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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栏目为您提供最新房屋租赁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房屋租赁纠纷、房屋出租、房屋转租、房屋租赁合同、居住用房租赁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3条的规定,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应注意三个方面的问题; 1、基于防止合同纠纷、保护当事人利益的角度考虑,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但根据我国合同法的基本精神,如果当事人没有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又确实发生了房屋租赁的事实,比如自然人之间的一些短期房屋租赁行为,在发生合同纠纷时只要有证据可以证明,人民法院就个能以没有书面合同为由而拒绝受理该合同纠纷。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4、55条的规定.关于房屋的租金问题应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1、住宅用房的租金,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房屋政策。但这里有两种情况:一是公民租赁房屋管理部门管理的公有住宅用房,二是公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住房租赁行为。
咨询律师: 胡骅
[房屋租赁纠纷] 房屋租赁纠纷中有哪些误区?
原承租人要求续租时的处理 1、租约到期,承租人要求续租,而出租人则要求合理变更原租约条件的。
咨询律师: 胡骅
征求其是否主张优先购买权的意见。该买卖合同应属于无效合同。刘某诉至法院,要求法院确认孟某与王某之间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评析: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与孟某就楼房租用签订了租赁合同,确立了他们之间的租赁合同关系,刘某是承租人,孟某是出租人。根据《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
咨询律师: 胡骅
要注意衔接,特别是押金问题和尚未支付的租金问题。 在采用独立租赁合同的方式时,主要是要确认原租赁合同已经有效解除,并注意不要让原租赁合同遗留的纠纷影响到自己的租赁合同。 不管采用上述哪种方式承租商铺,商业习惯上都有“转让费”的问题。即上家承租商铺时,为了装修等原因,都投入了一定费用,上家在退出经营交付下家使用时,要求下家作出一定金额的补偿。
咨询律师: 胡骅
要注意衔接,特别是押金问题和尚未支付的租金问题。 在采用独立租赁合同的方式时,主要是要确认原租赁合同已经有效解除,并注意不要让原租赁合同遗留的纠纷影响到自己的租赁合同。 不管采用上述哪种方式承租商铺,商业习惯上都有“转让费”的问题。即上家承租商铺时,为了装修等原因,都投入了一定费用,上家在退出经营交付下家使用时,要求下家作出一定金额的补偿。
咨询律师: 胡骅
加之“拼租客”集中用水用电,导致该单元常常跳闸、断水,无法正常使用水电。种种行为让赵榕娟等邻居渐生不满。 赵榕娟等人认为,“拼租客”严重干扰了他们的生活、增加了安全隐患、恶化了小区环境,曾多次要求他们解散,但反被他们奚落:“我们出了钱,干你们什么事?”赵榕娟等邻居为此苦恼不已,面对此种情况,真的就只有委曲求全吗? 评析: 事实上,邻居有权要求解散“拼租客”。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房屋租赁纠纷] 租房到期 装修添附物归谁?
刘先生在胡家园地段有一处底商,两年前他将该门面租给许某用于开设饭店,合同约定租期为2年。同时两人约定,房屋到期后,许某因装修添附的厨具、桌椅板凳等由刘先生所有,合同还约定了当房屋到期后承租人享有优先租赁权。 两年间,许某的饭店生意十分红火,刘先生曾经找过许某要求他增加一部分租金,可是许某并没有答应。前阵子,许某的房屋到期,他要求刘先生继续租给他,可是刘先生想要收回房屋后自己经营。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解除时,添附物可以取回的,由添附人取回,不能取回的,租赁双方对房屋添附的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可以视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自行决定添附的,承租人应当自行将添附物除去。如不能除去的,出租人一般不必补偿。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要求出租人给予补偿,对出租人而言,该补偿将构成强制得利的补偿。而依照不当得利的规则,强制得利是不应补偿的。
咨询律师: 胡骅
依法必须经过公安消防机构验收的房屋未经消防验收合格,以该房屋为标的物订立的房屋租赁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消防验收合格,租赁标的物符合了法律规定,合同经过瑕疵补正而变为有效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房屋租赁纠纷] 房屋承租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就房屋承租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事项 甲方接受乙方提供的有承租___________居间意向的合作。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房屋租赁纠纷] 出租房里租客自杀,房主求偿
主要的生活来源就是房租,这几个月房屋租不出去,没有租金,给付女士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困难,她觉得小苏的妻子应该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毕竟是小苏的死对房屋租赁产生了不好的影响,才导致目前的损失。因此付女士找到小苏妻子要求赔偿,但对方不肯承担这个责任。 律师说法: 出租房出现命案等是房主最不愿意遇到的事情,房主好端端地租赁房子一定会因此蒙受损失。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房屋租赁纠纷] 出租人有权提前收回房屋吗
对于有固定期限的房屋租赁,出租人是否有权提前收回房屋,首先要看合同是怎么规定的。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出租人就必须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如果承租人不同意,出租人就只好继续履行合同了。但如果承租人利用租赁的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擅自转租、转借、转让租赁的房屋;擅自破坏租赁的房屋、改变结构、改变用途,或者拖欠房租达6个月之久,出租人就可以提前收回房屋,终止合同了。
咨询律师: 胡骅
出租人可以卖掉或者抵押已经出租的房屋。虽然出租人将房屋出租出去,但是房屋的所有权还是属于出租人的,他有权按照自己的需要处置自己的房屋。 出租人卖掉房屋需要通知承租人。在卖出房屋之前,出租人应当在合理的时间范 围内通知承租人,因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权优先购买承租的房屋。 出租人把出租房抵押出去,原租房合同有效吗?   有效。抵押行为不影响原合同的效力。
咨询律师: 胡骅
两者的管理体制不同。用于生产经营的出租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对租金等条款有更多协商的自由,而住宅用房则需遵循政府有关的租赁政策。 出租房用于生 产经营的特征: 1、租金标准不同:双方可以自行商定租金,而不受住房租赁指导价格的约束。 2、修缮责任不同:对于房屋的自然损坏,可以在合同中规定由谁负责维修
咨询律师: 胡骅
[房屋租赁纠纷] 涉外出租需要履行哪些手续
属于涉外出租房屋的,都应在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备案。在北京应向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房改处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发给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统一印制 的《房屋租赁证》并加盖“涉外”印章;同时还要具备涉外安全审查批准文件。此外,出租人也要仔细检查外国人有没有在中国居留的合法证件、身份证明等。 要将房屋出租给经营者,出租人应当办理什么证件?还应当注意什么? 出租人应当办理《房屋租赁证》。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房屋租赁纠纷] 按揭房屋能出租吗?
以按揭方式付款就相当于将房屋抵押给银行,从而获得贷款,房东拥有对房屋有限的产权,因此不能未经银行同意出售、出租或抵押该房屋。如果出租人想出租 按揭房,则可以向贷款银行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出租该房屋。   出租人能转租公房吗?如果将所租住的公房作为廉租房转租,需要经过单位同意吗?
咨询律师: 胡骅
在房屋租赁期间,如果存在以下情况,承租人就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1)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2)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房屋租赁的目的。 (3)出租人已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4)出租人不履行检查、维修义务,以致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租房期满未签订新的租房合同会导致什么结果?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如果承租人不想买下这套房子,那么承租人在原租赁合同规定的时间内,还是可以按照原合同的条款继续租用这套房子,新出租人没有权利让承租人搬走。这就是所谓的“买卖不破租赁”。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承租人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使用房屋,不能私自改变房屋的用途。倘若需要改变的话,也应当事先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如果法律对该出租房屋有特别要求的话,还要征得主管机关的批准。 在出租期间由谁负责维修房屋?承租人受到的损失应当由谁来赔偿? 及时检查、维修出租房屋是出租人的法定义务,除非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由承租人来承担维修义务,否则出租人有义务检查、维修房屋,保证房屋符合合同规定的用途。
咨询律师: 胡骅

房屋买卖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7 业务咨询人数: 104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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