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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人中断供电时不通知给用电人造成损失的应如何赔偿?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供电人未事先通知用电人中断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我国合同法第180条规定,供电人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电人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电人。未事先通知用电人中断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什么情况约定提取会自动终止? (1)管理中心划款失败; (2)累计提取额达到可提取限额; (3)办理外部转出销户、销户提取、转入集中封存库; (4)用户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正当理由逾期三个月的,管理中心有权终止约定提取业务。 (5)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在10元以下(含10元)时,管理中心将暂停约定提取划款,待下一个约定提取划款日再次进行划款,连续三次划款失败的,终止约定提取登记。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录用通知书的法律效力如何直接关系到在劳动关系缔结的过程中劳动者的权益能否得到保障,但我国现行的劳动法律并无规定。 录用通知书的法律性质及是否可以撤销 目前劳动法对于劳动合同的缔结程序及劳动合同缔结过程中双方权利义务没有特别规定。因此,我们认为可参照合同法的规定来考虑和判断。从用人单位和劳动合同缔结程序来看,我们认为其完全符合我国合同法关于合同缔结过程中要约,承诺的规定。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咨询律师: 胡骅
辞退与辞职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经济补偿方面有所不同。 辞退如果是因为劳动者违反单位的劳动纪律或违法引起的,则单位没有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义务,如果是单位非法辞退职工,则应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而劳动者主动辞职,单位不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公司辞退,可以享受失业金;主动辞职不能享受。
咨询律师: 胡骅
[其它合同纠纷] 什么是合同概括转让
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又称为概括转让,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将其权利和义务一并转移给第三人,由第三人全部地承受这些权利和义务。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不同于权利转让和义务转让的是,它是合同一方当事人对合同权利和义务的全面处分,其转让的内容实际上包括权利的转让和义务的转移两部分内容。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的后果,导致原合同关系的消灭,第三人取代了转让方的地位,产生出一种新的合同关系。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其它合同纠纷] 赠与合同与遗赠的区别
赠与合同与遗赠,都涉及到财产的无偿移转,但两者有着重大区别: 1、赠与合同是赠与人作出意思表示,合同成立后,即可予以实施的合同;而遗赠则是由遗赠人生前作出,在其死后方可实施的一种意思表示; 2、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受赠人之间的合意,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方可成立;而遗赠则是遗赠人单方面的法律行为,不需受遗赠人的同意即可成立。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其它合同纠纷] 赠与合同的种类
与赠与的类型相适应,赠与合同可分为: 1、 现实赠与合同与非现实赠与合同; 2、 无条件赠与合同与附条件赠与合同。
咨询律师: 胡骅
有些劳动者经济困难,如得不到补偿或赔偿生活将陷于水生火热之中,因此,为了保护弱示群体,章显社会主义法治的人性关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此进行了规定。 对于因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我们劳动者即申请人可以像仲裁庭提出申请,由仲裁庭裁决先予以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只还必须同时符合两个条件, 1、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即事实明确。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其它合同纠纷] 超过担保保证期限 担保人免责
借款合同到期,借款人不能按时偿还,于是债主将担保人告上法院,但担保人以超过担保保证期限为由拒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近日,句容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 经查,2010年3月,借款人宫某向朋友李某借款20000元,借期3个月,并于借款当日出具借条一份载明借款事实,由王某在借条上签名表示为该笔借款提供保证责任担保。6月,借款到期后,借款人宫某未归还借款,但李某也未要求担保人王某承担保证责任。
咨询律师: 胡骅
[其它合同纠纷] 委托合同中受委托人的义务
依《合同法》的规定,委托合同中受委托人应履行的义务是: 一、依合同约定处置委托事务的义务。 受委托人的基本义务是依委托人的指示亲自处理委托处理的事务,《合同法》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受委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事务,须经委托人同意。 二、报告的义务。 受委托人完成了委托人的委托,应当向委托人报告委托事项的处置结果。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其它合同纠纷] 受委托人如何处置委托事务
办理、处置委托的事务,是受委托人的义务之一,受委托人怎样处置委托事务,应依据委托人的委托而定。 对于受委托人而言,处置委托的事项,应当依委托人的指示亲自处理(在特定情形下可以转委托他人处理)。《合同法》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受委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 委托人委托受委托人处理委托事务依其性质可分为“命令、指导性和任意性”处置三种。
咨询律师: 胡骅
委托人支付了报酬而要求只要是因受委托人的原因致委托人的利益受到损失,委托人都可以要求受委托人的赔偿,而无偿的委托合同,必须是受委托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委托人才能要求赔偿。《合同法》第四百零六条第二项还规定了“受委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损失。”这种情况不管是有偿委托或者无偿委托,只要是超越权限造成的委托人的损失,受委托人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其它合同纠纷] 定金数额的确定方法
首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定金的数额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另外,定金合同订立后,经常出现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与约定的数额不一致的情况。实践中一般多交定金的情况较少,少交的情况出现较多。由于定金合同是在交付定金时生效,所以,对于少交的部分不宜强制履行。当事人接受了不足额的定金,实际上等于接受的定金额即为定金范围,对于未交部分,接受定金的一方无权再要求对方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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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自:三门峡市财政局文章录入:财务处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本着勤俭节约、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强化管理的原则,参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办行[2007]11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
咨询律师: 胡骅
[其它合同纠纷] 设定担保时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债权担保的必要性来自于其性质与效力。为了出示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及时得到实现,债权人在设定债权时往往会要求提供担保。但是对于特殊的情形仅仅设定债权的担保业不一定会起到担保效力,当事人在设定担保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特殊规定: 1、主体:国家机关、公益法人的保证人资格与物保的财产范围受到严格限制。 2、标的: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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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合同纠纷] 我国劳务输出方式
目前
咨询律师: 胡骅
[其它合同纠纷] 劳务输出的内容
劳务输出大致说来.包括以下两类: (一)向国外派遣劳务人员 即由我国派遣劳务人员到国外工作。按世界银行分类,它属于要素性劳务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被派遣劳动者无工作期间派遣单位的劳动报酬支付义务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实践中往往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劳务派遣协议只有一年甚至更短,这样导致被派遣劳动者在派遣协议到期后变成失业者,为了保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利益,劳动合同法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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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合同纠纷] 继承法-----法定继承人顺序
在我国,继承分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种。遗嘱继承就是根据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来处理他所遗留的财产。而法定继承则是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和分配办法对遗产进行继承,这种继承是按照法律规定的先后顺序来进行的。 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主要是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的亲疏远近和法定的相互抚养义务来确定的。我国《继承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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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纠纷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2 业务咨询人数: 197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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