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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栏目为您提供最新房屋买卖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房产买卖纠纷、房产税费、商品房买卖、购房指南、农村房屋买卖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商品房买卖] 二手房交易中要交哪些费用
交易手续费按套计费,每套250元,30万以下(含30万元),减半收费。交易手续费由房地产交易中心收取。 五、其他费用 勘丈表、房屋平面图和地籍图图纸费、房地产产权证工本费。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按照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规范,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的原则是:产权双方有合法权属分割文件或协议的,按其文件或协议规定计算分摊;无权属分割文件或协议的,可按相关面积比例进行计算分摊。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商品房的规划、设计,是房地产开发商依据市政规划作出的、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不经许可是不能随意改变的,如果确实需要改变,应在获得批准之后进行。 建设部关于《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咨询律师: 胡骅
[商品房买卖] 二手房交易中存在的风险
近来房价上涨明显,每个月房价涨幅都很大,有的房屋出卖人今天卖房房价200万,过了几周一看房子涨了几十万,就不愿意出售了,这样就有违反房屋签约意向书的风险。根据本人经验二手房交易主要存在以下风险: 一、一房多卖的风险。 有的房屋出售人看到房价涨的这么高,就想毁约。但是这种情况下,也不是可以随便毁约的。这其中又有以下情形: 1、合同签约意向书只是约定定金。
咨询律师: 胡骅
[房产税费] 企业房产税如何征收?
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但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咨询律师: 胡骅
[房产税费] 房产税征收范围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关于房产税征收: 关于房产税,如果从物业税算起,国内关于房产税征收的争论已有7年之久。实际上,房产税改革的初衷并不是抑制房价,而是为了规范国内繁杂而无效的“不动产税”,但随着房价的上涨,物业税便被赋予了“平抑房价”的不能承受之重。 现在我国房产税征收的城市:重庆和上海。
咨询律师: 胡骅
要保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绕不过房地产这个重大而又棘手的问题。而真正要实现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税收工具和调节手段不可能不用。不应把所有的调控任务都指望于某一个税种,比如房地产税,但又不能对这样一个明显的经济手段放在一边不加考虑、弃而不用。 第四,房产税优化调节收入分配和财产再分配。 我国收入分配差距的扩大,实际上与财产分布状态的差距扩大如影随形而且相互激励。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要求卖方出示户口本并复印留存。通过审查卖方户口本,买方即可大致了解卖方家庭的户籍情况。但这种做法存在两点缺陷:一方面,户口本只能反映卖方家庭成员的户籍状况,而不能排除非家庭成员户口落于交易房屋内的可能;另一方面,户口本上的信息可能与实际的户籍状况存在差异。 二,在交易之前到公安机关查询交易房屋的户籍状况。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商品房买卖] 商品房外墙面的所有权归谁
按照《物权法》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理论,商品房外墙面属于该幢房屋全体购房人所有,购房人(区分所有权人)基于其对所购房屋单元享有的专有权而对建筑物共有部分及附属部分享有区分所有权之共有权,而且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改善小区公共设施建设等共同利益。
咨询律师: 胡骅
另外,公证机构应该根据房产证的所有权而不是根据买卖合同来做公证,如果双方发生纠纷走诉讼程序,其公证效力也将受质疑。买房不是一件小事,动辄就是几十万,所以提醒消费者,对于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一定要多加小心,目前还没有一种合适的办法处理这种交易,保证双方的利益都不受到损失。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自房屋交付90日内申请由买受人或者买受人的代理人提出申请,登记机关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7日内应当决定是否予以登记,对暂缓登记、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通知权利人(申请人)。登记机关对权利人(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凡权属清楚、产权来源资料齐全的,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应当在受理登记后的30日内核准登记,并颁发房屋权属证书。
咨询律师: 胡骅
[房产买卖纠纷] 买卖房屋套取房贷后起纠纷
为了个人不同的目的,共同策划房屋买卖以套取银行房贷,在还贷上出问题后,买房人以已取得产证要求出售人搬出,出售人以房屋买卖是假买卖而拒搬,为此双方对簿公堂。 推荐阅读: 房贷为什么批不下来 ? 4 大典型案例 房贷相关常识 住房贷款怎么办理 相关案例 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定,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故一审判决驳回顾某要求林某搬出系争房屋及赔偿经济损失12万元的诉讼请求。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丈夫席某将农村自建房三间卖给姜某,妻子谢某认为该房产是其作为村民组集体成员在其分得的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应系其所有,丈夫席某无权处分,故将丈夫席某与买房人姜某告上法院,请求判令两被告席某与姜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近日,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席某与被告姜某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出售属于原告谢某所有的一间房屋的买卖合同无效。
咨询律师: 方亮辉
2010年2月初,邱先生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一次性付清购房首付款12万元,并将水电开户费、办理房产证及他项权证等费用与相关材料一并交给了开发商。可是逾期三个多月后,开发商仍未交房,也没有协助他办理银行按揭。开发商的说法是:“联系银行办理按揭应由买房户自己负责,与开发商无关。购房户未办好按揭
咨询律师: 胡骅
2008年2月,我和李某签订了一份合同,约订李某将其所有的一套商品房出售给我,价款为 26.8万元。后我将房款给付李某,李某出具了收条,我入住该房至今。当时,我由于身份证丢失没有办理过户。上个月,我要求李某协助办理过户手续时,李某 却说因房价上涨要求我再支付3万元房款。请问,李某能擅自涨价吗? 读者 刘青 律师解答: 从本案看,李某是不能擅自涨价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商品房买卖] 二手房避税方法全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 关键条款1 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咨询律师: 胡骅
除了房屋信息和质量方面的猫腻,还存在不少法律问题。很多二手房在销售时,房主还未还清贷款,有的也还没拿到房产证,购买者与房主需要做好衔接,一不小心就会遇到麻烦。有的房子已经做过抵押,或者是夫妻共同财产,又或者房产本身存在不允许买卖的问题,这就更容易让购房者上当。与一手房的合同内容相比,很多二手房的合同显得比较单薄,这就为出了问题后难以处理埋下隐患。 王先生说,购买二手房的风险比一手房更大。
咨询律师: 胡骅
6月1日后,二手房交易到底要缴多少税费?以2003年6月2日实际成交总额为30万元,昨日交易以40万元卖出为例。 不到两年的情况——— 1、房屋出售人缴纳需缴纳的税:由于是购买普通住房不足两年,按照新政需要缴纳的税费如下: 营业税为售房收入全额缴纳(成交金额的5%):40万元×5%=2万元; 教育附加(营业税的3%):2万元×3%=0.06万元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二手房买卖,应当订立书面形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有示范文本的省市,可以使用示范文本。对于自拟合同,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内容: (1)买卖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2)二手房的座落地点、面积、四至范围; (3)土地所有权性质、土地使用权获得方式和使用期限; (4)二手房的规划使用性质; (5)房屋的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以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二手房买卖,应当订立书面形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有示范文本的省市,可以使用示范文本。对于自拟合同,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内容: (1)买卖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2)二手房的座落地点、面积、四至范围; (3)土地所有权性质、土地使用权获得方式和使用期限; (4)二手房的规划使用性质; (5)房屋的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以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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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6 业务咨询人数: 111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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