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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兴业路一期建设项目房屋征收决定书 龙政征决〔2014〕2号 因兴业路一期项目建设需要,现决定征收下述范围内的房屋。房屋征收部门应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开展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做好房屋征收工作。 一、项目名称:兴业路一期。
颁布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 阅读(0 颁布日期:2014-06-23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龙岩体育运动学校建设项目房屋征收决定书 龙政征决〔2014〕9号 因龙岩体育运动学校项目建设需要,现决定征收下述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房屋征收部门应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开展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做好房屋征收工作。 一、项目名称:龙岩体育运动学校。
颁布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 阅读(0 颁布日期:2014-08-01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龙岩大道三期小洋部队安置地建设项目房屋征收决定书 龙政征决〔2014〕5号 因龙岩大道三期小洋部队安置地项目建设需要,现决定征收下述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房屋征收部门应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开展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做好房屋征收工作。 一、项目名称:龙岩大道三期小洋部队安置地。
颁布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 阅读(0 颁布日期:2014-08-04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龙岩大道三期小洋部队安置地建设项目房屋征收公告 龙政征告〔2014〕5号 因龙岩大道三期小洋部队安置地项目建设需要,龙岩市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书》(龙政征决〔2014〕5号),决定对下述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龙岩大道三期小洋部队安置地。
颁布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 阅读(0 颁布日期:2014-08-04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龙腾北路五期(青竹路—北三环)道路建设项目房屋征收决定书 龙政征决〔2014〕6号 因龙腾北路五期(青竹路—北三环)道路项目建设需要,现决定征收下述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房屋征收部门应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开展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颁布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 阅读(0 颁布日期:2014-08-04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龙腾北路五期(青竹路—北三环)道路建设项目房屋征收公告 龙政征告〔2014〕6号 因龙腾北路五期(青竹路—北三环)道路项目建设需要,龙岩市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书》(龙政征决〔2014〕6号),决定对下述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龙腾北路五期(青竹路—北三环)道路。
颁布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 阅读(0 颁布日期:2014-08-04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青竹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项目房屋征收公告 龙政征告〔2014〕7号 因青竹九年一贯制学校项目建设需要,龙岩市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书》(龙政征决〔2014〕7号),决定对下述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青竹九年一贯制学校。
颁布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 阅读(0 颁布日期:2014-08-04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龙腾御景、龙腾盛世、曹溪商服收储3、4号建设项目房屋征收决定书 龙政征决〔2014〕8号 因龙腾御景、龙腾盛世、曹溪商服收储3、4号项目建设需要,现决定征收下述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房屋征收部门应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开展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做好房屋征收工作。
颁布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 阅读(0 颁布日期:2014-08-04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龙腾御景、龙腾盛世、曹溪商服收储3、4号建设项目房屋征收公告 龙政征告〔2014〕8号 因龙腾御景、龙腾盛世、曹溪商服收储3、4号项目建设需要,龙岩市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书》(龙政征决〔2014〕8号),决定对下述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
颁布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 阅读(0 颁布日期:2014-08-04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龙岩体育运动学校建设项目房屋征收公告 龙政征告〔2014〕9号 因龙岩体育运动学校项目建设需要,龙岩市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书》(龙政征决〔2014〕9号),决定对下述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龙岩体育运动学校。
颁布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 阅读(0 颁布日期:2014-08-04
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志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厦龙山海协作经济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特有的文化基因,是传承民族优秀文化的重要载体,是探索市情规律、提炼历史智慧、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文献。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地方志工作,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志工作的若干意见
颁布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 阅读(0 颁布日期:2015-09-29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城街道12号地块建设项目房屋征收公告 龙政征告〔2014〕11号 因中城街道12号地块项目建设需要,龙岩市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书》(龙政征决〔2014〕11号),决定对下述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中城街道12号地块。
颁布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 阅读(0 颁布日期:2014-09-16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城街道12号地块建设项目房屋征收决定书 龙政征决〔2014〕11号 因中城街道12号地块项目建设需要,现决定征收下述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房屋征收部门应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开展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做好房屋征收工作。 一、项目名称:中城街道12号地块。
颁布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 阅读(0 颁布日期:2014-09-16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新罗区2014年度第12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方案的公告 公告〔2014〕24号 二○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的有关规定,以闽政地〔2014〕696号文件批准征收(使用)土地22.4534公顷。现将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
颁布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 阅读(0 颁布日期:2014-11-20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曹溪路东侧商住小区建设项目房屋征收公告 龙政征告〔2014〕12号 因曹溪路东侧商住小区项目建设需要,龙岩市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书》(龙政征决〔2014〕12号),决定对下述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曹溪路东侧商住小区。
颁布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 阅读(0 颁布日期:2014-12-23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曹溪路东侧商住小区建设项目房屋征收决定书 龙政征决〔2014〕12号 因曹溪路东侧商住小区项目建设需要,现决定征收下述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房屋征收部门应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开展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做好房屋征收工作。 一、项目名称:曹溪路东侧商住小区。
颁布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 阅读(0 颁布日期:2014-12-23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 龙政综〔2014〕38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各新区、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岩企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市、县(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 阅读(0 颁布日期:2014-12-30
关于稳定住房消费支持刚性住房需求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颁布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 阅读(0 颁布日期:2015-05-18
福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度绩效管理依法行政指标评估标准的通知 榕政法〔201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根据2012年度县(市)区绩效管理统一考核指标体系要求,现将我办制定的《抽象行政行为合法率评估标准》、《行政复议合法率评估标准》及《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率评估标准》发给你们,请你们按此标准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年底我办将组织开展指标采集工作。 附件:1.
颁布单位: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阅读(0 颁布日期:2012-11-08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的通知 榕政办〔201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福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请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地区、本部门2010年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和评估。
颁布单位: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阅读(0 颁布日期:2011-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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