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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促进中心城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龙政综〔2010〕222号 新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中心城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市政府常务会提出供应总量平衡、区域平衡、价格平衡和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改进服务的要求,市国土资源局、建设局、城乡规划局、房管局制定了《关于促进中心城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
颁布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 阅读(0 颁布日期:2010-06-13
关于转发龙岩中心城市危房产权确认保全暂行办法的通知 龙政综〔2010〕230号 新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市建设局、国土资源局联合制定的《龙岩中心城市危房产权确认保全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
颁布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 阅读(0 颁布日期:2010-06-22
关于农村住房灾后重建实施意见 龙政综〔2010〕26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加快推进农村住房灾后重建工作,帮助灾区群众早日重建家园,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加快新农村建设,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住房灾后重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 阅读(0 颁布日期:2010-07-12
关于对永定县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反馈意见 龙政综〔2011〕30号 永定县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创建“教育强县”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0〕13号)、《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督导室关于建立乡镇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 阅读(0 颁布日期:2011-01-27
关于对上杭县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反馈意见 龙政综〔2011〕31号 上杭县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创建“教育强县”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0〕13号)、《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督导室关于建立乡镇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 阅读(0 颁布日期:2011-01-27
关于印发龙岩市企业人才住房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龙政综〔2011〕1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龙岩市企业人才住房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市第三届人民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
颁布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 阅读(0 颁布日期:2011-03-31
关于贯彻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的实施意见 龙政综〔2011〕2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以下简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以下简称省《实施办法》),结合我市的实际
颁布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 阅读(0 颁布日期:2011-05-24
关于2011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意见 龙政综〔2011〕2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相关企业: 根据省政府“十二五”污染减排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意见
颁布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 阅读(0 颁布日期:2011-05-24
关于印发龙岩市淘汰落后砖瓦产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龙政综〔2011〕39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龙岩市淘汰落后砖瓦产能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龙岩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九月一日 龙岩市淘汰落后砖瓦产能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 阅读(0 颁布日期:2011-09-01
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联动机制的通知 龙政综〔2012〕199号 新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龙岩中心城市管理,充分协调和发挥部门职能优势,形成共管合力,健全完善中心城市主城区内整治违法建设和市容环境管理长效机制,现就加强行政执法部门联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
颁布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 阅读(0 颁布日期:2012-04-28
关于印发龙岩中心城市土地和房屋征收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划分的通知 龙政综〔2012〕408号 新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龙岩中心城市土地和房屋征收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划分》已经龙岩市第四届人民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
颁布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 阅读(0 颁布日期:2012-08-10
关于东发小区项目房屋征收决定书 龙政征决〔2012〕24号 因龙岩市东发小区项目建设需要,现决定征收下列范围内的房屋。房屋征收部门应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开展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做好房屋征收工作。 一、项目名称:东发小区 二、征收范围:东至民房、农田;西至榕树小区;南至民房、农田;北至福三线(详见规划红线图)。
颁布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 阅读(0 颁布日期:2012-10-15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长汀县创建“教育强县”工作过程性指导和乡镇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反馈意见 龙政综〔2013〕242号 长汀县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创建“教育强县”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0〕13号)和《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督导室关于建立对乡镇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意见
颁布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 阅读(0 颁布日期:2013-05-26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3年农村住房灾后重建工作的通知 龙政综〔2013〕3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古蛟新区、永丰新区、龙雁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为做好农村住房灾后重建工作,帮助灾区群众早日重建家园,维护社会安定稳定,推进新农村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住房灾后重建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 阅读(0 颁布日期:2013-07-08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中心城市普通商品住房标准的通知 龙政综〔2013〕366号 新罗区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合理引导住房建设与消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的工作意见》(国办发〔2005〕26号)文件精神,结合目前我市中心城市房价水平,经龙岩中心城市规划委员会2013年度第三次全体会议成员审议通过
颁布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 阅读(0 颁布日期:2013-07-31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阳光小区建设项目房屋征收决定书 龙政征决〔2013〕27号 因龙岩市阳光小区项目建设需要,现决定征收下述范围内的房屋。房屋征收部门应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开展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做好房屋征收工作。 一、项目名称:龙岩市阳光小区。
颁布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 阅读(0 颁布日期:2013-09-25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西城片区经济适用房小区商业店面划拨土地使用权申请补办出让方案的批复 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报来《关于西城片区经济适用房小区商业店面划拨土地使用权申请补办出让方案的请示》(龙国土资〔2014〕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龙岩市安居住宅建设有限公司宗地,位于新罗区西陂镇排头村犀牛路西侧的一幅划拨分摊土地182.7平方米,按商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商店)补办出让手续。
颁布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 阅读(0 颁布日期:2014-01-24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为民务实清廉工作要求十二条的通知 龙政综〔2014〕7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各新区、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推动全市政府系统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改进作风,更好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打造“红土政风”,经研究决定,特制定为民务实清廉工作要求十二条,请结合实际
颁布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 阅读(0 颁布日期:2014-04-03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新罗区2014年度第01批次农民住宅小区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及使用土地的批复 龙政综〔2014〕160号 新罗区苏坂乡黄地村委会: 你村申请的黄地新村项目已列入新罗区2014年度第01批次农民住宅小区建设用地。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苏坂乡黄地村农用地0.2669公顷(非耕地)转为建设用地。 二、同意使用苏坂乡黄地村集体土地3.3437公顷(其中林地0.
颁布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 阅读(0 颁布日期:2014-06-06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兴业路一期建设项目房屋征收公告 龙政征告〔2014〕1号 因兴业路一期项目建设需要,龙岩市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书》(龙政征决〔2014〕1号),决定对下述范围的房屋实施征收。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兴业路一期。
颁布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 阅读(0 颁布日期:2014-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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