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吉国税发[2001]5号 各市、州、县(市、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专用发票协查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18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文件转发你们。请你们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内容、要求,保质保量地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协查工作,并结合我省实际,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普国税发[1997]103号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省涉外征收分局: 现将《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增值税稽核检查管理办法(试行)》检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鲁国税发[2002]72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第2号令发布了《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加油站管理办法》),为保证《加油站管理办法》的顺利贯彻落实,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抓好《加油站管理办法
咨询律师:
刘波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深国税函[2004]206号 各区局、分局,各直属机构、各业务处室: 现将修订后的《深圳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自2004年8月1日起有关深圳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管理问题按本办法执行,同时废止执行《关于印发〈深圳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国税发(2001)518号)。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国税发[2003]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满足现行增值税税收政策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在广泛征求各地意见的基础上,国家税务总局对现行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做了必要的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印发给你们。
咨询律师:
刘波
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选择中部地区26个老工业基地城市的部分行业试行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试点,既是中央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采取的重大措施,也是为今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积累经验。试点地区财税部门应当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互相沟通情况,每半年由省国家税务局将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有关数据及时通报省财政厅。在执行中如遇到问题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京国税[1999]090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9]29号;以下简称《纳税申报办法》)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情况,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局应加强组织领导
咨询律师:
刘波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京国税发[2003]196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为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规范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纳税行为,市局于2002年下发了《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在我市部分区、县试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国税发(2002)32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并在西城、朝阳、丰台、昌平四个区县局进行了试点工作。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国税发[1995]2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保证1996年1月1日全国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顺利推行,现将我局制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系统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
咨询律师:
刘波
认定和管理方面存在着较大的漏洞。为了打击和防范虚开发票和骗抵税款的犯罪活动,总局决定进一步完善对新办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的认定管理办法
咨询律师:
肖本岗
江西省新余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新余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国税局关于《新余市商贸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办法》(试行)等三个文件的通知 文号:余府发〔2007〕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咨询律师:
刘波
[税法法规]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黄金增值税政策问题的函
银函[2001]95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去年12月26日第一次黄金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后,我行先后两次召开黄金管理体制改革的专题研讨会,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人士对黄金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会上各方面代表普遍认为黄金增值税收政策的制定是黄金管理体制改革中的关键问题,如税收政策不到位,将影响黄金管理体制改革政策的实施。
咨询律师:
肖本岗
苏州市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苏州国税发[2004]11号 市国家税务局、吴中区、相城区国家税务局、市区各分局: 由于各地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0号)文件理解不清,在工作中执行不统一,为此市局就有关问题明确以下操作办法
咨询律师:
刘波
[税法法规]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的通知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青国税税政[1999]95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市内各国家税务局: 为切实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的征收管理,解决一般纳税人异常申报现象,维护增值税纳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局研究决定,对全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行年审
咨询律师:
肖本岗
[税法法规]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问题解答(六)》的通知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云国税发[2007]216号 各州、市国家税务局: 近期,各地反映在执行一些增值税政策时,由于理解不一致带来全省执行不统一的问题。为进一步统一规范,省局根据现行增值税有关政策,统一明确了《增值税问题解答(六)》,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收文之前实际执行与本通知不一致的
咨询律师:
刘波
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转知所属,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 山东省电力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电力企业增值税的征收管理,规范纳税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电力产品征收增值税的具体规定〉》及其他有关政策规定,结合电力企业生产经营和财务核算特点
咨询律师:
肖本岗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湘国税函[2004]59号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推行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一人一要\'管理模式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3]75号)要求,根据2004年2月10日省局专题会议和2月12日\'全国加强税收管理几项重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确保按时完成增值税纳税申报管理\'一窗一人一机\'模式的推行工作
咨询律师:
肖本岗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沪国税征[2006]47号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特此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oo六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咨询律师:
刘波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云国税发[2006]2号 各州、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进一步规范管理和方便执行,省局将《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跨地区设置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征收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国税发(1999)269号)、《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跨地区设置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征收增值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咨询律师:
肖本岗
[税法法规]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湘国税函[2002]298号 省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商贸企业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的通知》(湘国税函[2002]11号)下发以来,各级国税机关高度重视,全面落实并积极开展了商贸企业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咨询律师:
肖本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