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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的税务处理问题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的税务处理问题 问:一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企业,外国投资者所占股份的40%,现外国投资者将其所持全部股分转让给另一家内资企业,该房地产企业性质由外资变为内资,在这一股权转让手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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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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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程序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程序 根据《公司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所谓股权转让,是指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以下统称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者将其在企业的出资(包括提供合作条件)份额(以下称为股权)转让给他人的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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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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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各市地方税务局,顺德市地方税务局: 近来一些地方反映,目前我省外商投资企业(下称企业)经常发生股权转让行为,但对这些股权转让行为是否涉及到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所有权转移,是否征收营业税,现行税法不甚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及相关政策规定,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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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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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证监发[2002]17号 各拟公开发行证券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为规范公开发行证券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我会制定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7号――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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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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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发布文号: 外贸部令[1995年第1号] 现将《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予以公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部长 吴仪 1995年1月10日 第一条 为进一步扩大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交流,引进外资,促进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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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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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投资人股权变更需要董事会同意吗
在2001年新修订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实施条例》中,关于董事会职权的规定中删除了合营企业注册资本转让的内容。根据修订后的《条例》,股权转让无须经由董事会的同意。 股权变更需董事会一致同意是我国早期外资立法缺失的产物,在早期的外资立法中,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机构,并未规定监事会和董事会,而是直接把董事会看成了股东会,作为企业的最高权力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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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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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股权变更需要履行哪些报批手续?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由企业主管部门或县市区外经贸委初审后,报市外经贸委审批,超过市级权限的,报上级外经贸委审批。企业应向审批机关报送下列文件: 1、投资者股权变更申请书; 2、企业董事会关于股权变更的决议书; 3、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并经其他投资者签字的股权转让协议; 4、企业合同、章程修改协议; 5、受让方的合法开业证明和资信证明; 6、受让方的法人代表资格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7、企业股权变更后的董事会成员名单; 8、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原批准书; 9、审批设立的全套文件材料; 10、以国有资产投资的中方投资者股权变更时,企业须报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所转让股权的评估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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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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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间,企业能不能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1990年7月18日劳动部对上海市劳动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问题请示的复函>规定: (1)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现应按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有关条款执行。 (2)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的女职工在合同规定的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辞退。但不得以女职工怀孕、休产假、哺乳为由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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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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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操作流程
原公司董事会决议; 2、转股协议; 3、原审批部门审批; 4、名称变更预核准登记(名称不变,可不用做名称预登记); 5、内资公司(企业)登记; 6、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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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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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资公司转为外商投资企业操作流程
股东会(主办单位)同意转股或增资及转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决议; 2、签订合资、合作或独资意向书; 3、名称变更预核准登记(名称不变,可不用做名称预登记); 4、项目建议书审批; 5、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6、合同章程及董事会审批; 7、领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8、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 9、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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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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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集体合同范文
本合同由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公司工会(以下简称工会)签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签订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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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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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新设合并基本程序和材料有哪些
各合并企业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各合并企业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5、各合并企业订立合并协议; 6、新设立的企业申请名称预选核准并取得《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所需资料: 一、新设立的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1、新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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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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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维权篇>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合同期满的经济补偿金支付问题
《江苏省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废止后,外商投资企业职工劳动合同期满与企业终止劳动关系的,如果合同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按照约定支付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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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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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如何缴纳失业保险费?
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职工同样享受退休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外商投资企业按其招用的全部中方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失业保险费,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由其所在地的开户银行代为扣缴,转入失业保险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失业保险基金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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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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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在注册时需准备资料?
外商投资企业应当在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合同、章程批准之前,预先单独申请企业名称登记注册。外商投资企业预先单独申请企业名称登记注册时,应当提交企业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申请书、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准文件,以及投资者所在国(地区)主管当局出具的合法开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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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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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应当符哪些条件?
最低注册资本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1、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五十万元; 2、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五十万元; 3、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三十万元; 4、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十万元。 二、符合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的有关规定。 三、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在中西部地区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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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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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可以从事那些经营活动?
佣金代理:货物的销售代理商、经纪人或拍卖人或其他批发商通过收取费用在合同基础上对他人货物进行的销售及相关附属服务; (二)批发:对零售商和工业、商业、机构等用户或其他批发商的货物销售及相关附属服务; (三)零售:在固定地点或通过电视、电话、邮购、互联网络、自动售货机,对于供个人或团体消费使用的货物的销售及相关附属服务; (四)特许经营:为获取报酬或特许经营费通过签订合同授予他人使用其商标、商号、经营模式等。 外国公司、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必须通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前款第(一)、(二)、(三)、(四)项所规定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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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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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开设店铺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在申请设立商业企业的同时申请开设店铺的,应符合城市发展及城市商业发展的有关规定。 (二)已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申请增设店铺的,除符合第(一)项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按时参加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并年检合格; 2、企业的注册资本全部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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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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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零售业务的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可以经营哪些业务?
经批准,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可以经营下列业务: 1、商品零售; 2、自营商品进口; 3、采购国内产品出口; 4、其它相关配套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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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