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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规栏目为您提供最新婚姻法规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婚姻法解读、婚姻法条例、婚姻法司法解释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婚姻法解读] 骗婚
下面律咖网小编对于网友提出的婚姻法律咨询相关疑问进行了一些相关资料的收集,希望能帮助到你,如有其它民事法律咨询相关疑问,可拨打律咖网婚姻法律咨询电话,进行法律服务咨询。 一、骗婚的特点、性质 以与他人结婚为手段,骗取钱财;以合法的形式(结婚)掩盖非法目的(骗取钱财),是一种骗婚的行为。这种骗婚的行为具有一个特点,违法行为人确实与被骗的当事人进行了婚姻登记。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四条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
咨询律师: 胡骅
[婚姻法解读]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解读
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律师解读: 本条司法解释是对以下条文的修正:《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咨询律师: 胡骅
[婚姻法条例] 法律法规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
咨询律师: 胡骅
[司法解释] 婚姻法解释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婚姻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2001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2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1]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婚姻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已于2001年12月2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1年12月27日起施行。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司法解释] 婚姻法解释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婚姻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99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3〕19号 2003年12月26日发布 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 婚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咨询律师: 胡骅
[司法解释] 婚姻法解释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2011年7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5次会议通过) 法释〔2011〕18号 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婚姻法解读] 夫妻特有财产的范围及分类
夫妻特有财产除前四项的规定外,还包括其他一些财产和财产权利。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新的财产类型的出现以及个人独立意识的增强,夫妻个人特有财产的范围也将有所增加。 ▲夫妻特有财产的分类 关于特有财产的分类,根据产生的原因不同,特有财产可分为法定的特有财产和约定的特有财产。 第一、法定的特有财产,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所确认的夫妻双方各自保留的个人财产。
咨询律师: 胡骅
无效的婚姻,从一开始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之间也不具有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无效的婚姻应当予以解除。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婚姻无效。关于婚姻登记机关是否有权宣告当事人的婚姻为无效婚姻,目前的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有的学者认为可以宣告婚姻无效的机关为婚姻登记机关和法院,而有人则认为仅仅由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是比较妥当的。
咨询律师: 胡骅
无效的婚姻从一开始就不具有法律效力,提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时间不受限制,当事人可以在取得结婚登记后的任何时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八条的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咨询律师: 胡骅
[婚姻法解读] 哪些人有权利申请婚姻无效
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除了包括婚姻当事人以外,还包括利害关系人和近亲属。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七条的规定,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具体包括: (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
咨询律师: 胡骅
[婚姻法解读] 婚姻常见疑难问题
婚姻常见疑难问题解答 一、诉讼程序方面的问题 1、在诉讼中,当事人自愿离婚,并就财产问题、债权债务处理达成一致,第三人是否能以确认该协议的生效民事调解书侵犯了其合法权益? 答:离婚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只能是婚姻缔结的双方,不列案外第三人为诉讼当事人。一般情况下,第三人认为调解协议侵犯其合法权益申请再审缺乏法律依据,人民法院应予以驳回。
咨询律师: 方亮辉
(2011年7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5次会议通过) 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人民法院适用婚姻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第一条当事人以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2001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2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1]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已于2001年12月2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1年12月27日起施行。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司法解释]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99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3〕19号 2003年12月26日发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 问题的解释(二) 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咨询律师: 胡骅
[司法解释]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第十九条本解释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此前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与本解释相抵触的,以本解释为准。 法官解读 江苏省律师协会《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理解与适用讲座笔记 最高人民法院 吴晓芳法官 时间:2011年9月3日,地点:南京金陵晶元大酒店 第一条当事人以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
咨询律师: 胡骅
滨州律师说法 :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提起离婚诉讼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直至宣告判决前,可以撤回起诉,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一般情况下,只要符合以下情形,人民法院都会裁定准予撤诉: 1.申请撤诉的人是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2.申请撤诉是出于自愿而非受人强迫。 3.
咨询律师: 胡骅
[婚姻法解读] 婚姻家庭法律纠纷解答汇编
婚姻家庭法律纠纷解答汇编1、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解答内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 重婚的; (二)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 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 未到法定婚龄的。2、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解答内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以下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
咨询律师: 胡骅
[婚姻法条例] 婚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
咨询律师: 胡骅
[婚姻法解读] 婚姻法解释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2011年7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5次会议通过,自2011年8月13起施行) 法释〔2011〕18号 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咨询律师: 胡骅

赡养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7 业务咨询人数: 121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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