,会导致按照遗嘱内容处分遗嘱人遗产的法律后果。不同种类的遗嘱效力有所不同,公证遗嘱效力最强。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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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
被继承人是否有权处置胎儿预留份?
我国法律对胎儿预留份以及该预留份的分配进行了规定,有人认为法律已经对胎儿预留份如何处理进行了规定,故被继承人对胎儿的预留份额是没有处置权的。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预留份额的遗产由胎儿继承,被继承人在此情况下是无处分权的,这点没有争议;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该胎儿预留份是否只能按照法律规定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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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
遗嘱范文
立遗嘱人:冯某某,男,86岁,住四川省大竹县竹阳镇胜利街00号000楼0楼0号,身份证号513029340619001。 我于1950年与何朝南结婚,现有四个子女,分别是冯假、冯亿、冯兵、冯丁,我与妻子某某于1998年通过房改购买位于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某街000号房屋(该房屋为砖混结构,建筑面积81.78平方米,地号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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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
未成年人可以代替过世的父或母继承遗产吗
如果未成年人的父亲或母亲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先过世,未成年人可以代替父亲或母亲继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遗产,继承的份额一般仅限于父亲或母亲有权利继承的部分。 对于已经过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其他亲属的遗产,未成年的子女不可以代替父亲或母亲继承。例如,未成年人的叔叔过世了,没有妻子和儿女,本来未成年人的父亲有权利继承叔叔的遗产,但是,父亲比叔叔先过世,那么未成年人就没有权利继承叔叔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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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遗产]
如何办理涉台遗产继承
涉台遗产继承需提供以下材料:1、涉台亲属关系公证证明文件;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3、台湾关系人死亡证明;4、如申请人委托他人领取则须提交委托公证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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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
继承与分家析产之区别
继承与分家析产既有一定的联系,又有原则的界限。继承往往会伴随分家或析产。但是,继承毕竟与分家析产不同。两者之间具有严格的区别,表现在: (一)性质不同。继承是指财产所有权从被继承人转移给继承人,权利主体发生变更;而分家析产是财产所有权的进一步明确,即进一步明确家庭共有财产的各共有人具体对哪一部分共有财产享有独立有所有权, 不发生整个财产所有权主体变更的问题。 (二)财产基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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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遗嘱]
房屋遗嘱格式范本
立遗嘱人:xxx,女,x岁,x省xx市xx区人,住x省xx市xx区x号。 我今年x岁,在立遗嘱时精神清醒,由于年事已高,可能发生意外,故立此遗嘱,表示我对自己的财产在我去世之后的处理意愿。 x省xx市xx区x号房产是我的财产,由xx继承此房产; ......(省略) 以上是我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执行人:xx. 本遗嘱一式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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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
如何订立代书遗嘱
如何订立代书遗嘱 现如今,人们立遗嘱的意识越来越强,而代书遗嘱是遗嘱中的一种常见形式。由于并非立遗嘱者本人书写,又未经过公证,因此这种遗嘱形式在实践中产生的争议纠纷比较多,对其效力的认定也存在一些争议。 那么,究竟代书遗嘱应如何书写制作,才能使其发挥实际效力而不引起争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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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遗嘱]
老人房产遗嘱分配关于公房与私房是否有效
等于就我家原本是没有住房的 现在等着过户,可是老大家和老三家为了那套公产房已经闹得很凶了 导致我家的私产房也不好过户了。 麻烦律师帮我分析一下,万分感谢! 律师解答 北京西城区赵亮律师 私产房是奶奶的名下房屋,奶奶有权利遗嘱将房屋处分,由你们继承,办理继承公证后可以过户。 公房不能继承,只能变更承租人,遗嘱中关于公房的处置无效 北京-海淀区陈晓云律师 部分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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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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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
公证遗嘱与其他遗嘱的区别
经公证处公证的遗嘱即是公证遗嘱,那么,公证遗嘱与其他遗嘱有什么样的区别呢?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嘱包括公证遗嘱和非公证遗嘱两类,非公证遗嘱是指公民所立的遗嘱没有经公证处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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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