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公司法 > 公司设立 > 公司制度
经营”行为、出资不足行为、母公司与子公司混同的行为、利用公司规避债务的行为等等,我国现行《公司法》对此显得束手无策。为了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不受欺诈与侵害,为了保护交易的安全,在母子公司关系未得到正常处理时,以及在一人公司的股东滥用股东控制地位的股东责任方面,“揭开公司面纱”原则的适用已经得到了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的广泛认可。
咨询律师: 刘波
企业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 关于连带责任有何法律规定? 民法通则第八十七条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咨询律师: 肖本岗
   股东滥用公司法人格的行为必须给他人造成严重损害,否则不能“揭开公司面纱”,要求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股东滥用公司法人格需达到“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程度。对于“严重”程度的认定和“利益”范围的界定,是实务中难以把握的问题。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公司制度] 滥用公司控制权的行为
滥用公司控制权的行为常表现为: 第一、公司空壳化。即股东的控制行为,造成公司徒有其表而无法实行本来之宗旨。导致公司空壳化的行为有以下两种表现形式:其一,对公司有控制权股东的具体行为,使公司实际上表现为投资者的一个部门,足以造成与公司交易的第三人无法判断自己的交易伙伴是公司还是投资者本人。其二,股东采取特定公司结构的惟一目的是规避法律规定,而无其他特别利益。 第二、公司资产不足。
咨询律师: 刘波
发布部门:长春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 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65号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开办和登记 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 鼓励和扶持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我市私营企业发展,规范私营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保护其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发布部门: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推进事业单位社会化进程,规范事业单位行为,保障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关联法规: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咨询律师: 刘波
发布部门: 财政部 发布文号: 财办税[2003]243号 财政部驻北京、上海、青海省(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咨询律师: 肖本岗
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处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该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其他文件中有关企业名称的规定,与《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该办法抵触的
咨询律师: 刘波
发布部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了进一步完善企业登记管理制度,规范企业名称的登记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再核定企业名称的外文名称。新设立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上外文名称一栏予以空缺;变更企业名称的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上外文名称也不再核准和打印。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发布部门: 工商总局 发布文号: 2010-07-15 (国)名称变核内字[2010]第777号 长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0-07-15 (国)名称变核内字[2010]第778号 建伟建设有限公司   2010-07-15 (国)名称变核内字[2010]第779号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0-07-15 (国)
咨询律师: 刘波
诈骗活动,现就有关此类名称的注册和更名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今后在核准新设立企业名称登记时,对类似“中银”、“华银”、“人银”等容易产生混淆和误解的名称字号要严格掌握。  二、各家银行和各类金融机构所办的经济实体,如已使用含有上述字样名称的,要结合与经济实体脱钩工作,统一要求其变更企业名称,不得再使用上述字样。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发布部门:广东省建设厅 发布文号: 粤建设函[2002]500号 广州市建委、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各地级市、顺德市建设局:  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要求
咨询律师: 刘波
发布部门:重庆市企业知名字号认定委员会 发布文号: 渝规审发[2004]35 第一条   为了保护重庆市知名企业字号所有人的名称权,防止他人冒用,造成相关公众误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关联法规: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知名字号是指享有较高的商业信誉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发布部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文号: 工商企字[2001]第186号 西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企业名称有关问题的请示》(藏工商[2001]第95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根据《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 十四条的规定,企业集团中的子公司名称可以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简称。如果企业集团名称冠以“中国”字样,则该子公司的名称亦属于冠以“中国”字样的企业名称。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发布部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文号: 工商企字(1996)第3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前一时期,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执行国阅(1995)154号文件精神清理不良文化的通知》的要求,积极开展工作,清理了一批含有不良文化内容的企业名称,社会反映很好。为进一步积极、稳妥地做好此项工作
咨询律师: 刘波
发布部门: 商务部 发布文号: 商合批〔2006〕994号 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中化公司关于变更4家开曼群岛离岸公司名称的请示》(中化规(2006)97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公司在开曼群岛设立的sinochem petroleum aps名称变更为“sinochem petroleum limited”,其他事项不变。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发布部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文号: 工商企字〔1997〕第1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近年来,一些企业未经油气田企业的同意,冒用油田名义,擅自使用含有“油田”字样的企业名称,损害了油气田企业的声誉,干扰了油气田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加强对含有“油田”字样企业名称的管理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发布部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文号: 工商企字〔1998〕第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以‘三峡’命名的公司太多、太乱,应加以整顿”的重要批示精神,经国务院同意
咨询律师: 刘波
发布部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 发布文号: 1.今年商标局对外国商标注册申请人名称的审查以外文企业名称为准,中文译名只作参考; 2.你会及其他代理机构翻译的外国企业名称应征得委托人的书面确认,并将确认书随申请书一起送商标局; 3.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在中国多次注册商标的,其申请人译名如不一致,应由申请人确认一种译法。如原已注册的商标其所有人名称与所确认的译名不一致的,应向我局申请办理更名手续。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发布部门:吉林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73号 省政府决定对《企业名称使用吉林省、吉林字词管理的若干规定》作如下修改: 一、第十五条第(一)项修改为:“擅自使用吉林省或吉林字词的,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非法所得或者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
咨询律师: 刘波

公司设立程序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6 业务咨询人数: 184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