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湖口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8)湖民一初字第104号 原告叶刚,男,1977年12月23日出生,汉族,江西省彭泽县人,大学本科文化,江西船用阀门厂职工,住湖口县双钟镇六五0二厂路1号,公民身份号码为360402197712230014.
咨询律师:
刘波
[民事诉讼]
QQ珊瑚虫案律师辩护词
什么样的接口,以方便于为第三方软件(包括珊瑚虫QQ软件)的开发提供便利提出建议;(见被告人在法庭的陈述及本案证人证言); 3、腾讯公司曾经在自己的官方网站首要位置提供珊瑚虫QQ软件的下载并获取广告收益(见北京市第二公证处所作的公证书及国家信息中心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所作的技术鉴定咨询意见书)。 辩护人认为,上述证据相互印证,彼此之间已经构成了一个完整的证据链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8)海民初字第22776号 原告学大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京师大厦9503室。 法定代表人李如彬,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陈振洲,北京鑫河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韩永杰,北京鑫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陆韬,男,汉族,1977年12月7日出生,无业,住浙江省杭州市闸口新村59栋1单元602室。
咨询律师:
刘波
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8)安严民初字第152号 原告安福鸿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安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春明,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王志华,该公司副总经理。 被告周发荣,男,1975年9月8日生,汉族,江西省安福县人,农民,住安福县洋溪镇店背村第4组。身份证号:362429197509082812.
咨询律师:
肖本岗
[民事诉讼]
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8)安城民初字第107号 原告毛志朋,男,2002年3月4日出生,汉族,浙江省淳安县人,系安福县瓜畲乡金新红盾希望小学学前班(一)班学生,住安福县瓜畲乡新安村新安70号。身份证号码:362429200203041713. 法定代理人毛爱民,农民。系毛志明之父。 委托代理人陈外生,江西安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咨询律师:
刘波
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8)安城民初字第107号 原告毛志朋,男,2002年3月4日出生,汉族,浙江省淳安县人,系安福县瓜畲乡金新红盾希望小学学前班(一)班学生,住安福县瓜畲乡新安村新安70号。身份证号码:362429200203041713. 法定代理人毛爱民,农民。系毛志明之父。 委托代理人陈外生,江西安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咨询律师:
肖本岗
[民事诉讼]
供用热力合同纠纷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北京市海淀区供暖和楼房设备经营管理中心(原北京市海淀区供暖经营中心),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志新西路14号。 法定代表人王继军,主任。 委托代理人蔡慧,北京市恒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中国电工设备总公司(以下简称电工设备总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北京市海淀区供暖和楼房设备经营管理中心(原北京市海淀区供暖经营中心
咨询律师:
刘波
[民事诉讼]
买卖合同纠纷案民事裁定书
海民初字第13166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08年12月4日受理后,依法组成由法官支建成担任审判长,法官朱英俊、刘慧参加合议庭,于2008年12月10日公开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商贸中心一审诉称:商贸中心自2003年起向康乐中心销售木材,用于康乐中心的老年商务会馆项目的建设及经营。2003年12月15日,商贸中心与康乐中心签订了《工矿产品购销合同》
咨询律师:
肖本岗
[民事诉讼]
李某与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托管合同纠纷案
市**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王某,北京市**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李某因与被上诉人某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证公司)证券托管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08)海民初字第23059号驳回起诉的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由法官鲁连印担任审判长,法官李利、张丽新参加的合议庭审理了本案。
咨询律师:
刘波
市博景泓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某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陶然分公司 (以下简称医药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某某国际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生物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08)海民初字第1764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08年10月27日受理后,依法组成由法官阴虹担任审判长,法官郑伟华、宁勃参加的合议庭,公开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委托代理人苏某,北京市博景泓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某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分公司(以下简称医药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某某国际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生物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08)海民初字第1764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08年10月27日受理后,依法组成由法官阴虹担任审判长,法官郑伟华、宁勃参加的合议庭,公开进行了审理。
咨询律师:
刘波
[民事诉讼]
张某与某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一案
街23号平安大厦。 委托代理人尹某,男,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职员,住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3号平安大厦。 原告张某(以下简称原告)与被告某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张某,被告的委托代理人任某、尹某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咨询律师:
肖本岗
[民事诉讼]
焦某与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其他股东权纠纷一案
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原告焦某(以下简称原告)与被告亚洲财讯(北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其他股东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由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原告代理人李某、被告代理人徐某、杨某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2007年1月26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中高层管理人员聘用合同》,约定:原告受聘担任中国金融网资本板块主编职务,年薪15万元,其中14.
咨询律师:
刘波
责任公司职员,住同单位地址。 第三人北京华跃腾飞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大生庄村。 法定代表人王某某,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张某某,男,北京华跃腾飞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职工
咨询律师:
肖本岗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牡丹卡中心总裁。 委托代理人王某某,北京市铸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王珏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牡丹卡中心员工。 原告马玉福与被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牡丹卡中心(以下简称牡丹卡中心)信用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法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咨询律师:
刘波
[民事诉讼]
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 职务、住址) 被申请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 和职务、住址) 请求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的下列财产进行诉讼保全: 1.…… 2.(写明财产的位置、数量、金额等情况) 本申请人提供如下担保: 1.…… 2.…… 特此申请。 此致 ×××人民法院
咨询律师:
肖本岗
[民事诉讼]
民事申诉状(公民提起申诉用)
(公民提起申诉用) 申诉人: 申诉人因××一案,对××人民法院×年×月×日(××)××字第××号民事判决(或裁定),提出申诉。 请求事项 事实与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诉人: 年 月 日 附:1.原审民事判决书(或裁定书) 份; 2.证据材料 份。
咨询律师:
肖本岗
[民事诉讼]
民事申诉状
(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申诉用) 申诉人: 所在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姓名: 职务: 电话: 企业性质: 工商登记核准号: 经营范围和方式: 开户银行: 账号: 申诉人因××一案,对××人民法院×年×月×日(××)××字第××号民事判决(或裁定),提出申诉。 请求事项 事实与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诉人: 年 月 日 附:1.原审民事判决书(或裁定书) 份; 2.证据材料 份。
咨询律师:
刘波
[民事诉讼]
人民法院提前解除拘留决定书
人民法院提前解除拘留决定书 ( ) 字第 号 被拘留人 查 因妨害民事诉讼,经本院 年 月 日决定拘留 日,已由公安机关执行。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 。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三款的规定
咨询律师:
刘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