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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 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流转”。依照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农村土地经营只能采取承包经营制,而不能采取租赁经营制。允许存在的土地租赁也只能 是家庭承包后的承包方的对外出租,属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范畴,而不能由农村土地所有权人即发包方对外出租。亦即出租人只能承包土地后的承包人,而不能 是作土地所有权人的发包人。
咨询律师: 胡骅
作为出租人,当然要清楚自己的责任和权利,对承租人负责,也是对自己的房子负责。本文将就出租人所享有的权利进行描述。 1、 出租人有权向承租人收取租金,但必须依照租赁合同规定,并且应向承租人开具发票和收据; 2、 出租人有权按合同规定收取不超过3个月金额的保证金; 3、 租赁期限已满而又没有重新签定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权按合同约定期限收回房屋。
咨询律师: 胡骅

土地纠纷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6 业务咨询人数: 144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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