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合同法 > 合同纠纷 > 其它合同纠纷
2011年终奖怎么算 两大新算法揭秘 国税总局在《关于修订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中提供了两种全年一次性奖金所得的计税方法,并新增一个适用于全年一次性奖金所得的税率表(含速算扣除数)。总体来说,全年一次性奖金要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其它合同纠纷] 债务可以免除吗?
债权人可以免除债务人的债务。债权人员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 免除债务有几个特点:一、免除是无因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不论是为了赠与、和解,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响免除的效力。二、免除为无偿行为。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债务人不必为免除为相应的对价、三、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
咨询律师: 胡骅
当事人没有约定质量或者价款等重要事项,合同能成立吗? 依照法律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内容应当具体确定。然而,当事人如果没有在合同中就一些重要的内容,如标的物的质量或者价款等作出明确的约定,那么也不是说,合同就当然不成立、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这样的合同也是足可以成立的。 那么,对当事人没有明确约定的这些事项该如何确定呢?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其它合同纠纷] 合同成立的地点如何确定?
合同成立的地点如何确定? 承诺生效合同成立,而承诺生效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是基本原则。但如果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成立合同的,特定形式完成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如当事人在合同成立前要求采用确认书、合同书等书面形式的,确认书从签订生效时起合同成立,合同成立时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合同书从签字或者盖章时起成立,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咨询律师: 胡骅
[其它合同纠纷] 合同一般包括哪些条款?
合同一般包括哪些条款? 根据《合同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方式;(七)违约责任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5月24日,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判决原告江西荣昌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向被告马辉腾支付拖欠工资、工资赔偿金及社会养老保险费共计23284元,并承担案件诉讼费用十元。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其它合同纠纷] 旅行社收老人照顾费是否合理
我是一名教师,趁暑假期间陪爷爷、奶奶一起去广西旅游,并与某旅行社签订了旅行合同。上星期,该旅行社组团出发后不久,导游称旅行社针对65岁以上老人要收取每人200元的“老人照顾费”,因我爷爷、奶奶都已逾70岁,便要求我们另外支付400元的费用。我不想在旅行过程中造成老人家的不愉快,就交了费用。但旅行过程中旅行社并未提供任何额外的照顾,并且因为暴雨,事先约定的部分景点行程也被迫取消。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其它合同纠纷] 合作协议书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协议范围内,双方的关系确定为合作关系。为拓展市场更好地、更规范地服务消费者,根据公司的规划,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和对乙方的经营能力的审核
咨询律师: 胡骅
[其它合同纠纷] 相邻权的基本内容和相关规定
损失,并给予对方损失补偿。 在建房挖沟时,应当与邻人房屋等不动产保持一定距离,不得影响邻人房基,不得将屋檐水或流水泻入邻人的土地或房屋,也不得影响他人通风、采光或生活;相邻一方所有的竹木根枝越界影响他人房屋的通风、采光、建筑物牢固及正常使用的,他方有权责令其截除根枝或伐去竹木,已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基本内容 相邻权是为自己的不动产使用便宜而对相邻不动产为使用或限制的权利。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其它合同纠纷] 赠与合同的特征
赠与是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 赠与合同必须是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如果仅有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予赠人的意思表示,赠与合同还不能成立,还必须有受赠人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 (2)赠与是无偿的合同 赠与不以对价为基础。但《合同法》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但附这种义务与所取得的利益
咨询律师: 胡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其它合同纠纷] 毁约方如何避免承担责任?
如因一方原因导致买卖合同未能成立的,一方将被中介机构追究违约责任并被相对方追究定金责任及机会利益损失。
咨询律师: 胡骅
[其它合同纠纷] 毁约方如何避免承担责任?
如因一方原因导致买卖合同未能成立的,一方将被中介机构追究违约责任并被相对方追究定金责任及机会利益损失。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其它合同纠纷] 违章作业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责任,认为蒋某之伤不是工伤,不能享受工伤待遇。 [评析]     本案中公司的处理是错误的,蒋某的受伤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待遇。理由如下:     一、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蒋某的受伤符合工伤的构成要件。     工伤顾名思义为因工受伤,其中的“工”就其本质而言,是指劳动者履行职务(业务)的行为或者执行维护国家、人民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咨询律师: 胡骅
[其它合同纠纷] 已达退休年龄是否构成工伤
已达退休年龄是否构成工伤(原创) (景德镇律师 沈英华) 今天上午,一朋友咨询:其67岁父亲受聘担任环卫清扫工,昨天在工作时突发疾病死亡是否属于工伤?我回答工伤是以劳动关系为前提,如你父亲已享受退休待遇肯定不算工伤,但仍可要求用工单位赔偿。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咨询律师: 胡骅
用人单位劳动人事法律服务范围: 1、劳动争议案件仲裁、诉讼代理; 2、起草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 3、制定公司裁员方案; 4、工伤认定; 5、工伤待遇; 6、工资单的制定; 7、辞退通知的设计; 8、社保的缴纳技巧; 9、劳动合同》、《员工手册》、《录用通知》、《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等; 用人单位受理范围: 1.法律咨询 2.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其它合同纠纷] 口头合同如何防范法律风险?
将存在相对人否认合同成立、否 认合同标的的法律风险。但是,采取口头形式并不是说没有任何凭证,商店的购物发票、小票等能够作为合同成立的证明,但是不能作为合同成立的书面形式。所 以,订立标的额较大或者不能即时清洁的合同时,最好采用书面形式。企业订立口头合同时要审慎,一定要注意订立合同的时机和方式。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其它合同纠纷] 过错程度及对违约责任的影响
过失违约责任不得通过免责条款加以免除。这对于维护合同效力、保障交易秩序是十分必要的。 需要指出的是,过错程度影响责任范围是过错责任原则的体现。 “ 影响 ” 意味着过错程度只能在某些情况下作为考虑损害赔偿数额和其他责任的参考因素,而不能作为决定责任范围的唯一依据。 过错程度对违约责任的影响,在双方都违约的情况下表现得最为明显。
咨询律师: 胡骅
[其它合同纠纷] 双方共同违约时的责任划分
双方共同违约时的责任划分    这里所说的共同违约,是指双方合同当事人都有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而不是指一方当事人单方面违约。这种行为不包括一方在另一方严重违约时根据法律或者合同规定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况在内,因为此种情况下单方解除合同的行为是合法行为。br>在双方当事人都违反合同的情况下,如何划分、确定双方的违约责任,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合同还规定:聘用期为 3 年,应聘方如毁约,需按照毁约时间交纳违约金,每年 3000 元。他一算,如果他要求 解除合同 ,还要向公司交纳近 1 万元的违约金。 据介绍,常见的 合同陷阱 通常有以下几种: 口头合同: 受就业压力的影响,求职者往往轻易相信用人单位的种种 “ 许诺 ” ,没有签订书面正式文本。一旦有事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租赁合同纠纷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0 业务咨询人数: 105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