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法规]
消费税的特点
我国消费税的特点: 1.增收范围具有选择性。我国消费税在征收范围上根据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仅选择部分消费品征税,而不是对全部的消费品征税。 2.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主要在生产和进口环节征收,除少数消费品的纳税环节为零售环节外,再继续转销售该消费品不再征收消费税。 3.平均税率水平比较高且税负差异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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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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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征税范围
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了五种类型的产品: 第一类: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 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 第二类: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化妆品等; 第三类: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小轿车、摩托车等; 第四类: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 第五类: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如汽车轮胎、护肤护发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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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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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的纳税环节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由生产者于销售时纳税。其中自产自用的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如果受托方是个体经营者,委托方需在收回加工应税消费品后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消费税。 2、进口环节。纳税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报关者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3、零售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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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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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消费税
从1970年代末,消费税是日本政治上最受关注的议题。1978年时任日本总理的大平正芳首次提出“消费税”的构想。不过由于自民党选举失利,所以不得不取消。1986年,中曾根康弘总理改称为“卖上税”,再次提出这个构想,但是不成功。1988年,竹下登总理实现消费税构想,并于翌年施行。 导入消费税同时,废止“物品税”。物品税的税率靠物品种类,并不是所有的物品被课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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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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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概述
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因为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因此不用再缴纳消费税,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 在消费税于1994年1月1日正式开征后,有人认为消费税是额外增加的商品税负,会引起物价的上涨,其实这是一种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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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烟的消费税税率的具体规定
的发生环节计算相应的消费税即可。 卷烟的消费税率具体规定如下: 卷烟的定额税率为每标准箱(即 50000支)150元。 卷烟的比例税率: 每标准条(200支)调拨价格在50元以上的卷烟税率为45%; 每标准条调拨价格在50元以下的卷烟税率为30%。 一律适用45%的比例税率的情形: 进口卷烟白包卷烟;手工卷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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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税消费品的包装物如何征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 如果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此项押金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和已收取一年以上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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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纳税地点的有关规定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当向纳税核算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在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分支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 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或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应事先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于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回纳税人核算地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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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法规]
消费税指南
哪些是消费税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纳税义务人。其中,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于委托方提货时代扣代缴(受托方为个体经营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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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税率表
目征收范围计税单位税率(税额)说 明 一、烟 1.甲类卷烟每标准条(200支,下同)调拨价在50元(含5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 还包括各种进口卷烟、白包卷烟、手工卷烟等45%复合计税:每标准箱(5000支,下同)150元 2.乙类卷烟每标准条(200支,下同)调拨价在50元以下30%复合计税:每标准箱(5000支,下同)150元 3.雪茄烟 25% 4.烟丝 30% 二、酒及酒精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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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汽车消费税税率
小汽车消费税税率 1.乘用车 (1)气缸容量(排气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 1% (2)1.0升以上至1.5升(含) 3% (3)1.5升以上至2.0升(含) 5% (4)2.0升以上至2.5升(含) 9% (5)2.5升以上至3.0升(含) 12% (6)3.0升以上至4.0升(含) 25% (7)4.0升以上 40% 2.中轻型商用客车 5% 假设一辆小汽车花了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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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卷烟消费税税率是多少?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调整烟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84号),伴随该通知下发的还有《关于卷烟消费税计税依据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71号). 请问:财税[2004]2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进口卷烟消费税税率的通知》一文中的 “一、自2004年3月1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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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应纳税额计算
自产自用就是纳税人生产应税消费品后,不是用于直接对外销售,而是用于自己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或用于其他方面。这种自产自用形式在纳税上的规定,直接影响着消费税的计征问题,因此,纳税人很有必要认真理解和执行税法对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有关规定。 一、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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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宝加工要缴消费税吗
在我国珠宝加工,要缴消费税。相关消费税率: (1)金银首饰税率5%;仅限于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2)非金银首饰税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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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具体规定如下: 1.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 (1)纳税人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2)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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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的应纳税额计算
从价定率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二)从量定额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三)以组成计税价为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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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项目可减免征收营业税
哪些项目可减免征收营业税? 下列项目免征营业税: (一)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养育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 (二)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 (三)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四)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 (五)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牧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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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征消费税的出口应税消费品的会计处理
免征消费税的出口应税消费品的会计处理 按照规定,除国家限制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外,纳税人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具体又分为出口直接予以免税和先税后退两种情形进行会计处理。 一、生产企业直接出口应税消费品或通过外贸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按规定直接予以免税的,可不计算应交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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