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
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栏目为您提供最新外商投资企业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外贸部门出口有关结算问题的复函
发布部门: 国家外汇管理局 发布文号: <90>汇管投字第176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分局: 桂汇传5号传真电报收悉。关于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外贸公司出口产品后的结算问题,我局曾在(87)汇管条字第299号文中予以明确。现就有关问题再次重申如下: 一、外商投资企业如委托外贸公司代理出口商品,所得的出口货款,外贸公司扣除代理出口费用后,应将原币直接汇入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内银行开立的外汇帐户。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当前审查外商投资企业登记中几个问题的通知
发布部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现对当前审查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登记中出现的一些问题
咨询律师:
刘波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浦东新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办法
发布部门:上海市政府 发布文号: 为改善投资环境,提高办事效率,便于外商在浦东新区投资,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特制订浦东新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凡在本市浦东新区申请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以下简称外商投资企业)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办法
发布部门:四川省 发布文号: 为改善投资环境,提高办事效率,便于外商在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投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凡申请在开发区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以了简称外商投资企业),必须符合国家吸引外商投资方向
咨询律师:
刘波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可否承包经营内资商业企业等问题的答复
发布部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文号: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可否承包经营内资商业企业等问题的请示》(京工商文字(1996)103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应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出资义务,开展经营活动。因此,北京家创商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创公司)应按上述原则认缴出资和在登记主管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市外商投资企业工会条例
发布部门:无锡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无锡市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的地位和职责,维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
咨询律师:
刘波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财政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若干财务管理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发布部门: 财政部 发布文号: 最近,一些地方来函、来电询问外商投资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几个问题,经研究,现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关于财政部门参与考核外商投资企业产品出口实绩问题。按现行政策规定,经有关机关考核确认,外商投资企业年终产品出口产值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可享受减半缴纳所得税等优惠。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劳动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跨省招聘职工有关问题的复函
发布部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原劳动部) 发布文号: 劳计字[1991]51号 广东省劳动局: 你局《关于我省南海县劳动局处罚外商投资企业跨省招聘工人行政复议案的请示》(粤劳法<1991>97号)收悉。经研究,对“请示”中提出的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部、人事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外商投资企业用人自主权的意见》(国办发<1988>20号,以下简称《意见
咨询律师:
刘波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甘肃省外商投资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投资企业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必须实行财政专户、收支两条线管理,支出按财政部门规定的用途使用,做到专款专用。 第八条财政、物价部门应经常会同外经贸、监察、审计等部门调查了解对外商投资企业的收费情况,听取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健康发展。 第九条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投资者举办的投资企业参照本办法执行。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退税有关问题的批复
发布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文号: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退税有关问题的请示》(川国税发(1995)04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再投资退税的优惠规定,只适用于外国投资者。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作为投资人投资于其他企业,不属于外国投资者。
咨询律师:
刘波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发《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部门: 国家外汇管理局 发布文号: [1996]汇资函字第187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分局: 现将《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请转发各有关单位。 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完善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管理,建立企业外汇登记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省外商投资企业管理的若干补充规定
发布部门:河北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河北省政府令57号 第一条为加强外商投资企业的筹建和生产经营管理,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切实办好外商投资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对《河北省外商投资企业管理暂行规定》提出若干补充规定。 关联法规: 第二条理顺外商投资企业与主管部门和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 (一)外商投资企业的主管部门,是中方合营者的原政府主管部门。
咨询律师:
刘波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市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办法
发布部门:江苏省 发布文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以下简称外商投资企业)的劳动管理,保障投资者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江苏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情况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外商投资企业管理规定
发布部门: 国务院goblin 发布文号: 第一条为了适应电信业对外开放的需要,促进电信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以下简称电信条例),制定本规定。 关联法规: 第二条外商投资电信企业,是指外国投资者同中国投资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以中外合资经营形式,共同投资设立的经营电信业务的企业。
咨询律师:
刘波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广州市外商投资企业管理条例
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及其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外商投资企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广州市(包括市、区、县级市、镇)属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第三条广州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是外商投资企业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条例的贯彻实施。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外商投资企业发票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部门:北京市政府 发布文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第35号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外商投资企业税收征收管理,维护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秩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市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提供劳务服务的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外商投资企业),均应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 北京市税务局是外商投资企业发票的管理机关,负责组织、监督本办法的实施。
咨询律师:
刘波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省外商投资企业用地管理办法
发布部门:江西省政府 发布文号: 第一条 为加强本省外商投资企业的用地管理,鼓励外商投资,保护外商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南宁市外商投资企业管理条例
发布部门:南宁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管理机关 第三章 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第四章 企业的经营管理 第五章 职工权益 第六章 外商权益 第七章 罚 则 第八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及其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南宁市对外开放和经济建设,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咨询律师:
刘波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洛阳市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
发布部门: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外商投资企业的劳动管理,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外商投资企业的发展,根据《河南省外商投资企业劳动人事管理规定》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关联法规: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以下简称外商投资企业)。
咨询律师:
肖本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