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
履行
合同履行栏目为您提供最新合同履行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拒绝履行、合同履行原则、合同的保全、履行不能、合同履行要素、合同的抗辩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合同履行原则]
承揽合同履行过程应注意的事项
与其他类型的合同一样,承揽合同的纠纷也多发生在合同履行中。纠纷可能产生在合同履行中的各个方面,如承揽人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数量、质量、日期交货或完成工作;定作人未按合同规定提供设计要求、质量标准、原材料;定作人未如约付款;承揽人不能如约对定作人所定作产品的设计、技术指标、性能等保密等等。承揽合同的当事人为避免在合同履行中陷入陷阱,过多地纠缠于合同纠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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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合同履行原则]
房子出现蝎子是否还应该按照合同履行
月的房租退还,房东不想退,说要按合同来。我个人认为这已经严重威胁到了我的人身安全,属于突发不可控因素,所以不应该继续履行合同。相关的法律条文?签了啊,不过是很早以前签的合同,早过去了,现在一直也没签过。 律咖网律师解答: 房东有保障房子基本安全的义务,蝎子的存在让房间具有相对程度的危险性,已经影响了租房合同目的的实现。你们是否有签订租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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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合同履行原则]
解除劳动合同后双方都要履行义务
解除劳动合同后双方都要履行义务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 15 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2. 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3. 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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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合同履行原则]
对方不履行合同内容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的所有争议。合同纠纷的内容主要表现在争议主体对于导致合同法律关系产生、变更与消灭的法律事实以及法律关系的内容有着不同的观点与看法。 法律咨询: 我公司跟对方签订合同后 对方一只不肯执行 连首付款都没有支付 一直以来以他们公司最后的设计方案还没出来为原因一直拖延不肯执行 合同中有一款是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当事人的下列行为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1、非因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或不可抗力,若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甲方应每日按合同总额的万分之三的比例就逾期支付天数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在付款期届满后3日内仍未能支付到期款项的,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撤除广告并继续追索未付款项及迟延付款违约金,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因甲方迟延付款而遭受的损失,另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 2、除本合同约定的情况外,任何一方擅自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方终止或解除本合同而使守约方遭受的损失,该等损失包括守约方所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因之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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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合同履行原则]
房东不履行租房合同 ,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的所有争议。合同纠纷的内容主要表现在争议主体对于导致合同法律关系产生、变更与消灭的法律事实以及法律关系的内容有着不同的观点与看法。合同纠纷的范围涵盖了一项合同的从成立到终止的整个过程。 法律咨询: 我在2007年9月1号与第一房东签了以一间1000/月租了2间,签了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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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合同履行原则]
集体合同协商代表履行职责的期限由谁确定
协商代表履行职责的期限由被代表方确定。 协商代表应履行下列职责: 1、参加集体协商; 2、接受本方人员质询,及时向本方人员公布协商情况并征求意见; 3、提供与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4、代表本方参加集体协商争议的处理; 5、监督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履行;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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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合同履行原则]
工会就集体合同履行产生的争议,是否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您好,请问,工会就集体合同履行产生的争议是否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律师解答: 在劳动争议产生后,工会组织应当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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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合同履行原则]
集体合同签订后,需要履行怎样的审查程序?
根据《集体合同规定》第42条的规定:"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或变更后,应当自双方首席代表签字之日起10日内,由用人单位一方将文本一式三份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报送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关于审查的管辖,根据《集体合同规定》第43条的规定:"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审查实行属地管辖,具体管辖范围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中央管辖的企业以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用人单位的集体合同应当报送劳动保障部或劳动保障部指定的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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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合同履行原则]
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履行的义务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这一规定明确了用人单位应当保存劳动合同文本的义务。 劳动合同文本的保存一直是劳动行政部门关注的问题之一。因为,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书,双方的权利义务在合同文本上得到了明确。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文本随着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也就失去了效力,成为一张废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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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合同履行原则]
用人单位发生变更时如何履行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这一规定明确了用人单位的部分事项变更时劳动合同的效力。 用人单位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由于客观情况的变化,用人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也可能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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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合同履行原则]
集体合同协商代表应履行哪些职责?
集体协商代表(以下统称协商代表),是指按照法定程序产生并有权代表本方利益进行集体协商的人员。集体协商双方的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至少3人,并各确定1名首席代表。协商代表应履行下列职责: 1、参加集体协商; 2、接受本方人员质询,及时向本方人员公布协商情况并征求意见; 3、提供与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4、代表本方参加集体协商争议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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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除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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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合同履行原则]
劳动合同履行的概念和原则
劳动合同的履行,是指劳动合同在依法订立生效之后,双方当事人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条款,完成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实现劳动合同规定的权利的活动。 劳动合同履行应当遵循的原则有: (1)亲自履行原则,这是由劳动本身的特点决定的,也是保证劳动关系严肃性和稳定性的需要。劳动合同是特定人之间的合同,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它必须由劳动合同明确规定的当事人来履行,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也有责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不允许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代替履行。 (2)实际履行原则,即除了法律和劳动合同另有规定或者客观上已不能履行的以外,当事人要按照劳动的规定完成义务,不能用完成别的义务来代替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3)全面履行原则,是实际履行原则的补充和发展,即劳动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双方除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履行外,还要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按质、按量地履行全部义务。 (4)协作履行原则,即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有互相协作、共同完成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当事人在履行劳动合同遇到困难时,他方都应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尽力给予帮助,以便双方尽可能地全面履行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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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保险人应对保险合同条款中的事实免责情形履行明确说明义务 [示范点] 在投保人投保不超过五年期的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寿险合同情形下,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失踪的,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根据法定程序申请宣告被保险人死亡的时间必然超出五年的保险期间,故实际上保险人已将宣告死亡情形作为其事实免责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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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合同履行原则]
虽未签字但已实际履行的合同,是否有效成立
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如果一方当事人已经实际履行了合同义务,同时对方当事人接受了履 行,就可以说明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存在着共识,意思表示一致,因此合同成立。当事人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是指当事人一方履行了决定合同性质的主要义务,而对方也接受了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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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合同履行原则]
卖方不履行二手房转让合同 买方获赔双倍定金
在房屋交易中,因中介方操作失误致使过户手续未办成,卖方认为中介欺诈,遂拒绝履行房屋转让合同。此后,买方将卖方及中介方一并告上法庭,要求双倍返还定金。河西法院日前经审理后认为,卖方不履约理由并非正当理由,应承担违约责任,判决扣除已退定金7000元后,卖方再给付买方7000元。 去年10月,申某经本市一家房地产经纪公司员工介绍,选中了河西区一处二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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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合同履行原则]
破产清算组对破产企业尚未履行合同的处置
我国《破产法》第26条也明确规定:对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清算组可以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该法条赋予了破产清算组对破产企业尚未履行合同的处置权,排除了合同相对人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选择权。企业被宣告破产后,即丧失了民事主体资格,而以破产企业清算组的名义接管破产企业,履行清理、回收、管理、处分破产企业的财产等清算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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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合同履行原则]
缩股无须履行减资程序
数量,股东没有从公司抽走资本,并没有减少资本金额,不对债权人利益产生负面影响。因此,缩股是减股,而非减资,也就无须履行复杂的减资程序并申请公司变更登记。同理,扩股是增股,而非增资,也无须履行增资程序并申请公司变更登记。笔者一再强调股权分置改革不适用《公司法》和《证券法》,适用《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不论缩股、扩股或送股,c股股东持股历史成本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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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