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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婚假3天+晚婚假15天(暂时)=18天   “第二十六条 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以上的公民,依法登记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晚婚的,在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五天;晚育的给予女方增加产假三十天,男方护理假七天;在产假期间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给予女方增加产假十五天。
咨询律师: 胡骅
陕西:婚假3天+晚婚假20天(暂时)=23天   “第三十六条 男二十五周岁以上、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二十四周岁以上的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二十天;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
咨询律师: 胡骅
山东:婚假3天+晚婚假14天(拟取消)=17天   “第三十条 男女双方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四日。女方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
咨询律师: 方亮辉
青海:婚假3天+晚婚假15天(暂时)=18天   “第十九条 国家工作人员、企业事业组织从业人员晚婚的,增加婚假15日;晚育的妇女增加产假30日,其配偶享受10日看护假。公民接受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   增加的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以及看护假期间按出全勤发工资
咨询律师: 胡骅
内蒙古:婚假3天+晚婚假15天(暂时)=18天   “第四十二条 公民比法定婚龄推迟三年以上初婚者为晚婚。已婚妇女比法定婚龄推迟四年以上初育者为晚育。   晚婚者增加婚假十五日;晚育者增加产假三十日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江西:婚假3天+晚婚假15天(暂时)=18天   “第四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职工晚婚、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晚婚的增加婚假15日;晚育的增加产假30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10日。假期工资和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农民实行晚婚晚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咨询律师: 胡骅
 江苏:婚假3天+晚婚假10天(暂时)=13天   “第三十条 对晚婚的,延长婚假十天。夫妻双方晚婚的,双方享受;一方晚婚的,一方享受。   对晚育的,延长女方产假三十天,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   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不影响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   农村居民及城镇无业人员晚婚、晚育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吉林:婚假3天+晚婚假12天(暂时)=15天   “第四十八条 实行晚婚晚育的职工,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奖励或者福利待遇:  (一)晚婚的职工,凭《结婚证》增加婚假十二天;   (二)晚育的女职工,凭《生殖保健服务证》增加产假三十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天;            (三)农村村民凭《结婚证》或者《生殖保健服务证》,享受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规定的优惠待遇
咨询律师: 胡骅
湖南:婚假3天+晚婚假12天(暂时)=15天   “第二十四条 职工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二天;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增加的产假和护理假视为出勤。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湖北: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第三十一条 晚婚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已婚妇女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并给予其配偶10天护理假。婚假、产假和护理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接受节育手术的,其工作单位应当凭节育手术证明,按有关规定给予假期
咨询律师: 胡骅
黑龙江: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第四十六条 职工晚婚的,增加婚假十五日,假期工资照发。   职工晚育的,女职工产假可以延长至一百八十日,假期工资照发,不影响聘任、工资调整、职级晋升;男职工享受护理假五至十日,特殊情况可以参照医疗单位意见适当延长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河南:婚假3天+晚婚假18天=21天   “第三十三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实行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天;实行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公民晚婚晚育的
咨询律师: 胡骅
 河北: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第三十二条 公民晚婚晚育,应当获得奖励。   按法定结婚年龄推迟三年以上结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第一次生育的为晚育。实行晚婚的,奖励婚假十五天;实行晚育的,奖励产假四十五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奖励婚、产假期间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贵州: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第五十二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方增加产假 3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7天;在产假期间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产假90天;接受节育手术的,按照规定享受休假。在享受以上规定假期间的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考勤、考核和晋级、晋职、提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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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   “第二十九条 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初婚的职工,除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另增加晚婚假12天;已婚女职工在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增加产假 14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20天;对晚婚晚育者,婚假、产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甘肃:晚婚的婚假=30天   “第二十五条 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晚婚后生育或者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实行晚婚、晚育的夫妻双方,享受下列优待:   (一)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实行晚婚的,其婚假为30天;实行晚育的,其产假为105天,并给男方护理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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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假] 成都市婚假规定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 实行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已婚妇女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 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按照1982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的规定, 按法定结婚年龄推迟3年以上结婚为晚婚。 一般婚假为3天。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3年7月18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北京市婚假与晚婚婚假规定: 北京: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第二十条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
咨询律师: 胡骅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11月30日河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第三十三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实行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天;实行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公民晚婚晚育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我国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鼓励晚婚,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的初婚为晚婚。符合晚婚年龄的夫妇,可享受晚婚假10-30天不等,含3天法定婚假,而海南是13天。
咨询律师: 胡骅

产假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6 业务咨询人数: 131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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