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国务院批转国家房产管理局关于私有出租房屋社会主义改造问题的报告”的通知 1964年3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 各省、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国家房产管理局“关于私有出租房屋社会主义改造问题的报告”中所提的意见很好,对调解房屋纠纷有了基本标准,现将这一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作为工作中的参考。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阅读(0)
颁布日期:1970-01-0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城市居民和资本家的城市房屋是否准许买卖的复函》 (65)法研字第173号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63)法研字第15号请示报告已收阅。关于城市居民和资本家的城市私房是否允许买卖问题,我院基本同意你院的三点意见。但城市私房的买卖以及城市宅基地是否允许买卖,都是全国性的政策问题,在中央未做出规定之前,法院无权解答。因此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阅读(0)
颁布日期:1970-01-01
[房产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郭廷凤、邱培金房屋典赎案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郭廷凤、邱培金房屋典赎案的批复 1979年1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76年1月15日〔75〕川法民字第259号关于郭廷凤、邱培金房屋典赎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阅读(0)
颁布日期:1979-01-30
[房产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雷龙江与雷济川房屋典当关系应予承认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雷龙江与雷济川房屋典当关系应予承认的批复 1979年11月5日,最高法院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陕高法民〔1979〕1号对“雷龙江与雷济川房屋回赎”一案的请示报告和一、二审卷宗均已收悉。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阅读(0)
颁布日期:1979-11-05
[房产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房屋典当回赎案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房屋典当回赎案的批复 1980年12月12日,最高法院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80)民监字第69号“关于沧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请示曹海廷与冯永慧房屋典当回赎纠纷一案”的来函已收悉。经研究,同意你院和沧州地区中级法院的意见,按典当问题予以处理。至于此案房屋是否漏改问题,是否补改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阅读(0)
颁布日期:1980-12-1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地主家庭出身的能否回赎土改前出当给劳动人民的房屋的请示的复函 1981年6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 湖南省凤凰县人民法院: 你院1981年5月26日关于地主家庭出身的能否回赎在土改前出当给劳动人民的房屋的请示报告收悉。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阅读(0)
颁布日期:1981-06-22
[房产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张树江与陈伯寅房屋租赁案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张树江与陈伯寅房屋租赁案的批复 1981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80)沪高民申字第48号函收悉。关于函中所请示的问题,经我们研究认为,根据上海市房地产管理局1965年2月1日《关于处理二房东问题的请示报告》中第七条的规定,考虑到目前张、陈二户的居住现状。同意你院审判委员会的意见,分户给张树江一间亭子间居住为宜。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阅读(0)
颁布日期:1981-12-0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私房改造后留给房主自住房产权归谁所有问题的批复 1982年4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闽法民他字〔1981〕第05号函收悉。关于黄一鸣与黄婉贞房屋案中涉及房改留房的产权问题经研究:私有出租房屋改造后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阅读(0)
颁布日期:1982-04-0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王正贵与林作信、江妙法房屋买卖关系如何确认的批复 1982年12月18日,最高法院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82)浙法民上字81——2号请示报告收悉。关于王正贵与林作信、江妙法房屋买卖纠纷一案,经研究同意你院的处理意见。此案当事人房屋买卖关系,既未经过国家的契税手续,也没有取得房管部门的认可,认定其买卖关系无效是适当的。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阅读(0)
颁布日期:1982-12-18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民政部关于正在服刑的罪犯和被羁押的人的选举权问题的联合通知 1984年3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 公安、司法、民政厅(局): 全国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正在逐步展开。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阅读(0)
颁布日期:1984-03-24
[房产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屋典当回赎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屋典当回赎问题的批复 1984年12月2日,最高法院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84)鲁法民字第24号关于房屋典当回赎问题的来函请示收悉。因这个问题涉及对国家房产管理局(65)国房局字105号文件的执行,经我院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进行联系,该部认为:105号文件现在仍然适用,但各地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阅读(0)
颁布日期:1984-12-0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吴天爵等与新宾镇集体饮食服务店房产纠纷案的批复 1985年3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84)法民字第10号关于吴天爵等与新宾镇集体饮食服务店房产纠纷案处理意见的请本报告及补充调查材料收悉。根据报告的材料,经研究我们认为,你院第一种意见,即将此房做为吴天爵等与新宾镇集体饮食服务店双方共有较为妥当。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阅读(0)
颁布日期:1985-03-15
[房产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利显乾与利潮良房屋纠纷案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利显乾与利潮良房屋纠纷案的批复 1985年5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84)粤法民监字第2号请示报告收悉。对于所请示的利显乾与利潮良房屋纠纷案中的有关问题,经研究认为: 讼争房屋原产权人利士乾及其细婆分别在1930年、1940年与利显乾之父利达平建立的房屋典当关系是有效的,应予承认。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阅读(0)
颁布日期:1985-05-02
[房产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屋借用纠纷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屋借用纠纷的批复 1985年8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84)鲁法民监字第53号《关于肖思九与王庆昌房屋纠纷一案的请示报告》收悉。 从报告材料看,肖思九与王庆昌、王维良诉争之房屋,原是肖思九1944年建造的。同年,肖思九将其所建房屋无条件地借给王庆昌一家居住。1948年王庆昌之侄王维良住进该房。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阅读(0)
颁布日期:1985-08-12
[房产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黄大荣与臧学稷等房屋纠纷案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黄大荣与臧学稷等房屋纠纷案的批复 1985年9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85年5月《关于黄大荣与臧学稷等房屋纠纷一案的请示报告》及所附案卷四宗收悉。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阅读(0)
颁布日期:1985-09-10
[房产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李理河与潘继伙宅基地租赁纠纷一案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李理河与潘继伙宅基地租赁纠纷一案的批复 1985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一九八五年七月一日(85)粤法民字第14号关于英德县李理河与潘继伙宅基地租赁纠纷一案的请示报告收悉。 据你院报告所述,李理河与潘继伙诉争的宅基地原系李理河之父李司保的产业,其上盖于抗战期间被日寇炸毁,仅留残墙。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阅读(0)
颁布日期:1985-11-2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解放前劳动人民之间宅基地租赁契约是否承认和保护问题的批复 1985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85年7月1日〔85〕粤法民字第14号关于英德县李理河与潘继伙宅基地租赁纠纷一案的请示报告收悉。 据你院报告所述,李理河与潘继伙诉争的宅基地原系李理河之父李司保的产业,其上盖于抗战期间被日冠炸毁,仅留残墙。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阅读(0)
颁布日期:1985-11-21
[房产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毕云亭与邢台市土产公司房屋纠纷案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毕云亭与邢台市土产公司房屋纠纷案的批复 1985年12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85年6月10日冀法民(1985)13号关于邢台市毕云亭与土产公司房产纠纷一案的请示报告收悉。对毕云亭要求土产公司归还其已在公私合营时折价入股的房屋问题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阅读(0)
颁布日期:1985-12-20
[房产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屋租赁纠纷如何确定管辖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屋租赁纠纷如何确定管辖问题的批复 1986年1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85)京高法字第82号《关于房屋租赁纠纷如何确定管辖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我院同意你院的意见,即:凡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房屋修缮、租金、腾退等纠纷,一般应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个别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更符合“两便”原则的,也可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辖。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阅读(0)
颁布日期:1986-01-07
[房产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产权案件有关政策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产权案件有关政策问题的批复 1986年1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并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85)湘法民请字第10号《关于审理房屋产权案件有关政策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认为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阅读(0)
颁布日期:1986-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