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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为此支出的费用被告不应承担。被告辩称其家人在其委托原告提取车辆前已将相应款项支付原告的主张无证据证实,本院不予采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九十八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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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名称】:张晓勤诉山东省回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委托合同纠纷案 【审判程序】:一审 【案件分类】:民事 【公 布 号】: 【裁判文书字号】:(2002)北民一初字第268号 【裁判文书类型】:民事判决书 【裁判时间】:二○○二年十月八日 【受理法院】: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案例全文】: 原告(反诉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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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06)沪二中民四(商)终字第801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蓝色快递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江华,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杨建军,上海市李国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上海大通之旅旅行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主丰,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张玮栋,该公司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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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敬,北京市浩天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路金成,北京市浩天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上海盘起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盘起)为与被上诉人盘起工业(大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盘起)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不服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2003)辽民三合初字第3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由审判员徐瑞柏担任审判长,审判员张树明、代理审判员张雪梅参加的合议庭进行了审理。书记员潘勇锋担任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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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512301197701090966。 委托代理人戴绍元,重庆新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王继芳与被告潘世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07年10月24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熊卫东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刘卫平、覃仁瑜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王继芳及其委托代理人李洪,被告的委托代理人戴绍元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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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广告国际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伟权,总裁。 诉讼代理人何永刚、周红华,均为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反诉原告)广州市xx化妆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晓盛,董事长。 诉讼代理人杨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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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计算方法应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简要评析: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成交油画的佣金计算问题。 一、关于拍卖价400万元超出部分的佣金计算 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委托拍卖合同书》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且符合法律规定,应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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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诉讼] 委托代理合同纠纷案
:厦门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反诉原告):厦门某房地产建设公司 甲方房地产公司与乙方物业公司分别于1999年1月25日、1999年7月25日签订了 《xx大厦委托销售合同》及其附件xx大厦代理房屋一览表。 房地产公司委托物业公司为“xx大厦”a幢商住楼境内外销售总代理, 代理期限为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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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7)高民终字第152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彭某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反诉被告)陆某 上诉人彭某因委托代理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6)二中民初字第204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2007年1月29日受理本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7年3月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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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诉某广告有限公司委托代理合同纠纷上诉案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3)佛中法民二终字第512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刘万钧,男,1967年10月4日出生,汉族,住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办事处风华路宏顺楼406号,系顺德市容桂区潮顺副食店个体工商户。 诉讼代理人刘国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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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0)夏金经初字第3号 原告熊振坤,一九五七年二月六日出生,汉族,武汉市洪山区人,个体工商户,住×××。 被告武汉市碧云化工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徐勇,系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云平,湖北舟桥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熊振坤与被告武汉市碧云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云公司)委托代理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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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水泥联营厂清算小组诉某律师事务所委托代理合同纠纷案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3)深中法民二终字第137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揭东县新平水泥联营厂清算小组(以下简称新平清算组)。住所地:揭东县新亨罗山。 法定代表人陈乔杰,清算小组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曾冬梅,吉林衡丰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广东振鹏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振鹏律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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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某因委托代理合同纠纷诉颜某案 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5)东民三终字第42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谭义民,男,1966年9月15日出生,汉族,现住垦利县交通局家属楼。 委托代理人:孙瑞玺,山东达洋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樊利波,山东达洋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颜小强,男,1979年1月10日出生,汉族,孤岛采油厂职工,现住孤岛采油厂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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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寄宿学校因委托代理合同诉韩某案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4)渝一中民终字第1234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重庆一中寄宿学校,住所地: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 法定代表人舒义海,校长。 委托代理人刘敏,重庆雾都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韩玉昌,男,1942年7月27日出生,汉族,退休干部,住重庆工商大学13栋1单元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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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诉讼] 委托合同纠纷处理
1要搞清所争议的合同是否属于委托合同 这就要求掌握委托合同的概念及其特征。 30.1.1委托合同的概念 (1)委托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2)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3)委托人可以委托一人或者数人处理委托事务。两个以上的受托人共同处理委托事务的,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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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当事人通过诉讼解决合同纠纷的程序 诉讼是合同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将纠纷诉诸国家审判机关,由人民法院对合同纠纷案件行使审判权,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审理,查清事实,分清是非,明确责任,认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从而解决争议双方的合同纠纷。合同当事人通过诉讼解决合同纠纷,其程序相对于其他三种方式更为复杂。一般而言,通过诉讼解决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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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是合同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将纠纷诉诸国家审判机关,由人民法院对合同纠纷案件行使审判权,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审理,查清事实,分清是非,明确责任,认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从而解决争议双方的合同纠纷。合同当事人通过诉讼解决合同纠纷,其程序相对于其他三种方式更为复杂。一般而言,通过诉讼解决合同纠纷,当事人在程序方面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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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姐妹等;律师;有关的社会团体或当事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委托代理人在当事人授权范围内代理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代为诉讼行为。委托代理人在代理的权限范围内,为诉讼行为和接受诉讼,视为当事人的诉讼行为,在法律上对当事人发生效力。因此.当事人有代理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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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问题:我单位与另一个公司进行商业往来,但最近一年因为对方拖欠几十万的货款而产生纠纷,我们准备对对方进行起诉,但又不想破坏合作关系,是否可以让律师向对 方发出声明,要求对方立刻偿还欠款,否则我们将以诉讼的方式解决我们之间的欠款纠纷? 大连律师回答:这完全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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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合同诉讼程序的一般原则 涉外合同诉讼程序的一般原则,是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以及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参照国际惯例,结合我国涉外合同诉讼的特殊情况而制定的。当事人进行涉外合同诉讼和人民法院审理涉外合同案件,除遵守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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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纠纷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6 业务咨询人数: 132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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