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
李某贩毒案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安徽弘大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本案被告人李某近亲属的委托,指派我担任李某的辩护人,参与本案的一审诉讼活动。辩护人接受委托后,通过阅卷、会见被告人以及今天的法庭调查,辩护人全面了解了案情。现依据本案的事实和相关法律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供合议庭参考: 一、起诉书指控李某前四起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首先,该四起指控只有被告人李某和刘某的供述、以及徐某唯一的一次供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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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刑事诉讼]
非法拘禁危险驾驶案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14)湖刑初字第435号 公诉机关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张某,男,44岁,住厦门市海沧区。2013年12月13日因涉嫌犯危险驾驶罪被取保候审;2014年1月4日因涉嫌犯非法拘禁罪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10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厦门市第一看守所。 辩护人林伟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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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刑事诉讼]
关于细化量刑标准的思考
由于量刑标准的细化涉及诸多罪名,诸多问题,所以我们只能根据各类犯罪的具体情况,根据事情的轻重缓急,成熟多少制定多少,并在实践中不断摸索和改进。而就毒品犯罪而言,笔者认为现在已经具备了规范毒品犯罪量刑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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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刑事诉讼]
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案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山东海蔚律师事务所接受陈**(祖发之父)的委托,指派我作为犯罪嫌疑人祖发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一案的辩护人。今天我们依法参加庭审,现就检方指控的罪名和向法庭举证的证据、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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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刑事诉讼]
律师意见书
律 师 意 见 书 尊敬的主办检察官: 山东海蔚律师事务所根据犯罪嫌疑人张**妻子禹**的委托,并经其本人同意指派孙宗、邱慎广律师为张**的辩护人,接受委托后辩护人在侦查阶段会见了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查阅了相关卷宗材料,根据现有证据,结合相关法律规定,现提出如下法律意见,敬请给予充分考虑,并依法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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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刑事诉讼]
涉嫌盗窃案辩护词
人刘某盈的供述抓获另一被告人并退还赃款,被告人刘某盈有立功表现,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第二、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处于次要地位,所起的作用极小,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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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刑事诉讼]
抢劫案刑事辩护
审判长、审判员: 陕西泰普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陈某的父亲委托,指派我担任陈某的一审辩护人,并经陈某本人确认同意。辩护人通过依法会见及阅读本案案卷,刚才又参加了法庭调查,现根据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一、陈某参与此次共同犯罪事出有因,主观恶性很小。 从以上法庭调查可以看出:陈某之所以参与王某实施的这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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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刑事诉讼]
强奸罪刑事上诉状(范本)
上诉人:陈某,男,1977年5月23日出生,于贵州省水城县,身份证号码:5202211977052XX,苗族,户籍所在地水城县新街乡XX村乡机关,现羁押于六盘水市第二看守所。 上诉人陈某因涉嫌强奸一案,不服钟山区人民法院(2015)黔钟刑初字第127号判决书,特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撤销钟山区人民法院(2015)黔钟刑初字第127号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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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刑事诉讼]
林某非法制造爆炸物案解剖
按:湖南临澧,素有制作烟花爆竹传统,但具易燃易爆之特性,容易酿成事故,职能部门加强管理乃在所必然,但是,正如许多事情一样,容易产生矫枉过正,而且,职权往往变成垄断保护,与执法初衷,不觉已相去甚远。 2015年1月15日,某法院作出(2014)某刑初字第103号刑事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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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刑事诉讼]
强奸罪刑事上诉状
上诉人:陈某,男,1977年5月23日出生,于贵州省水城县,身份证号码:520221197705233493,苗族,户籍所在地水城县新街乡新街村乡机关,现羁押于六盘水市第二看守所。 上诉人陈某因涉嫌强奸一案,不服钟山区人民法院(2015)黔钟刑初字第127号判决书,特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撤销钟山区人民法院(2015)黔钟刑初字第127号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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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刑事诉讼]
担保追偿诉状范本
原告徐**,男,19**年*月*日出生,汉族,沭阳县人,住江苏省沭阳县*****。 被告姜**,男,19**年*月*日出生,汉族,沭阳县人,住沭阳县***。 被告韦**,女,19**年*月*日出生,住沭阳县***。 诉讼请求 一、判令二被告支付原告担保追偿款276000元及利息(自立案之日起按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至判决生效确定的给付之日); 二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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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刑事诉讼]
运输毒品罪辩护
运输毒品罪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 我们受本案被告人家属某某的委托,受湖北普济律师事务所指派,担任某乙的辩护人参加本案的审理。辩护人多次会见被告人某乙,查阅了本案卷宗材料,又参加了今天的庭审。现发表以下辩护意见: 一、首先,起诉书指控的部分内容与事实不符,做如下澄清: 1、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某甲邀约被告人某乙一起开车到广州购买毒品”不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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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刑事诉讼]
刑事申诉书(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
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从《解释》对逃逸行为的规定来看,逃逸行为需要证实肇事者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主观目的。既然申诉人没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不应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青岛市公安局X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出具的青公交认字[2013]第4519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和(20XX)黄刑初字第964号刑事判决书对申诉人刘XX系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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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刑事诉讼]
运输毒品罪辩护词
发前勤劳善良,在家经营手机店铺,除吸毒外,无其它违法犯罪记录,此次犯罪完全是因为法律意识淡薄,受他人利诱和指使。其犯罪具有偶然性,应给予其改过自新的机会。 综上所述,辩护人认为本案应定非法持有毒品罪,且某乙有从轻处罚情节。建议法庭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对某乙从轻处罚,给其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辩护人请求法庭能够依法采纳辩护人的辩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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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廖珍金涉嫌抢劫、故意杀人罪死刑复核一案 李民洪律师的辩护词(下) 六、现有的证据证明被告人廖珍金作案不能。 被告人廖珍金与李珍珍通电话“谈恋爱”的开始时间是晚上9点44分,刘善平凶案的发生时间是10点30分(刘善平死亡时间是10点45分,刘梅呼救有一段时间,医生到现场又有一段时间,医生抢救后宣布其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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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男,1970年*月*日生,汉族,贵州省**县人,小学文化,农民,住贵州省***县**乡**村**组。系被害人之父。联系电话:********* 上诉人(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女,1972年*月**日生,汉族,贵州省**县人,文盲,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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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刑事诉讼]
恢复审理申请书
申请人:林X树,男,1954年9月19日出生,汉族,住六安市裕安区新河东路xxx,身份证号:3424011954AAAA341X. 被申请人:王x杰,男,1964年10月07日出生,汉族,住六安市裕安区解放路XXX号,身份证号:342401196BBBB73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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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〇XX年X月X日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原告(一): 原告(二): 被告(一): 被告(二): 被告(三): 诉讼请求: 一、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XXX元,其中医疗费XXX元、住院伙食补助费XXX元、营养费XXX元、交通费用XXXX元,误工费用XXX元、精神损害抚慰金XXXX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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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刑事诉讼]
周某云死亡时间补充鉴定申请书
中心也没有做出鉴定,现申请人依法申请补充鉴定周某云的具体死亡时间。理由是这关系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王文军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致死)还是应当以故意杀人罪(间接故意)追究刑事责任,关系到法律的正确实施,关系到是否公正办案,是否能为死者周某云主持公道,是否能给亲属和社会一个依法合理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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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刑事诉讼]
安排医学专门人员对鉴定意见提出意见申请书
申请人程海,亲友代理人。 申请人王道刚,山东泉舜律师事务所律师。 两申请人均为被害人王某志兼被害人周某云亲属的诉讼代理人。 申请事项: 1、安排医学专门人员对鉴定意见、对周某云死亡时间提出意见。 申请理由: 你院审理的被告人王某军被控滥用职权罪、故意伤害罪,郭铁伟被控滥用职权罪,任海波被控故意伤害罪一案,太原市检察院委托湖北湖北同济司法鉴定中心通过司法鉴定查明被害人周某云的死亡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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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