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合同法 > 合同纠纷 > 合同诉讼
违约金与赔偿损失 一、合同解除的条件 合同解除制度设置的目的在于,因一方当事人的根本违约致合同履行利益不能实现,对方当事人为了防止合同在违约情形下给自己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而采取的一种补救措施,即享有解除权的当事人采取的一种自救措施,目的在于防止损失扩大,维护自身利益。
咨询律师: 胡骅
损害赔偿金、违约金、继续履行 损害赔偿与违约金。二者的联系受违约金的性质影响。具体来说,对于补偿性违约金来说,因为这种违约金的目的在于赔偿实际的损失,因而可以替代损失赔偿。一般来说,如果获得这种补偿性的违约金,不得另行要求损害赔偿。但是,因为违约金的事先预定性,当事人很难完全正确地对实际损失予以估计,所以,当事人过高过低约定违约金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予以减少或者增加。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合同诉讼] 是否支付违约金问题
劳动者,违约金,用人,单位,约定,支付  是否支付违约金问题 我的一同事在签订合同半年后,向公司提出辞职。但公司告诉他合同期未满,要承担违约金。请问合理吗?他当时签定的是三年。 律师回复解答: 如果违约金不是针对培训所花费的费用、侵犯商业秘密等而合同中规定的,企业就不得对员工主张违约金赔偿。
咨询律师: 胡骅
[合同诉讼] 违约金的适用如何确定
是以实际财产损失的发生为前提的,非违约方在违约行为发生后如果不能证明因违约行为而造成了的实际损害,则不能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但惩罚性违约金与补偿性违约金却有着明显的区别:惩罚性违约金是以违约行为的发生为适用前提的,而不以损害的发生为必要条件,即不管是否发生了实际损害,违约者都必须支付违约金。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合同诉讼] 违约金如何计算
的一般原则性规定。 (1)合同对违约金有具体约定的按约定,对违约金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没有约定处理。(2)违约金的计算依据是合同总价。(3)约定违约金数额一般以不超过合同未履行部分的价金总额为限。 2、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应注意不同时期的计算参考依据 自1996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已四次调整逾期罚息计算标准,即依次调整为日万分之五、日万分之四、日万分之三、日万分之二点三。
咨询律师: 方亮辉
逾期付款利息损失 不是违约金 在诉讼过程中,应如何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是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容易忽略的一个问题,许多当事人在诉讼请求中仅用十分模糊的表述提出\"要求违约方支付自违约之日起的逾期付款违约金\",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如何计算、计算到何时并不很清楚。而拿到判决书后,往往对其中除违约金外规定的利息及延迟履行金与违约金的区别也并不十分清楚。
咨询律师: 胡骅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违约金不足赔偿损失,可就损失部分主张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如果约定的违约金没有超过损失,则不能再要求赔偿损失了;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就不足的部分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合同诉讼] 提前还贷 违约金
提前还贷违约金如果房贷客户是提前还房贷的数额不超过总额35%,则不收取违约金。如果房贷客户是一次性结清剩余房贷,贷款时间为五年(含五年)以下的,贷满一年之后就不用支付违约金,不到一年的话就收贷款本金余额的1%作为违约金;贷款时间五年以上,贷满三年不用支付违约金,不到三年收取收贷款本金余额的1%作为违约金。
咨询律师: 胡骅
在诉讼过程中,应如何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是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容易忽略的一个问题,许多当事人在诉讼请求中仅用十分模糊的表述提出\"要求违约方支付自违约之日起的逾期付款违约金\",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如何计算、计算到何时并不很清楚。而拿到判决书后,往往对其中除违约金外规定的利息及延迟履行金与违约金的区别也并不十分清楚。
咨询律师: 胡骅
[合同诉讼] 违约金与损失赔偿
合同双方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3、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咨询律师: 胡骅
[合同诉讼] 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
  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应注意不同时期的计算参考依据 自1996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已四次调整逾期罚息计算标准,即依次调整为日万分之五、日万分之四、日万分之三、日万分之二点三。如果不考虑罚息发生的时期,一律按日万分之五或日万分之四等计算,是不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逾期罚息计算标准的规定的。
咨询律师: 胡骅
[合同诉讼] 违约金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中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2003-7号司法解释)于2003年6月1日施行。该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合同诉讼] 论减少违约金
【内容提要】我国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理论界及实务过程中,对于违约金过高的认定,往往存在很大的争议。 违约金的减少,体现了为维持诚实信用的交易秩序,通过立法及司法活动,对“意思自治”作出适当的限制和干预的精神。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合同诉讼] 过高的违约金怎么处理
过高的违约金怎么处理   《合同法》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
咨询律师: 胡骅
同时约定违约金与赔偿损失如何适用 在合同纠纷中,定金、违约金和赔偿金(以下简称“三金”)的纠纷较为常见。为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笔者拟参照担保法、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谈谈“三金”在合同中的适用。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和合同的规定,由一方按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金钱或其他代替物。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合同诉讼] 违约金的性质及其适用
不包含任何赔偿的因素。 在认同第三种观点的同时,笔者认为还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澄清对赔偿性违约金与惩罚性违约金的认识:第一,惩一罚性违约金和赔偿性违约金与违约形态并没有必然的对应关系,惩罚性违约金并不仅限于履行迟延场合,对于不履行、不适当履行及其他不完全履行行为均可适用,即惩罚性违约金可以适用于所有的违约类型。
咨询律师: 胡骅
[合同诉讼] 逾期违约金
实践中,对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底限应该算到何时意见不一,有两种看法:一是至给付之日止;二是至判决生效之日(或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止。在各级法院民事判决书中比较常见的是“至给付之日止”,但律师以为采用这一表述并不恰当。 首先,“给付”一词本身存有疑义,是实际给付抑或是确认给付,有权机关一直没有给予明确的解释,以至一审法院在判决书中使用“给付”一词时多未考虑在实际执行中可能引起的争议。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如何确定支付违约金数额 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指在一些法规(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等)中,明文规定的违约金比例;约定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约定的违约金比例。
咨询律师: 胡骅
[合同诉讼] 违约金比例的知识
导读:违约金比例的知识。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本文根据相关知识,讲述了违约金比例的知识。 违约金没有规定的比例,双方都接受就行.违约金的比例规定要看具体的内容,如开发商延期交房,其违约赔偿为万分之二;买方违约,定金不能收回,卖方违约加倍返还定金等.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租赁合同纠纷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9 业务咨询人数: 111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