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美的公司)是专利号为zl00319668.2名称为“立式冷热饮水机(2000-1)”外观设计专利的权利人。 2001年5月21日,美的公司将中山市某电子电器有限公司(下称a公司)告上法庭,指控a公司制造、销售的名果皇ylg-60bw(11)型饮水机侵犯了其上述专利权。 a公司答辩中认为其产品与美的公司的专利不同,不构成侵权。
法院审理认为,a公司关于两者外观不同不构成侵权的抗辩不能成立。将a公司的被控侵权产品外观与专利公告中美的公司的专利产品外观相比较,尽管两者不完全相同,但是对于饮水机来说,水龙头的位置以及开关的形式是饮水机使用者最为关注的,水龙头的位置以及开关的形式不同,将带来使用方式的改变,这些地方应是饮水机的要部。a公司被控侵权产品的该部分外观,与美的公司的专利是基本相同的。另外,从整体观察,被控产品与美的公司的专利外观也是相近似的。因此,两者属于近似的外观设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立即停止侵犯美的公司专利号为zl00319668.2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行为。(二)被告一次性赔偿美的公司经济损失5万元。
被告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冷热饮水机外观设计专利被侵权案”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如果本公司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