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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湘国税发[1995]029号 为切实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省局制订了《湖南省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迅速转发到各管票单位和用票人。执行中有何问题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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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文号: 财税[2008]1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推进增值税制度完善,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国务院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为保证改革实施到位,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09年1月1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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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深国税发[2000]330号 各分局、区局: 现将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潮汕地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停止使用手工版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国税发[2000]153号)转发给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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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各分局、各市(县)国税局: 现将《大连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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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京国税发[2004]117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格的通知》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3]57号)(以下简称《通知》,附后)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调整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原来的四联和七联改为三联和六联,取消了存根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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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市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济国税发[2008]46号 各基层局: 为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减免税的税收管理,规范增值税征免行为,全面落实增值税优惠政策,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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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深国税发[1996]47号 各征收分局、各稽查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1995]01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转发给你们。市局补充要求如下: 一、商业企业购进货物(包括外购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必须在付款后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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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大国税发[2002]213号 各分局、各市(县)国税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黄金交易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国税发明电[2002]47号)文件转发给你们,供工作中参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黄金交易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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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苏国税发[2005]251号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为了强化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抵扣凭证(以下简称“增值税抵扣凭证”)的管理,解决当前各地在开展审核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抵扣凭证审核检查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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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函发[1995]288号 一、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运输费用和废旧物资准予抵扣进项税额问题的通知》((94)财税字第012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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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法规] 增值税问题解答之二
在结构、性能、材质、技术特征等一方面或几方面比老产品有显著改进和提高,或有独创性; (2)具有先进性、实用性,能提高经济效益,有推广价值; (3)符合《实施细则》第十条所规定的范围和条件。 对于结构、性能等没有改变,只是在花色、外观、表面装饰、包装装璜等方面改进提高的产品,以及不符合《实施细则》所规定的范围和条件的产品,不能按照对新产品的规定给以减税、免税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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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辽国税一[1999]174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大连): 现将经全省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推行工作会议研究修订的《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办法(试行)》发给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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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发[2004]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提高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发票比对工作效率,缩短发票比对周期,加强税收征管,现将修订后的《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发票比对操作规程(试行)》印发给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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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发布文号: 沪国税征[2008]7号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中华会计网校 为进一步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开具增值税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实施细则》、《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及《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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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法规] 增值税日常稽查办法
国税发[1998]44号 第一条 为了规范增值税日常稽查的内容和程序,加强增值税日常稽查管理,防范和查处偷骗增值税行为,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自觉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制定本办法。 关联法规: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税务机关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实施的增值税日常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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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各市、地、县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购增值税专用发票预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109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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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深国税函[2004]111号 各直属机构,各区局、分局: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局重新修订了《深圳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修订后的《深圳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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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榕国税函[2002]164号 现将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国税办发[2002]1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应及时向市局反馈。 附件: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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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黑国税发[2000]240号 各市、地、县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8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宣传。推广应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是金税工程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做为一把手工程,各地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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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青国税发[2003]144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市内各国家税务局、市稽查局: 为进一步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落实“三抓、三带、三提高”的要求,本着“面向基层、面向纳税人”的思路,坚持“依法治税和纳税服务两手抓、两手硬”的原则,市局根据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青岛市的实际情况制定了《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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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2 业务咨询人数: 113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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