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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出现《合同法》第68条的情况。即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在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的;丧失商业信誉时,可以中止履行。若对方不提供担保时,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四、签订合同的步骤 我们签订一份合同大约要经过要约邀请、要约、承诺三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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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出现《合同法》第68条的情况。即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在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的;丧失商业信誉时,可以中止履行。若对方不提供担保时,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四、签订合同的步骤 我们签订一份合同大约要经过要约邀请、要约、承诺三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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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纠纷] 重大误解的适用要点
重大误解,在合同法领域中,是可撤销合同的一个重要内容。那么重大误解具体有什么内容呢?下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法规中有关重大误解的规定 我国《合同法》第54条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此外,《民法通则》对重大误解也作了一些规定,大体构建了我国关于重大误解的制度体系。但是其中,对于重大误解的规定都不够具体,导致实际操作中出现很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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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订立合同的,在能否客观体现订立合同时盖章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一点上容易产生争议。 3、合同上只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没有公章是否有效力? 答: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均是有效的,并不规定签字一定要配合盖章,如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带未加盖企业公章,原则上说也是有效的。但是存在效力瑕疵,易引发法律风险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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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中存在的风险及防范措施(三) 合同条款的审查及风险防范 7、法律条款的审查 合同中的条款一般分为纯商业上的条款和法律条款,商业条款是规定双方交易的条件,是双方对纯商业上的事务作出安排,法律条款则主要规定双方的法律权利和义务以及一方出现违约时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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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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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纠纷] 签购房合同注意事项
到风险可能到来时,为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就应及时和该领域专业人士、法律界人士、中介机构、维权组织取得联系,以求得帮助 决定签合同、交第一笔定金前要慎重,以免一开始就进入开发商的圈套。除购房前慎重选择外,一份规范详细的合同可以为维权带来很大方便。因此,购房者需要注意购房时常见的问题。 1.在认购书里没有注明免责的退定条款因何种原因退房以及后果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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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纠纷] 怎样签订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的标的必须是货币。金融组织贷给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民事主体的贷款主要是以信用凭证体现的。一般不支付现金;给自然人的贷款一般可直接支付人民币。 借款合同中,必须体现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一致,以文字形式规定其借款的用途。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使用借款,专款专用,不得违背合同约定挪作它用。 借款合同必须明确借款金额。借款金额是根据借款人的申请,经银行批准的借款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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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部分和手写的部分有冲突的以哪个为准? 答如果打印的部分是事先制定好的格式条款(为重复使用而定制的)那么手写的部分与打印的格式条款相冲突的应当以手写的部分为准因为手写部分更能反映双方当事人的真是意思表示。 签合同之前有口头约定签合同时出于信任没有认真校对合同条款合同叙述与口头约定不一致导致被骗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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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纠纷] 定金及定金罚则
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保证金没有双倍返还的性质。 定金在《担保法》上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在《合同法》上是承担违约责任形式之一,其基本法律性质是违约定金,并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定金”的作用有两种情形: 第一、合同正常履行时,定金充作价款或由交付方收回; 第二、合同不履行时,适用定金罚则:即交付方违约的,无权收回;接受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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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内某公司是一家从事五金家俱生产的民营企业,因员工的流失比较快,公司认为在试用期不与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这样劳动者即便向劳动部门投诉,也无法证明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公司就不需要承担员工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等法律责任。在笔者接触的企业中,这类公司不在少数。事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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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为预付款的交付,其目的不外乎解决收受订金的一方的资金周转短缺,从而增强其履约能力。其与定金最本质的区别在于,订金不具备债的担保性质,收受订金的一方违约,只需返还所收受的订金即可,而无需双倍偿付。订金与定金的区别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二者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不同,定金合同相对于主合同而言是从合同,除非当事人有特殊约定,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亦无效;而当事人关于订金的约定是主合同的组成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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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 律师说法:一般来说,三方协议是由学校作为见证,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一份意向性协议,它具有法律效力,但不能替代劳动合同。三方协议的法律效力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之后即告终止。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三方协议的约定,毕业生可在学校的帮助下,追究用人单位的违约责任。 可以签多份三方协议吗? 律师说法:即使是意向性协议,也不应签署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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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纠纷] 如何签订完美买卖合同
陷阱:故意将供方填成与签约人有关系,但无供货能力,且无独立承担经济责任能力的单位。或故意将需方填成与签约人有关系,但无付款能力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房地产购买对于寻常百姓而言,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往往需要耗费毕生的积蓄,甚至透支后几十年的收入。在处理诉讼案件和解答咨询的过程中,经常有当事人由于不理解订金和定金的含义,在交易的过程中承受着巨大的损失。在此对于定金和订金的法律含义进行解读,以飨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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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定金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订金数额应当在合同总价的5‰以内,双方在签订商品买卖合同后,订金应及时返还或抵作价款。 订金与定金的区别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二者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不同:定金合同相对于主合同而言是从合同,除非当事人有特殊约定,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亦无效;而当事人关于订金的约定是主合同的组成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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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经常遇到有些人法律概念比较混淆,如将订金当作定金、把押金当作定金等。不少人对押金、订金、保证金、定金、违约金的法律概念模糊,法律关系混淆,导致纠纷产生时无法保障自己的权益。本文通过比较分析,对上述合同交往中经常用的法律概念加以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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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订立合同常见的法律问题: 1、合同正式签订后口头更改的有效力吗? 答: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合同。 如主合同约定变更应采取书面形式的,应遵循主合同约定采用书面的形式订立变更补充协议,如果未作出明确的变更形式约定,口头变更也是有效力的。 2、合同加盖什么章才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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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5、借款合同中约定将借款人名下的财产抵押在出借人处,如不归还则抵押物归出借人所有,效力如何? 答:根据《担保法》和《物权法》的规定,这种抵押条款是无效的。实践中常见的抵押条款分为抵押和质押,抵押即不转移对抵押物品的占有,质押则指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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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收,另外一方有录音证据的,视为已经签收。 以上条款解决了这样两个问题: 第一,合同的表现形式问题,除双方签订的纸质合同文本外,还包括往来数据电文,口头合同。口头合同的载体要表现为录音这一视听资料。这样就为我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何举证,留下了提示与指引。 第二,保障合同顺利履行。为什么要指定通讯联系系统?因为当对方出现对自己不利情况时,总想毁约,而又将违约责任推到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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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7 业务咨询人数: 163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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