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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法规] 国际税收协定概述
国际税收协定按参加国多少,可以分为双边税收协定和多边税收协定。双边税收协定是指只有两个国家参加缔约的国际税收协定,是目前国际税收协定的基本形式。多边税收协定是指有两个以上国家参加缔约的国际税收协定,现在国际上还不多,但代表了国际税收协定的发展方向。国际税收协定按其协调的范围大小,可以分为一般税收协定和特定税收协定。一般税收协定是指各国签订的关于国家间各种国际税收问题协调的税收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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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法规] 国际税收协定范本
目前国际上最重要、影响力最大的两个国际税收协定范本——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关于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范本》,即《oecd协定范本》;联合国的《关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间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范本》,即《un协定范本》,是两个国际组织为了协调和指导各国签订双边税收协定或多边税收协定而制定并颁布的示范性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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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法规] 国际税收协定基本内容
国际税收协定,在很大程度上受《oecd协定范本》和《un协定范本》的影响及制约。从各国所签订的一系列双边税收协定来看,其结构及内容基本上与两个范本一致,都包括七个主要内容: (一)协定适应的范围 1.人的适用。一切双边税收协定只适用于缔约国双方的居民,外交代表或领事官员的外交豁免权除外。 2.税种的适应。各类税收协定一般将所得税和一般财产税列为税种适应的范围。 3.领域的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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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目前大多数国家的规定来看,当国际税收协定与国内税法不一致时,国际税收协定处于优先执行的地位。我国是主张税收协定应优先于国内税法的国家 。 目前其他许多国家也主张国际税收协定不能干预缔约国制定、补充和修改国内税法,更不能限制国内税法作出比税收协定更加优惠的规定;如果国内税法的规定比税收协定更为优惠,则一般应遵照执行国内税法。 国际税收协定在少数国家并不具有优先于国内税法的地位,例如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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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法规] 国际税收协定的分类
按参加国家的多少分 1、双边协定:指两个国家参加缔结的税收协定。 2、多边协定:指由两个以上国家参加缔结的税收协定。 (二)、按协定内容的不同分 1、单项协定:指涉及所得税等专门税种的税收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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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法规] 国际税收协定概念
国际税收协定是指一般是指国与国之间签订的避免对所得和资本双重征税和防止偷逃税的协定(agreement between state a and state b for the avoidance of double taxation and the prevention of fiscal evasion with respect to taxes on income 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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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法规] 国际税收协定的必要性
国际税收协定的意义和必要性主要表现在: 1、弥补国内税法单边解决国际重复征税问题存在的缺陷 2、兼顾居住国和来源国的税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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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协定范本的演变 1928年双边税收协定范本、1935年的协定草案、 1943年墨西哥范本和1946年伦敦范本《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税收协定范本》《联合国范本》 。 (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协定范本草案的基本前提: 1、居住国应通过抵免法或免税法消除双重征税; 2、所得来源国应力求缩减所得来源地管辖权的征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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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外国人在我国境内连续或者累计居住超过90日,其来源于中国的所得就应向中国纳税;而中日协定有关条款规定,只有当日本国居民在一个日历年内连续或累计在我国居住超过183天,才可以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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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法规] 国际税收协定的概念
国际税收协定是指一般是指国与国之间签订的避免对所得和资本双重征税和防止偷逃税的协定(agreementbetweenstateaandstatebfortheavoidanceofdoubletaxationandthepreventionoffiscalevasionwithrespecttotaxesonincomeandcapit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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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最早的国际双边税收协定是1843年比利时与法国签订的。该协定主要为了解决两国间在税务问题上的相互合作和情报交换。两年之后比利时又与荷兰签订了内容相似的税收协定。奥匈帝国和普鲁士王国于1899年6月缔结了世界上第一个防止双重征税的协定,提出不动产所得、抵押贷款利息所得、常驻代表机构所得、以及个人劳务所得,可以由收入的来源国征税;其他类型所得由居住国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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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协定所要协调的范围也就是协定适用的范围,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协定适用于哪些纳税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二是协定适用于哪些税种。 (一)适用的纳税人 早期的国际税收协定,一般是适用于缔约国双方的公民,是以国籍原则来确定协定的适用范围,并不涉及其住所或居所在国内或是国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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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法规] 关于国际税收协定
成为各国政府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国际税收协定就是在国际经济环境下产生和发展的。所谓国际税收协定,系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主权国家,为了协调相互间处理跨国纳税人征税事务方面的税收关系,本着对等原则,经由政府的谈判后所签订的一种书面协议。 国际税收协定按照参加国家的多少,可以分为双边和多边两类;按照涉及内容范围的大不,可以分为一般与特定两种形式。凡由两个国家参加签订的协定,称为双边国际税收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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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法规] 国际税收协定指南
其在国外已缴纳的税款回国后如何抵免等问题?当涉及到这些问题时,就需要具体适用两国签订的双边税收协定。为了帮助境外投资企业和个人更好地掌握国际税收协定,保障其合法权益,以下将对国际税收协定的基本原理作一简单介绍。 何为国际税收协定?国际税收协定是指国家间为了避免和消除对同一纳税人基于同一项所得或财产的重复征税,通过谈判达成协议,以书面形式签订的税收协定或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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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对《联合国关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范本》(本文简称《联合国范本》)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关于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范本》(本文简称《经合组织范本》)作了对比研究,初步分析了两个范本异同的本质所在。 关键词 联合国范本 经合组织范本 税收协定 目前国际上两个税收协定范本并存,一个是经合组织范本,一个是联合国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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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国际税收协定一般都以经合发组织和联合国所公布的两个税收协定范本为蓝本,具有五个方面的内容,即协定的适用范围、协定基本用语的定义、对各类所得和一般财产价值划分税收管辖权的规定、国际双重征税免除的规定以及特别规定。 协定的适用范围 协定的适用范围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人的范围,二是税种的范围。 1.人的范围 任何国家签订双边或多边税收协定,首先必须明确协定条款适用哪些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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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协定的滥用(treaty shopping)是指非税收协定缔约国的居民通过在税收协定缔约国设立中介公司的作法获取其本不应享有的该税收协定中的税收优惠。 国际税收协定滥用的方式主要为设立直接中介公司和进阶中介公司。 (一)设立直接中介公司(direct conduit compan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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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定基本用语的定义 协定的基本用语是指协定中具有特定含义和起着重要作用的用语。协定基本用语的定义,关系到整个协定条文的理解和执行,是协定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因此,为了使避免国际双重征税的协定能够得到缔约国各方的共同遵守和贯彻执行,必须对协定各条款中所涉及到的有关基本用语和名词概念作出统一明确的解释。 税收协定中的基本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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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协定通常有两种不同的分类方法:一是按签订的主体分为双边税收协定和多边税收协定。双边税收协定是指缔约国仅有两个国家。截至目前,我国对外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都是双边税收协定。多边税收协定是指由两个以上国家参与签订的税收协定。如丹麦、芬兰、瑞典、挪威和冰岛于1972年签订的税收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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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协定通常有两种不同的分类方法:一是按签订的主体分为双边税收协定和多边税收协定。双边税收协定是指缔约国仅有两个国家。截至目前,我国对外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都是双边税收协定。多边税收协定是指由两个以上国家参与签订的税收协定。如丹麦、芬兰、瑞典、挪威和冰岛于1972年签订的税收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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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4 业务咨询人数: 172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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