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
履行
合同履行栏目为您提供最新合同履行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拒绝履行、合同履行原则、合同的保全、履行不能、合同履行要素、合同的抗辩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合同履行原则]
企业合同的审核和管理
由于合同本身的特征,决定了合同不同于企业内部的生产人事、财务等管理工作,已超越了企业自身的界限,使之成为一种受法律规范和调整的社会关系,涉及了大量的法律专业问题。所以,企业应专门成立法律顾问部门,来统一审核管理合同的签订和管理合同的履行。 那么,作为一个企业的合同审核,到底该如何来审核和管理合同呢?笔者根据自身的从事法律顾问和法律纠纷处理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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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合同履行原则]
荆州法律顾问:合同履行主体有哪些,什么是合同的履行标的?
合同履行主体有哪些 合同履行主体不仅包括债务人,也包括债权人。 因为,合同全面适当地履行的实现,不仅主要依赖于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行为,同时还要依赖于债权人受领履行的行为。因此,合同履行的主体是指债务人和债权人。除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性质上必须由债务人本人履行的债务以外,履行也可以由债务人的代理人进行,但是代理只有在履行行为是法律行为时方可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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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原则]
荆州法律顾问:合同履行的方式有哪些,合同履行时注意哪些问题
仍然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二、合同履行时注意哪些问题 1、履行合同的标准 履行合同,就其本质而言,是指合同的全部履行。只有当事人双方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全面、正确地完成各自承担的义务,才能使合同债权得以实现,也才使合同法律关系归于消灭。因而,当事人全面、正确地完成合同义务,是对当事人履约行为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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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的若干意见》第五条规定:“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事实难以查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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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原则]
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为了实现合同签订的根本目的,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下面简要论述一下在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合同订立阶段 (一)合同相对方的资信审查 合同法第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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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原则]
合同履行法律风险识别与防范
合同履行一般性风险识别与防范 风险点 风险识别 影响评价 防范措施 质保金支付 1 、设备买卖合同及工程合同中未约定质保金及质保期; 2 、质保金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间返还。 1 、未留质保金的,难以通过质保金条款达到约束对方按时履行合同的目的; 2 、逾期返还质保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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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原则]
合同风险是什么,合同风险应如何防范?
在合同法上,广义的风险是指各种非正常的损失,它既包括可归责于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事由所导致的损失,又包括不可归责于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事由所导致的损失;狭义的风险仅指因不可归责于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事由所带来的非正常损失。合同风险中很重要的一项是价格风险。而所谓价格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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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履行]
申请支付令--讨债的捷径
在讨债不成时,除了起诉,还可以运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申请支付令。 督促程序,是指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债务人给付以金钱或有价证券为内容的债务,法院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依法发出支付令,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一种特殊程序。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后,如果在一定期限内既不主动履行债务又不提出异议,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即与生效的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债权人可以据此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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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原则]
情势变更合同如何处理,与不可抗力有什么区别
终止合同:又称解除合同,指法院或仲裁机构通过审理认为合同的履行已无意义或通过变更并不能消除不公平结果,则终止合同关系,彻底消除不公平现象。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情势变更出现后当然导致合同的变更或解除。情势变更原则是否适用于具体案件,适用时是发生合同变更的效力还是发生合同解除的效力,当事人虽有权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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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原则]
合同履行中需承担哪些义务,条款约定不明合同如何履行
合同履行中需承担哪些义务 法定义务:是指法定合同义务,即当事人即使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依据法律规定也应承担的义务。(合同法第60条第2款: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1、通知义务:即合同当事人应将自己履行义务的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当事人。 2、协助义务:指合同当事人应协助对方履行义务,以使合同能顺利履行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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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原则]
什么是预期利益,如何赔偿预期利益损失?
预期利益,指缔约时可以预见到的履行利益,又称可得利益或间接损失。违约责任中补偿性法定赔偿金由实际损失和预期利益的损失构成。预期利益是在正常情况下可以合理预见的利益,但并不必须是必定发生的利益。 二、如何赔偿预期利益损失 (一)利润损失。 利润是经营者通过一定的生产经营活动所得的财产收益,它一般以货币计算和衡量。在我国,利润产生于生产和流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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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原则]
合同的条款有哪些内容
合同的条款是合同中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规定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具体条文。合同的条款就是合同的内容。合同的权利义务,除法律规定的以外,主要由合同的条款确定。合同的条款是否齐备、准确,决定了合同能否成立、生效以及能否顺利地履行、实现订立合同的目的。合同的条款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在此条规定了合同的主要条款。但是,并不是说当事人签订的合同中缺了其中任何一项就会导致合同的不成立或者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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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不能]
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
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 一、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229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二、计算标准及方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如何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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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原则]
主合同变更不必然免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主合同变更不必然免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作者:王祥滨 张新芬 案情 原告王某与被告于某、李某祥均系朋友关系。2010年7月10日,被告李某向原告王某借款,并为原告王某出具借条一张,载明:“今借到王某现金 553600元(大写伍拾伍万叁仟陆百元整)2010年7月10日,借款人,李某;担保人,于某”。但原告仅向被告提供了380000元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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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原则]
签了就业协议又想解约
签了就业协议又想解约 稿件来源: 法制日报析案 本报记者潘从武 本报通讯员郭玉强 2012年12月,小刘与新疆正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x实业)及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签订了《北京地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约定小刘毕业后到正x实业就业。 去年4月25日,小刘向正x实业邮箱发送电子邮件,表明由于家庭原因自愿放弃到正x实业就业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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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原则]
怎样签汽车维修合同
正规的汽车修理厂接受维修车辆,都有一些必要的手续,拟订维修合同,让车主认可并签名就是其中之一。不少车主往往不仔细看清其中内容,盲目签字,以致事后引起纠纷。所以车主对维修合同应有一个全面的了解。 维修合同的内容维修合同的内容有:1.送承修双方单位的名称,车主姓名、联系方式、合同编号。2.车型、牌照号、发动机及底盘号。3.维修项目,预计费用。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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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履行]
欠钱人下落不明如何讨债
下面律咖网小编对于网友提出的欠债不还法律咨询相关疑问进行了相关资料收集,希望能帮助到你,如有其它民事法律咨询疑问,可拨打律咖网法律咨询热线,进行法律服务咨询。 现实生活中,债务人为达到恶意逃债的目的而一去不返的现象经常发生,由于受诉讼时效的制约,往往会给债权人主张权利带来很大困难。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两条途径追计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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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原则]
没有履行合同怎么办
所报过案,直到现在也没有什么反应。请问我该怎么讨回我的货款。(我只有对方账号、电话、还有个公司网址) 玉林律师 为您解答: 有合同的按照合同约定处理,既然对方没有如约发货,则属于违约行为,你可以要求立即解除合同,退还退还全部货款,并追究对方违约责任。本案属于民事纠纷,不是刑事案件,你报警没用,应该通过诉讼维权。 1,关于解除合同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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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原则]
合同履行地大全
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管辖法院——合同履行地管辖权总结大全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92年7月14日发布) 18、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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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原则]
合同履行的三大抗辩权
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当事人一方在履行中对合同约定义务的任何一个环节的违反,都是违反了全面履行原则。 ②诚实信用原则。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2)合同履行中的三大抗辩权是什么? 在全同履行中,当事人可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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