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债务]
如何证明离婚时对方造假债
夫妻中的一方全然不顾夫妻之情,在离婚时竟伪造虚假债务来侵占夫妻共同财产。对于这种离婚债务现象,夫妻中另一方应合理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合法的权益。那么怎么证明虚假债务呢?应该如何防范呢?请跟随笔者的思路,为您解答。 一、如何证明离婚时产生的虚假债务 伪造离婚债务是侵占夫妻共同财产的诸多手段中最为恶劣的一种情形,在诉讼过程中一经查实属伪造债务,法院一般会以妨碍民事诉讼活动给予司法处罚。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夫妻债务]
离婚后共同债务如何合理分割
夫妻离婚债务分为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下文主要针对共同债务的分割问题。 当已确认夫妻所负债务为共同债务时,应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而常常在执行实践中出现共同债务未清偿前,共同财产已分割的情况。那么共同债务如何分割呢? (一) 对外共同债务纠纷法律文书生效前
咨询律师:
胡骅
[夫妻债务]
2013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原则
对于离婚债务问题,不少夫妻弄得可谓焦头烂额。具体原因还是没有弄清楚离婚债务的内容和相关的处理原则。离婚债务中的共同债务也是常见问题,处理共同债务问题的原则与处理共同财产的原则也应相适应。下文将陈列相关共同债务的处理原则,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坚持男、妇女平等原则 这个原则其实很早就出现了,这也是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夫妻债务]
2013年最新离婚债务协议书范文
协议书多种多样,债务离婚协议书也属其中一种,对于情感不和,面临离婚的负债夫妻该如何写协议书呢?下文经过了对相关资料的详细整理,采纳了众多专业律师的观点和建议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夫妻债务]
离婚债务如何举证
如果互相认为是对方个人债务的,双方都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一方举证不能,另一方能够证明属于对方个人债务,由举证不能者承担不利后果。双方都无法证明属于对方个人债务时,应认定为共同举债者的共同债务。 以上内容对离婚如何举债问题进行了简单的解析。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若想了解更多关于夫妻离婚如何举债的知识可咨询相关的专业律师,他们会热心地为您解答。 延伸阅读: 离婚逃避债务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夫妻债务]
离婚债务问题怎么解决
人夫妻婚后共同生活的日出支出等。 (3)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 比如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借款协议中明确约定由债务人一人单独承担债务履行责任的,视为债权人放弃要求债务人和其配偶共同偿还的权利。但是如果书面协议中的债务人的署名只有债务人一人,而协议中并没有明确约定债务人一人单独承担债务履行责任的,还是由债务人及其配偶共同承担债务。
咨询律师:
胡骅
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法办[2011]442号 一、民事审判工作的总体要求 二、关于物权纠纷案件 三、关于房地产纠纷案件 四、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 五、关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六、关于侵权责任纠纷案件 七、关于婚姻家庭纠纷案件 八、关于劳动争议纠纷案件 九、关于民事诉讼程序及其他问题 2011年6月22日至24日,最高人民法院在杭州召开了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各高级人民法院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分管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和民一庭庭长,解放军军事法院民庭庭长,以及计划单列市中级人民法院分管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参加了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出席会议并讲话。这次会议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新形势下召开的,它对我国民事审判队伍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更好落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更加充分发挥民事审判工作职能,为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讨论,与会同志对今后一段时期如何更好开展民事审判工作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并形成广泛共识。现将有关情况纪要如下: 一、民事审判工作的总体要求 1、民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夫妻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原则
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原则 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的原则应与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相适应,严格按照我国新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处理,是掌握夫妻双方共同债务的根本原则。 1、坚持男、妇女平等原则。 这是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体现在共同债务的承担上,则是指夫妻双方共同债务有平等的清偿义务。 2、坚持保护妇女利益的原则。
咨询律师:
胡骅
[夫妻债务]
离婚债务分割问题
独自筹资但收益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等。 最高人民法院12月26日公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明确规定:夫妻共同债务不因离婚而免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规定: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夫妻债务]
离婚夫妻共同债务的几个问题
在离婚诉讼中,夫妻一方对外举债,另一方或认可或不认可应如何处理的问题,经常困扰着离婚案件的承办法官。笔者的观点是: 一、离婚双方均认可债务的处理问题 离婚双方共认债务无疑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按照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
咨询律师:
胡骅
[夫妻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债务的偿还责任主体如何认定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债务的偿还责任主体如何认定 依据我国婚姻法规定,除法律规定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或者夫妻对财产另有约定的以外,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与此相应,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也应由夫妻共同偿还,对此
咨询律师:
胡骅
[夫妻债务]
在广州“假离婚”逃避债务,行为合法吗?
法院在实际处理对夫妻离婚债务过程中,一般也是让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对财产的分割及债务的分担。《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
咨询律师:
胡骅
[夫妻债务]
离婚财产分割和债权债务分配
在“《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实施一周年后,昨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解释(二)”共29条,自明年4月1日起施行。该解释除对人民法院审理同居关系、无效婚姻等案件时的一些具体操作性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外,重点放在夫妻财产分割及夫妻债权债务问题处理等方面。
咨询律师:
胡骅
[夫妻债务]
夫妻离婚就能逃避债务吗
日前,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撤销权纠纷,案件中夫妻双方通过离婚协议转移财产,逃避债务,法院最终判决撤销了夫妻之间离婚协议书中财产分割部分的约定,将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有财产恢复至离婚前共有状态,保护了债权人的合法利益。 原告诉称,2009年9月2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案外人赛尔纸制厂退还原告货款3460740元,被告王某对上述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咨询律师:
胡骅
[夫妻债务]
离婚财产和债务如何分割
具有一定的难度,需要灵活掌握。比如,现在有些外资公司,为鼓励员工好好安心工作,以未上市较低价格转让给员工股票,在员工离婚时,该部分股票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割,但肯定不能按购入价分割,而市值又不好确定。因此,也可按股份数额分割。债券、基金分割办法也是如此。 6、夫妻在公司中的出资,离婚时如何分割? 这不单单是婚姻法所能解决的问题,而且,在实际处理时
咨询律师:
刘波
[夫妻债务]
离婚时没还完的房贷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在结婚前,由男方出首付款11万元,购买了一套房子,其余部分由我的公积金贷款支付。婚后用公积金偿还1年多贷款,现因感情不合,协议离婚。请问:还有15年没还清的银行贷款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吗? 【法律评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1条、第23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证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
咨询律师:
刘波
[夫妻债务]
如何认定和处理夫妻共同债务
如何认定和处理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共同债务的判断标准? 一是有无夫妻共同举债的合意,如夫妻双方共同在借据上签字或事后认可对该笔债务知情;二是夫妻是否共享举债所带来的利益;三是夫妻双方内部约定共同承担婚前或婚后一方所负债务。 2、夫妻共同债务的举证责任?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夫妻债务]
夫妻间债务的应注意的几点问题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变化,自然人、家庭作为市场交换的主体参与到市场经济中来,使个人债务、家庭债务混合为一体,如何正确认识和审理好这些债务纠纷,直接关系到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审理好夫妻间债务关系就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 应分清夫妻婚前个人债务与婚后共同债务 债是特定的人之间根据特定的法律事实请求一定给付的法律关系。
咨询律师:
胡骅
[夫妻债务]
新婚姻法关于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或伪造债务的规定
新婚姻法关于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或伪造债务的规定 新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夫妻债务]
夫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应当如何处理 是否要双方共同偿还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咨询律师:
方亮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