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原则]
合同履行地点不明确
根据我国《》第61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详言之,首先,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约定应当明确、具体,以便于,但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欠缺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的情况经常发生,因此需要对合同进行补充。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合同履行原则]
合同履行地的认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意见第十八、十九、二十、二十一条等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该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咨询律师:
胡骅
[合同履行原则]
合同履行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这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地人民法院管辖。”那么,要确定的管辖,就应首先确定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 买卖合同履行地应如何确定呢。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合同履行原则]
从履行地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
民事诉讼中,纠纷是人民法院受理合同纠纷案件最基本、最常见的类型,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权的确定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实践中,由于对合同履行地的不同理解,使得个案中合同履行地的争议从未停止过,同时由于地方保护主义的存在,使管辖权争议愈演愈烈。本文拟就此问题进行法律分析,并试图解决此类纠纷引发的管辖权争议问题。
咨询律师:
胡骅
[合同履行原则]
履行地按照以下规定确定: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那么,要确定买卖合同的管辖,就应首先确定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 购销合同的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同时《》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
咨询律师:
胡骅
[合同履行原则]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变动可以影响履行合同义务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变动可以影响履行合同义务吗? 答: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相关知识:合同义务的种类 合同义务主要是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义务,但现代合同法上的合同义务来源多样化,导致违约责任概念的改变。传统合同法认为仅仅只是当事人约定的义务才能称为合同义务。违反约定的义务才是违约责任。
咨询律师:
胡骅
[合同履行原则]
如何认定媒介居间合同是否履行
确认陈贵钦曾带着胡兰馨与永鼎两人找过马明,前沿广电公司并无进一步证据证明其在永鼎集团或永鼎股份与网络中心间进行积极的说合和斡旋,并促成双方达成交易。前沿广电公司在引荐过一次后再无作为,未能履行居间合同所要求的居间义务。依前沿广电公司抗辩,永鼎未通知其参与谈判。作为居间人,本身应与第三人有更密切的关系,对委托人和第三人的关系应能起到一定的媒介、协调和掌控能力。
咨询律师:
胡骅
[合同履行原则]
承揽合同履行过程应注意的事项
与其他类型的合同一样,承揽合同的纠纷也多发生在合同履行中。纠纷可能产生在合同履行中的各个方面,如承揽人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数量、质量、日期交货或完成工作;定作人未按合同规定提供设计要求、质量标准、原材料;定作人未如约付款;承揽人不能如约对定作人所定作产品的设计、技术指标、性能等保密等等。承揽合同的当事人为避免在合同履行中陷入陷阱,过多地纠缠于合同纠纷中
咨询律师:
胡骅
[合同履行原则]
房子出现蝎子是否还应该按照合同履行
月的房租退还,房东不想退,说要按合同来。我个人认为这已经严重威胁到了我的人身安全,属于突发不可控因素,所以不应该继续履行合同。相关的法律条文?签了啊,不过是很早以前签的合同,早过去了,现在一直也没签过。 律咖网律师解答: 房东有保障房子基本安全的义务,蝎子的存在让房间具有相对程度的危险性,已经影响了租房合同目的的实现。你们是否有签订租房合同?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合同履行原则]
解除劳动合同后双方都要履行义务
解除劳动合同后双方都要履行义务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 15 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2. 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3. 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咨询律师:
胡骅
[合同履行原则]
对方不履行合同内容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的所有争议。合同纠纷的内容主要表现在争议主体对于导致合同法律关系产生、变更与消灭的法律事实以及法律关系的内容有着不同的观点与看法。 法律咨询: 我公司跟对方签订合同后 对方一只不肯执行 连首付款都没有支付 一直以来以他们公司最后的设计方案还没出来为原因一直拖延不肯执行 合同中有一款是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当事人的下列行为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1、非因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或不可抗力,若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甲方应每日按合同总额的万分之三的比例就逾期支付天数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在付款期届满后3日内仍未能支付到期款项的,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撤除广告并继续追索未付款项及迟延付款违约金,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因甲方迟延付款而遭受的损失,另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 2、除本合同约定的情况外,任何一方擅自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方终止或解除本合同而使守约方遭受的损失,该等损失包括守约方所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因之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义
咨询律师:
胡骅
[合同履行原则]
房东不履行租房合同 ,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的所有争议。合同纠纷的内容主要表现在争议主体对于导致合同法律关系产生、变更与消灭的法律事实以及法律关系的内容有着不同的观点与看法。合同纠纷的范围涵盖了一项合同的从成立到终止的整个过程。 法律咨询: 我在2007年9月1号与第一房东签了以一间1000/月租了2间,签了3年。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合同履行原则]
集体合同协商代表履行职责的期限由谁确定
协商代表履行职责的期限由被代表方确定。 协商代表应履行下列职责: 1、参加集体协商; 2、接受本方人员质询,及时向本方人员公布协商情况并征求意见; 3、提供与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4、代表本方参加集体协商争议的处理; 5、监督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履行;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合同履行原则]
工会就集体合同履行产生的争议,是否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您好,请问,工会就集体合同履行产生的争议是否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律师解答: 在劳动争议产生后,工会组织应当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咨询律师:
胡骅
[合同履行原则]
集体合同签订后,需要履行怎样的审查程序?
根据《集体合同规定》第42条的规定:"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或变更后,应当自双方首席代表签字之日起10日内,由用人单位一方将文本一式三份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报送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关于审查的管辖,根据《集体合同规定》第43条的规定:"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审查实行属地管辖,具体管辖范围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中央管辖的企业以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用人单位的集体合同应当报送劳动保障部或劳动保障部指定的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咨询律师:
胡骅
[合同履行原则]
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履行的义务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这一规定明确了用人单位应当保存劳动合同文本的义务。 劳动合同文本的保存一直是劳动行政部门关注的问题之一。因为,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书,双方的权利义务在合同文本上得到了明确。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文本随着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也就失去了效力,成为一张废纸。
咨询律师:
刘波
[合同履行原则]
用人单位发生变更时如何履行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这一规定明确了用人单位的部分事项变更时劳动合同的效力。 用人单位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由于客观情况的变化,用人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也可能发生变更。
咨询律师:
刘波
[合同履行原则]
集体合同协商代表应履行哪些职责?
集体协商代表(以下统称协商代表),是指按照法定程序产生并有权代表本方利益进行集体协商的人员。集体协商双方的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至少3人,并各确定1名首席代表。协商代表应履行下列职责: 1、参加集体协商; 2、接受本方人员质询,及时向本方人员公布协商情况并征求意见; 3、提供与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4、代表本方参加集体协商争议的处理
咨询律师:
肖本岗
除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咨询律师:
刘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