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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效力栏目为您提供最新婚姻效力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事实婚姻、重婚、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这里的“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一年不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的,则该项请求权永久消灭。 2、哪些情况属于无效婚姻? 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咨询律师: 胡骅
[重婚] 怎样构成重婚罪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 (二)客观要件 行为人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 “有 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 的人。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者之间的婚外情短信,有时候配偶与自己、第三者与自己还可能通过短信联系,谈到婚外情的问题,这种短信都可保留下来作为证据。但由于短信的特点,一是保存比较困难,二是很难直接证明短信发出及接收者到底是谁,所以需要采取一些特别的手段予以保留,并且可能还需要一些辅助的证据才能证明婚外情的事实。但无论如何,这些短信可以作为婚外情的佐证,帮助证明者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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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1989年11月21日)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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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的认定与处理
的规定办理,不能一见到未办结婚登记的就一概认定为同居关系,只要符合事实婚姻构成要件的,可认定其具有事实婚姻的效力,不必再行补办结婚登记手续,按离婚案件处理;同时在处理事实婚姻案件时,对事实婚姻中的男女,如果一方坚持离婚,经调解无效后,法院不能判决不准离婚,这也是与合法婚姻的显着区别。对不构成事实婚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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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的夫妻双方婚姻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签字办理,还要缴交单人大1寸或双人2寸半身免冠照片3张,并按规定交纳婚姻证书工本费。 婚姻关系证明的办理所需材料 1、当事人申请; 2、单位或村民居委员有关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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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是道屏障,他阻却了已婚男女的一些非法两性行为,保护了合法夫妻的正当权益。面对屏障前方世界的诱惑,又有多少人可以抗拒?在逾越法律过后,出界的男男女女将面临什么法律的制裁?通过讲述重婚罪的构成要件,我们可以更加看清什么是罪与非罪,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    自诉人马军,男,被告人陆运侠,女,同是大山里的村民,家庭条件自然不是很好。依据旧俗
咨询律师: 胡骅
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均没有配偶,已经达到法定婚龄(男方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方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无禁止结婚的情形(非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 亲,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等。 事实婚姻关系具有婚姻的效力,当事人双方具有夫妻的身份关系,彼此间的关系适用婚姻法关于夫妻 权利义务的规定;双方同居期间的财产、债权债务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适用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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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无效和可撤销婚姻法律制度的三个程序性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的颁布施行,为违法婚姻案件的审理提供了统一和权威的法律 标准。在一定程度上结束了审理此类案件的混乱无序状态,其积极意义自不待言。但由于制度建设上的不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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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自己的配偶红杏出墙,需要什么证据才能确定对方重婚?昨天,海淀法院立案庭发布调研报告称,被害人自诉的重婚犯罪案件中,大部分因证据不足而撤诉。为此,法官提醒被害人,应注意搜集负心人的新结婚证、私生子出生证明等3类证据。 海淀法院颜君法官说,从2000年至今,该院共受理重婚罪刑事案件36起,其中由被害人提起自诉的案件16起,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案件20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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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一个受害者,这样一个原告,去承担这样的举证责任实在是太艰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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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该条规定的同居就是指的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二)》)第1条第1款的规定,即“当事人起诉 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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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事实婚姻关系的处理原则 1、事实婚姻关系具有婚姻的效力,根据2001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出台的规定,在1994年2月1日这一天之前具备了结婚实质要件的同居关系,为事实婚姻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关系适用婚姻中有关夫妻权利义务的规定。 2、审理事实婚姻案件,应当先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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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财产约定协议书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乙方双方与××年××月××日在新城区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现双方为合法夫妻。甲乙双方都愿共筑爱巢、白头偕老。但为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财产纠纷,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婚内现有财产的约定; 现有房产一处,位于×××,现房屋产权登记人为甲方。该房屋共计35万由甲方支付25万元首付款,其余办理按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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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是《婚姻法》新增加的规定,自此我国正式建立起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制度。 无效婚姻是指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违法婚姻,即男女双方的结合由于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结婚实质条件,因而自始不具备婚姻的 法律效力。可撤销婚姻是指婚姻当事人一方违背另一方的真实意思,胁迫另一方与之结婚,受胁迫的一方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 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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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销婚姻] 申请撤销婚姻需要的材料
应当将《关于撤销xxx与xxx婚姻的决定》送达当事人双方,并在婚姻登记公告栏公告30日; 6、婚姻登记处对不符合撤销婚姻条件的,应当告知当事人不予撤销的原因,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7、除受胁迫结婚之外,以任何理由请求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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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与同居关系的概念及特征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同居生活的男女关系结合形成的关系可分为两种:一是事实婚姻,二是同居关系。 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并且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所形成男女两性结合。其具有以下特征:(1)未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欠缺婚姻的法定形式要件;(2)具有目的性和公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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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事实婚在我国长期大量存在,在广大农村特别是边远地区,事实婚甚至占当地婚姻总数的百分之六、七十。造成这一状况的原因主要有:(1)传统习俗的影响。我 国民间流行仪式婚,许多人认为,只要举行了婚礼,亲朋好友认可,就是夫妻了,没有必要再履行法律手续。(2)婚姻登记不方便。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 规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而我国幅员辽阔,对于地理位置偏 远、交通不便的地区,进行结婚登记有一定困难。(3)登记制度不健全。比如,有的当事人到了婚姻登记机关,因办事人员不在等原因不能登记。有的擅自提高法 定婚龄,使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不能得到实现。(4)婚姻登记搭车收费。比如有的要收计划生育押金、户口迁移保证金等。(5)法制宣传不够。人们的法制观念淡 薄,对婚姻登记的重要性缺乏认识。有的人不具备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为逃避国家对婚姻的管理和监督,故意不登记,造成事实婚姻状态。 事实婚姻的效力,历来是法学界争论的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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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协议及应注意的问题 婚内财产约定(协议)的法律依据:新的《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是夫妻以契约的方式依法选择适用的财产制。 婚内财产约定(协议)撰写应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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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 婚内协议书范本
夫妻婚内财产约定协议书 男方: , 年 月 日出生, 族,住址: ,身份证号: 。 女方: , 年 月 日出生, 族,住址: ,身份证号: 。 双方于 年 月 日登记结婚,具有合法的夫妻关系,并于 年 月 日生育一子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及有关法律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对财产的归属达成原则性意见,特签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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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3 业务咨询人数: 147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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