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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在广泛征求各地意见的基础上,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内部管理办法》,现印发,请组织贯彻落实
咨询律师: 刘波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苏国税发[2006]253号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以下简称《规定》)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补充如下意见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国税函发〔1995〕2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各地在新增值税制实行后提出的问题,为了有利各级税务机关和纳税人正确理解增值税规定,严格执行税法和履行纳税义务,国家税务总局决定编写《增值税问题解答》,现将《增值税问题解答(之一)
咨询律师: 刘波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鲁国税发[2001]243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近年来,国家为支持和配合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粮食行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对鼓励粮食行业的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咨询律师: 肖本岗
为了加强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计税、扣税凭证进行偷税、骗税等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增值税新税制的顺利实施,必须加强稽核检查工作,并且坚持手工稽查与现代化手段稽查同时并举,近期以手工稽查为主的做法。为了规范手工稽查工作
咨询律师: 刘波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近来,各单位陆续反映了增值税、营业税执行中出现的一些问题,经研究,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1、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工业与商业性质的确定问题 商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是指除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以外的增值税纳税人。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国税发[2010]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税务总局制定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
咨询律师: 刘波
财会[2004]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国务院有关部委: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4]156号),我们制定了《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有关会计处理规定》,请布置本地区企业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咨询律师: 肖本岗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沪国税流[2009]9号 各区县税务局,市财税三、七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8)107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市实际,对相关工作具体明确如下: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调整事项。 1.自2009年1月起,本市在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附表基础上增加《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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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 发布文号: 财税[2004]168号 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省(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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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发〔2009〕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2009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正式实施。此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部分增值税规范性文件所引用的条例及细则条款依据已发生变化,需要根据修订后的条例及细则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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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豫国税发[2005]311号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规范和加强优惠政策管理,落实好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2002年,我省针对福利企业即征即退,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饲料产品、粮食企业、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免税这五个优惠政策执行最薄弱的环节,制定了《河南省增值税若干优惠政策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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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济国税函[2006]1号 各基层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购增值税专用发票预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1097号)转发给你们,并就主管税务机关如何加强对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预缴税款抵减的审核工作,提出如下补充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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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青国税税政[1999]110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市内各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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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黑国税发[1999]95号 各市、地、县国家税务局: 按照国家电力企业经营体制改革的有关政策精神,1999年原黑龙江省电力公司改制为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在核算上由报账单位变为独立核算的经营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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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闽国税发[2001]193号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增值税优惠政策实施中的管理工作,准确贯彻落实增值税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关联法规: 第二条   凡依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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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京国税发[2003]142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手写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3]1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补充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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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发[1994]0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电力行业的生产、销售特点和现行核算体制,为了便于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经与电力部研究,我们制定了《关于电力产品征收增值税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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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金税工程增值税管理部门岗位设置及职责(试行)》印发给你们,自2001年7月1日起执行。各级税务机关要利用新闻媒介进行广泛宣传,组织税务人员进行认真学习,使金税工程各岗位人员都能明确自身职责,切实将各项规定落实到位。 《金税工程增值税管理部门岗位设置及职责(试行)》在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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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各省辖市、常熟市国家税和局,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新修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3]53号,以下简称《通知》),并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 根据《通知》的要求,经省局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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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2 业务咨询人数: 100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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