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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的模式虽然非常多,但归纳起来主要有直接上市与间接上市两种,其中间接上市又包括买壳上市和造壳上市两种形式。但境内企业以任何形式到境外上市,均应报中国证监会审批。主要适用法律是《证券法》第二十九条和国务院于1997年6月20日公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管理的通知》(简称“九七红筹指引”)。下面以香港证券市场为例
咨询律师: 胡骅
家介绍一下境内企业如何顺利实现境外上市的一些问题,希望此些内容能对那些寻求创业的企业家们有所启发。 一、建立境外直接上市的载体(或者说“造壳”)一般情况下,境内企业要实现境外直接上市,必须先到境外直接注册成立或收购公司,即先必须搭建境外上市的载体,造一个壳公司。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以下采用上述广义概念,通过对境内企业海外上市方式的分析,介绍国内法对境内企业海外上市的规制。 一、境内企业海外上市的方式 (一)境内企业海外上市的主要方式 1、境内企业海外直接上市 海外直接上市,即直接以国内公司的名义向国外证券主管部门申请发行股票(或其它衍生金融工具),向当地证券交易所申请挂牌上市交易。
咨询律师: 胡骅
境内企业海外上市的主要方式 1、境内企业海外直接上市 海外直接上市,即直接以国内公司的名义向国外证券主管部门申请发行股票(或其它衍生金融工具),向当地证券交易所申请挂牌上市交易。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中国证监会昨日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显示,境内企业间接到境外发行证券或者将其证券在境外上市交易必须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据上海证券报报道
咨询律师: 胡骅
近年来,国内民营企业迅速发展壮大,其融资需求也日益高涨。由于目前国内金融市场和银行体系的局限,民营企业的融资活动受到诸多制约,难以满足生产经营和发展壮大的需要。为此,许多民营企业通过多种途径,纷纷绕道境外间接上市。境内企业境外间接上市在拓宽融资渠道的同时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的模式虽然非常多,但归纳起来主要有直接上市与间接上市两种,其中间接上市又包括买壳上市和造壳上市两种形式。但境内企业以任何形式到境外上市,均应报中国证监会审批。主要适用法律是《证券法》第二十九条和国务院于1997年6月20日公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管理的通知》(简称“九七红筹指引”)。下面以香港证券市场为例,主要介绍境内企业到境外直接上市的模式。
咨询律师: 胡骅
各证交所均对公司申请上市有一定要求,比如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要求,最近一年股东盈利不低于2000万港币,前两年累计股东盈利不低于3000万港元。 二、境内公司申请境外上市需报送的文件 1、申请报告,其内容应包括:公司演变及业务概况,重组方案与股本结构,符合境外上市条件的说明,经营业绩与财务状况(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本年度税后利润预测及依据),筹资用途。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主板:(1)符合我国有关境外上市的法律、法规和规则; (2)筹资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利用外资政策及国家有关固定资产投资立项的规定; (3)净资产不少于是4亿元人民币,过去一年税后利润不少于是6000万人民币,并有增长潜力,按合理预期市盈率计算,筹资额不少于是5000万美元(俗称“456”要求)
咨询律师: 胡骅
以下介绍企业上市融资初期需注意的法律问题。 一、企业上市融资的基本条件 企业在境内上市融资应具备的条件,主要见于我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及沪深两市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内容比较庞杂,主要涉及企业的主体资格、独立性、规范运作、财务会计、募集资金投向等方面。具体来说,企业在判断自己是否具备上市融资的条件时
咨询律师: 胡骅
[上市公司] 企业境内上市流程
辅导工作办法》聘请辅导机构进行辅导。 辅导期结束后,辅导机构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辅导工作总结报告,提出辅导评估申请,派出机构应按规定出具“辅导监管报告”。 3、由主承销商或推荐人向中国证监会进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推荐。 4、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依法审核股票发行申请,提出审核意见。 5、中国证监会依照法定条件负责核准股票发行申请。 6、中国证监会核准股票上市交易申请。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上市公司] 企业上市条件
股票的上市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股票到证券交易所挂牌,进行买卖交易的方式;即股票获准成为证券交易所交易对象的过程。 上市可以提高公司的知名度和名誉、信誉、形成外部约束,提高公司经营水平、溢价发行股票或者溢价配股,可以为公司筹集大量资金。可见,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来说,上市具有极大的益处。各国对于股份有限公司上市都规定了较为严格乃至苛刻的条件。
咨询律师: 胡骅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条件: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符合我国有关境外上市的法律、法规和规则; 2. 筹资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利用外资政策及国家有关固定资产投资立项的规定; 3. 净资产不少于4亿元人民币,过去一年税后利润不少于6000万元人民币,并有增长潜力,按合理预期市盈率计算,筹资额不少于5000万美元; 4. 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及较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有较稳定的高级管理层及较高的管理水平; 5.
咨询律师: 胡骅
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百五十二条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上市公司] 企业上市基本条件
企业上市基本条件 1. 企业经营满三年以上。 2. 三年销售额4亿以上,每年销售大于等于1.5亿以上。 3. 三年税后利润3500万以上。 4. 企业负债率25~55%左右。 5. 企业产品有特色,科技含量高,后劲足的企业较容易上市。传统企业传统产品上市难度高一些, 要求年销售3亿以上,三年税后利润5000万以上,主业经营突出。 6. 股权结构合理。 二、 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基本程序 1.
咨询律师: 胡骅
[上市公司] 企业上市的要求
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这种公司到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须经过批准外,还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 二、企业上市的要求 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是其股票经过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经向社会公开发行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公司规模:提交上市预审申请日为准
咨询律师: 胡骅
国内上市具备条件: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三)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读者周先生来信说:我公司属于上海市一家中小型企业,经过几年拼搏,有了一定积累。最近,得知中小企业可在创业板上市的信息,我们很感兴趣。请问,中小企业在创业板上市需具备哪些条件? 现就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你反映的问题是目前中小企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
咨询律师: 胡骅

公司设立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7 业务咨询人数: 174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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