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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终止] 集体合同的变更及终止
由于主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原集体合同进行修改或增删的法律行为。集体合同的解除,是指提前终止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经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劳动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1)用人单位因被兼并、解散、破产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合同的终止] 集体合同如何终止?
集体合同的终止,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的集体合同期满或者集体合同终止条件出现,以及集体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存在,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时,立即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04年颁布的《集体合同规定》第38条规定: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限一般为1~3年,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即行终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重新签订或续订的要求。
咨询律师: 胡骅
无效;而合同权利义务终止是出现了终止合同的法定的事由,当事人行使权利使合同关系消灭,国家不主动干预。 (3)合同被宣告无效后,合同自始无效,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权利义务终止主要是对将来失其效力,即合同不再履行,只有某些被解除的合同溯及既往。 (二)合同权利义务终止与合同被撤销。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与合同被撤销都是通过当事人行使法定权利而使合同关系消灭,但两者有区别
咨询律师: 胡骅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1〕 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2〕  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3〕 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4〕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5〕 公有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的; 6〕 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7〕 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咨询律师: 胡骅
[合同的终止] 终止合同需要什么条件
终止合同的条件是怎样的? 工伤10级的情况下 1. 单位有权利在合同期间终止合同吗? 2.单位补齐了从今年7月到10月的保险 但一直不闻不问 不给安排工作 也不发给工资或最低生活费等福利待遇单位这样做算不算是事实上的解除劳动关系呢? 律师解答: 合同期间单位不能擅自解除劳动关系,单位应为你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
咨询律师: 胡骅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1〕 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 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 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4〕 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5〕 公有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的; 6〕 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7〕 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咨询律师: 胡骅
[合同的终止] 合同终止条件双方约定不算
在《劳动法》的实施过程中,一些用人单位随意与劳动者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并据此终止劳动合同,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提前消灭,不能真正起到维护劳动者就业稳定权益的作用。同时,在劳动者退休、死亡或者用人单位破产等情形下,劳动合同如何处理,原有法律都没有作出规定。 为了更好地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调整了《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内容。
咨询律师: 刘波
[合同的终止] 房屋租赁合同的终止条件
房屋租赁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当事双方的权利、义务依一定的法律事实归于消灭。房屋租赁合同终止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1、租赁合同到期。 2、房屋拆除改建。 3、房屋毁损。 4、房屋闲置。承租人无正当理由闲置公房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 5、承租人死亡。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死亡而且又没有同 住的其他人时,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存在,房屋租赁合同即终止。 6、当事人协商终止。
咨询律师: 肖本岗
期届满以后,出租人也未马上表示反对的。上述两个条件同时具备的,则使租赁合同期满后仍可转变为不定期租赁。不过,出租人是否必须明知承租人有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事实,学说上有不同意见。我们认为,一般而言,合同期满当然应当终止,双方之间合同关系即告消灭,承租人自然应当返还租赁物而不得继续对租赁物使用、收益,这是承租人应当履行的义务,不必出租人特别请求或主张。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合同的终止] 融资租赁合同效力的终止
因融资租赁合同的解除而终止 与一般合同一样在租赁期限届满之前,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可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行使解除权而终止。所不同的是融资租赁合同的解除与一般合同的解除相比有着更为严格的条件。融资租赁合同中一般都有类似“除合同约定条款外(或除特殊情况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规定,即所谓的“中途禁止解约条款”。
咨询律师: 刘波
[合同的终止] 合同终止与企业破产
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 (五)用人单位解散,或者被依法撤销、宣告破产,或者因其它原因终止的; (六)出现其它法定终止条件的。 根据该条第五款规定,用人单位解散,或者被依法撤消的,劳动合同终止。该款规定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条件之一。因此,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破产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就依法终止了,双方间的权利义务也依法终止了。
咨询律师: 刘波
[合同的终止] 合同终止有什么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部分或全部终止); (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7)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是否支付经济补偿?    按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用人单位可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5款明确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咨询律师: 刘波
所谓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合同关系客观上不复存在。根据定义来看,二者极为相似,即都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效力。但是二者还是有区别的,其区别主要必须在:    (1)二者的效力不同。合同的解除即能向过去发生效力,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发生恢复原状的效力,也能向将来发生效力,即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而合同的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消灭,向将来发生效力,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效力。    (2)二者适用的范围不同。合同解除通常被视为对违约的一种补救措施,是对违约方的制裁。因此,合同的解除一般仅适用于违约场合。合同的终止虽然也适用于一方违约的情形,但主要是适用于非违约的情形,如合同因履行、双方协商一致、抵销、混同等终止。由此可见,合同终止的。适用范围要比合同解除的适用范围广。
咨询律师: 刘波
[合同的终止] 合同在哪些情况下终止?
合同是有期限的民事法律关系,不能永久存续。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合同关系客观上不复存在。根据〈合同法〉第91条的规定,合同在下列情形之一即告终止:(l)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被解除;(3)债务相互抵销;(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补充内容: 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的区别主要为: 1、适用范围不同。合同终止只适用于继续性合同,即债务不能一次履行完毕而必须持续履行方能完成的合同,如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以及大部分以提供劳务为标的的合同;而合同的解除原则上只能适用于非继续性合同。 2、适用的条件不同。合同终止既适用于一方违反合同,也适用于没有违反合同的情况;而合同解除主要适用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情况。 3、法律后果不同。合同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向将来消灭,并不溯及力,因此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可使合同关系溯及地消灭,因而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
咨询律师: 肖本岗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1〕 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 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 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4〕 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5〕 公有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的;  6〕 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7〕 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咨询律师: 刘波

合同的终止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6 业务咨询人数: 185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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