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广东南天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温晓琼,女,汉族,1974年9月29日出生,住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烟草公司宿舍。 上诉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佛山平安保险公司)为与被上诉人成福新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2005)佛禅法民二初字第118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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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钟执财,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吴泽民,该公司职员。 上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顺德支公司因与被上诉人佛山市顺德区明创业发展有限公司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2005)顺法民二初字第0277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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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能,男,汉族,1968年4月11日出生,住江西省石城县琴江镇东华路117号。 上诉人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中心支公司(下称华安财产保险公司)与被上诉人麦定超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2005)南民二初字第183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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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
上诉人黎炳坤因典当借款协议纠纷一案
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1)惠中法经终字第125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黎炳坤,男,57岁,住惠州市北门直街七巷7号。 诉讼代理人:黄碧媚,女,54岁,是上诉人之妻,住址同上。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惠州市惠信典当行,住所地:惠州市鹅岭西路18号。 法定代表人:凌育青,总经理。 诉讼代理人:罗勇、李锦亮,分别是该典当行的副总经理和业务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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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杨石权,男,住惠东县平山镇湖滨花园湖景阁401号。 上诉人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中心支公司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惠东县人民法院(2002)惠东法民初字第16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问题之一,是杨石孙(投保人)与被告形成的人身保险合同是否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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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
原告王防修诉被告深圳市金源典当行有限公司典当纠纷一案
玉环,该司行政助理。 委托代理人陈兆方,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第三人张玉成,男,汉族,1955年9月10日出生,住址江苏省徐州市煤机西村七排38号。 原告王防修诉被告深圳市金源典当行有限公司典当纠纷一案,本院于2003年12月4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杨晓凤独任审判,于2004年2月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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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5)蚌民二终字第16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中心支公司,住所地蚌埠市胜利东路1516号。 负责人葛增强,该单位经理。 委托代理人吴建农,安徽乐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邹光玉,男,1963年10月21日出生,汉族,住固镇县石湖乡石湖村石湖街67号。 委托代理人宋运本,安徽浍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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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衡宝先(衡玉凤父亲),男,1948年5月出生,汉族,无业,住址同上。 案由:保险合同纠纷。 上诉人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中心支公司不服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2005)五民二初字第6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请求撤销原审判决,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原审查明:2004年9月,原告衡玉凤通过学校向被告保险公司投学生幼儿综合保障险,保险单的编号为0031919,保险费为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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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
云南信业典当有限公司诉余建民、付丽芬典当合同纠纷案
身份证号码:532501195812120617. 被告付丽芬,女,汉族,1962年4月11日出生,住址:昆明市盘龙区金康园小区1号楼804号,身份证号码:532501196204110620. 原告云南信业典当有限公司诉被告余建民、付丽芬典当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05年12月23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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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
上诉人黄桂海因保险合同纠纷一案
代表人车锡柏,经理。 委托代理人王读文,山东地义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付新永,男,1977年7月11日出生,汉族,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中心支公司职工,住山东省桓台县第一中学。 上诉人黄桂海因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东营区人民法院(2001)东经初字第52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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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
上诉人高娟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一案
委托代理人张新疆,男,1965年6月6日出生,汉族,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东营分公司职工,住该公司。 委托代理人郭英祥,山东众旭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高娟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东营区人民法院(2002)东经初字第13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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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
上诉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青州市支公司因车辆保险合同纠纷一案
广胜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青州市支公司因车辆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饶县人民法院(2002)广民初字第84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青州市支公司委托代理人潘军、张志刚、被上诉人秦景雷及其委托代理人孙少山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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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2)东中经初字第9号 原告东营市银通典当行有限责任公司,驻东营市商河路8号。 法定代表人王相勇,该行经理。 委托代理人李万全,该行职员。 被告崔学普,男,1965年6月9日出生,汉族,东营市河口区六合乡广河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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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冰,男,1976年8月5日出生,汉族,东营亚之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经理,住东营市明月小区一区晨光3-1-2号,住山东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公寓。 委托代理人赵高培,山东崇义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中心支公司因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2004)东民初字第2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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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郑秀海,男,1960年3月12日出生,汉族,东营市汇利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职工,现住东营市胜利油田慧苑小区22号楼3号。 委托代理人蒲聪,山东众旭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张玉良,山东众旭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中心支公司因机动车辆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2004)广民初字第12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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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出生,汉族,北京博济元昕经贸发展有限公司经理,住黑龙江省林甸镇西街。 委托代理人:孔丽鸿,女,1973年7月5日出生,汉族,北京城市学院教师,住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9号。 委托代理人:赵梦,女,1973年4月9日出生,汉族,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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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广州市番禺区碧桂园碧桂东苑倚翠路6座108号。 委托代理人王苗,女,汉族,1974年12月8日出生,住广州市仑头路21号14栋303房。 上诉人苏权希为与被上诉人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顺德支公司(以下简称华安公司)因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2004)顺法民二初字第116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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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刘敏、张韶,均系广东正承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陆煖因与被上诉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海支公司(以下简称南海太平洋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2004)南民二初字第72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04年6月23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同年7月8日进行了法庭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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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
上诉人谢小凤与被上诉人佛山市禅城区风行陶瓷有限公司、范权辉、佛山市禅城区风行陶业加工厂、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中心支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中心支公司财产侵权损害赔偿纠纷上诉案
得利、保险金不能从厂方承担的侵权责任中扣除、保险费是其缴纳等,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均不能成立。请求二审驳回谢小凤的上诉,维持原判。 被上诉人佛山市禅城区风行陶业加工厂、范权辉、佛山市禅城区风行陶瓷有限公司在二审期间提交了工资表1份,以证实上诉人谢小凤称厂方扣除其部分工资交纳保险费不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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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4) 佛中法民二终字第497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胡俊华,男,1976年1月18日出生,汉族,住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办事处公园路山塘街3巷2号,身份证号码440623197601181232. 委托代理人陈志锋,男,汉族,1976年2月24日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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