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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栏目为您提供最新房屋买卖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房产买卖纠纷、房产税费、商品房买卖、购房指南、农村房屋买卖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商品房买卖] 工商银行二手房贷款利率
对已贷款购买一套住房但人均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申请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居民,比照执行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政策。关于 工商银行二手房贷款利率 的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 工商银行二手房贷款利率 工商银行二手房贷款首付比率 二手房:30%。第二套房首付款最低4成,贷款利率相当于基准利率1.1倍。
咨询律师: 胡骅
[购房指南] 买房定金是否能退回
有很多人认为,购房时,给付定金后,如果不买房的话,先前给的定金就一定不能退还,这其实是一个误解,那么,购房定金能不能退呢?对于定金的相关法律规定又是怎样的呢?详细内容请看本文介绍: 到目前为止,涉及到定金的法律规定有下:《合同法》、《担保法》、《担保法司法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部门规章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商品房买卖] 哪些二手房不能上市买卖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房屋不能作为二手房上市交易: (一)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如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 (二)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三)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或者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 (四)所有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房屋; (五)已经抵押,并且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房屋; (六)以标准价购买,尚未按成本价补足剩余价款,向全产权过渡的房屋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买卖合同,要求孙某退还已付的购房首付款。孙某答辩时称,房子一直是通过朋友对外出租,其一直不知道房屋内有人死亡,只在签订合同并办理了房产变更手续后才听说的,故不能成为周x德要求撤销合同的理由。 【分歧】 孙某和周x德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可否撤销? 第一种观点认为,周x德可以主张撤销房屋买卖合同,因为孙某事前未告知周x德房屋内有人死亡的事实,属于欺诈。 第二种观点认为,周x德无权主张撤销合同。
咨询律师: 胡骅
[房产买卖纠纷] 购房定金那些情形可以返还
有要求双倍返还定金的,也有要求返还定金的。当然也有没收定金的。 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等法律规定,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责任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一方不履行责任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张律师在处理购房定金纠纷过程中,结合法院的处理惯例,以下情形是可以主张退还(双倍)定金的。 (1)如果卖房者将购房者已认购房屋转售第三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房产买卖纠纷] 买房被骗,中介公司应否担责?
我通过中介公司与伍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预付了20万元房款和1.2万元中介费。可事后得知,伍某只是三个房主中的一个,另外两个共有人不同意卖房。 我找伍某退钱,伍某却消失踪影,另两个房主称不知其去向。我找到中介公司要求赔偿损失,中介公司称其只负责居间介绍,我买房被骗和公司没有关系。 请问,买房被骗,中介公司应否担责? 回答: 根据合同法第420条规定,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是居间合同。因此,房屋中介合同属于居间合同。房屋买卖中介公司在接受委托买房后,除找寻合适的房子外,还应积极在买卖双方之间斡旋,介绍、撮合双方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只有在双方签订了合法的房屋买卖合同后,中介公司的居间义务方履行完毕,才有权收取合同约定的佣金。 从你反映的情况看,你所购房屋有三个房主。根据物权法第97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伍某作为其中一个房主,是无权擅自出卖房屋的,其自作主张同你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合同。 对于中介公司来说,查清房屋所有权是基本义
咨询律师: 胡骅
[房产买卖纠纷] 一房二卖后者抢先过户
因房价上涨,房主将房屋一房二卖。后签合同者为了占有房屋,抢先将涉案房过户在自己名下。先签合同和先过户哪个有效?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房屋所有权确认纠纷案,认定签订合法合同者胜诉,恶意抢先办理登记者败诉。 2004年7月,钟x与某房产公司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以按揭方式购买乌市阿勒泰路2号某小区10号楼1单元601室(以下简称“涉案房”),房屋总价款21.
咨询律师: 胡骅
而且要求张x向其支付违约金。近日,一审法院判决可以解除开发商与张x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张x无需向开发商赔付违约金。 2010年3月,张x看中了位于海口市区某楼盘21层的一套房屋,并与销售人员签订了购房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购房款为56万余元,由张x于2010年3月支付首付购房款约30%,首付款金额为17万余元,剩余房款39万元由张x以银行按揭方式支付。
咨询律师: 胡骅
[房产买卖纠纷] 房贷失败被索违约赔偿
买房,很多业主都会选择贷款。“剩余尾款由业主以银行按揭方式支付。”对于贷款按揭,购房合同大多会作出这样的规定。然而,万一贷款申请被拒,买房人该面临怎样的选择,开发商又能否向业主索要违约金? 张x看中了位于海南省海口市区一楼盘,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张x支付了首付款17万余元,却迟迟没有完成银行的按揭手续向开发商支付购房尾款。
咨询律师: 胡骅
承诺以及授权书,而中介与卖家双方在委托房屋买卖交易时,必须要有书面委托协议和正规授权证明才能代签字,因此中介代签的行为本就不合法。同时,中介在与买家签订卖房合同时,也必须出具卖家签字的委托手续,在没有任何委托手续的前提条件下,仅口头同意是无效的,中介也是无权代理的,中介与客户签订的这份协议是无效的,因此中介要求顾先生承担违约金也是不合理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 根据以上规定,只有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监护人才有权处理未成年人的房产,否则,监护人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对于“为被监护人的利益”的情形,我国法律还未作出相应的规定。根据司法实践,以下情形可以视为“为被监护人的利益”: 1、作为监护人的父母为了未成年人的教育,比如支付学费等,需要处理未成年人房产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房产买卖纠纷] 房屋合同怎么样才有效
海安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邵某另行购房入住后,原有住房闲置,其口头委托其兄代为出售原房合符常情,亦不违反法律规定。原告章某在与邵某签订合同后,要求委托人邵某明示委托,邵某亦亲自前往签名,并加注自已的身份证号码,故该委托关系合法、有效,其产生的后果应由委托人邵某承担。 两被告以讼争房屋系夫妻共同财产,且未得到夫妻共同同意为由,要求认定买卖无效的辩称,从法律上和事实上都难以确认。
咨询律师: 胡骅
本案是一起当事人买卖房产没有及时办理过户手续的典型案例。 法官开方近日,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范某诉陆某房产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做出终审判决:驳回原审原告范金发主张办理过户手续的诉讼请求。 案情叙述: 2007年8月4日,范某与陆某签订房产转让合同一份,约定陆某将平湖市当湖街道城南新村22幢3单元101室房屋以13.8万元价格转让给范某。
咨询律师: 胡骅
[房产买卖纠纷] 房产纠纷案件要提供什么证据
提供争议房屋的土地房产证、私有房屋产权证书、建房申批手续,继承或接受赠予的证明材料,通过买卖、典当或抵押取得房屋产权的,应提供买卖、典当或抵押契约。 2、提供房屋座落地点、间数、结构、面积及使用情况等证明材料。 3、房屋共有的,应提供共有的形式;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共有房屋的形成原因:是共同建造、共同购买、共同继承、共同受赠或其他原因等证明材料。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条件、相关费用的支付等。买卖合同中应该明确约定交房时间,交房条件及水、电、煤气、物业管理费、维修基金等相关费用的负担。 5、注意确定违约责任条款和救济方式,确定违约责任条款有利于防止违约行为的产生,维护守约方的权益,合同应该对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订金或赔偿金的计算与给付、免责情景、担保方式进行明确的约定。 以上就是对“如何进行二手房验房”以及“签二手房买卖合同该注意哪些问题”的相关介绍。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墙体及外墙墙体面积的一半,均应计入套内建筑面积。同时,一幢楼四周外墙墙体面积的一半、共用的各种通道及设施设备间等面积,都应纳入全楼套内分摊的范围。只要清楚了房屋产权面积的含义,就不难理解套内使用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的差异。 如果合同中有关于“合同约定面积”和“产权登记面积”产生差异如何解决的约定,就按照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
咨询律师: 胡骅
在签订合同时如果遇到合同条款不明确,或需要进一步约定时,要在合同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或在合同后统一添写附加条款。将合同中对双方的意思表示写明,以减少后续阶段因意思含混而造成的不便与麻烦。 上文对哪些二手房不能买卖以及二手房交易如何防范风险进行了介绍。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购房者一定要先对房屋的权属状况进行核实,同时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一定要仔细审核合同的具体内容,以免日后遭遇合同纠纷。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房产买卖纠纷] 遇到房产纠纷怎么办?
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房地产争议双方直接协商是目前解决房地产争议的最常见途径。针对房产交易过程中自身权利受到侵害的情况,购房者可以以口头、书面等多种形式与房屋销售方直接沟通
咨询律师: 胡骅
[购房指南] 购房小绝招(转载)
当前商品房销售过程中,陷阱多多,风险多多,令人防不胜防,很多购房者深感无奈,不知所措。近日,记者采访了曾代理全国首宗商品房双赔案,精通房地产业务的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简正德律师。简律师提出维护购房者权益,避开购房陷阱的十大绝招。 一、查验对方身份 签订购房合同之前,要明确商品房真正的产权人是谁,它是购房合同的主体。
咨询律师: 胡骅
拥有大房子当然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儿,但是考虑到80后大多事业刚刚起步,而且日常花销较大,所以买房够用即可。房子太大了不但收拾起来费时费力,而且物业费、供暖费等各项支出也会随之加大。不仅如此,对于忙于收拾家庭的新婚小夫妻,还会减少你们许多许多的浪漫时光。 准备结婚的新人,很多人是参加工作不长、积蓄不多,且多是依靠父母来支持首付进行购房。因此,在婚房选购时,合理的预算应是首要的原则。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房屋买卖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6 业务咨询人数: 120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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