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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两次公开审理认为,将专利产品的外观设计与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进行对比,两者构成相同或近似,被告金程公司生产的涉案轻型客车构成对原告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侵害。被告天驰飞宇公司销售了涉案侵权轻型客车,但能够提供产品的合法进货渠道,在该案中不承担赔偿责任。据此判决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金程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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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无效宣告请求涉及的是中国专利局于1996年11月20日授权公告的,名称为“瓶盖(3)”的外观设计专利(下称本专利),其申请号是95313605.1,申请日是1995年11月29日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设计专利产品之事,与其无关,为此,我们不构成侵权,也不需要赔偿。赔偿损失30万元没有依据,请求驳回诉讼请求。 案例解析: 一、如何确定外观设计专利的侵权的存在 1、什么是外观设计专利 专利法所称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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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保护]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
【案情】:美国鸿利公司来华投资后,在其经营的餐厅中一直使用在北京消费者中有相当知名度的“美国加州牛肉面大王”名称,在北京设立20余加连锁店。该公司的“红蓝白”装饰牌幅于1993年获得中国外观设计专利,公司于1993年向商标局申请“美国加州牛肉面大王”服务商标,至1995年5月仍未获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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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购买被告产品1台。据此,原告起诉被告专利侵权。该专利经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无效审查,维持有效;但复审委的决定同时强调指出,象太阳能热水器集热筒外壳这一类产品的外观设计,变化集中在两端盖部分,其设计要点也体现在这些部位。 另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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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于2005年12月申请了一项名为“中空饰条”的型材外观设计专利。该型材用于艺术玻璃的制作。该专利授权后,陈某发现,后来蒋某也在制造销售同样的艺术玻璃。陈某认为蒋某制造的艺术玻璃中使用的“中空饰条”的型材与自己的专利近似,遂将蒋某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被告蒋某停止销售侵权产品;由三被告销毁该侵权产品;由被三被告共同赔偿原告损失20万元。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请求人汕尾加利迅电子有限公司于2002年12月16日向深圳市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诉被请求人深圳市××公司侵犯其名称为“笔座(磁力吸挂式)”(专利号zl00334120.8)外观设计专利权(下称本专利)。请求人称其拥有名称为“笔座(磁力吸挂式)”(专利号zl00334120.8)的中国专利。被请求人生产并销售的d188悬空笔产品与请求人拥有的zl00334120.8号专利完全相同,并在《玩具世界》上发布了侵权产品的广告,给请求人造成了损失,请求深圳市知识产权局判令被请求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销毁库存侵权产品和模具,并公开赔礼道歉,保证今后不再发生类似侵权行为。请求人同时提交《玩具世界》杂志复印件、被请求人网页资料和被控产品样品以及购买该被控产品的票据。深圳市知识产权局审查后决定受理该案,并依法组成合议组进行审理。 深圳市知识产权局于2002年7月30日到被请求人经营场所送达有关文书,并进行了现场调查勘验,在现场暂扣d188悬空笔产品一只、出库单一本和彩页广告一页。 被请求人收到深圳市知识产权局通知后未进行答辩。 本案于2002年7月29日进行了口头审理。请求人的法定代表人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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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保护] 外观设计专利无效案例
外观设计专利无效案例(05年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第6770号) 决定要点: 对比外观设计存在相互矛盾和不清楚之处,无法与本专利进行对比,不能证明本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第23条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国专利法第23条 一、案由 本无效宣告请求涉及名称为“收音机”的外观设计专利(下称本专利)。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广东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美的公司)是专利号为zl00319668.2名称为“立式冷热饮水机(2000-1)”外观设计专利的权利人。 2001年5月21日,美的公司将中山市某电子电器有限公司(下称a公司)告上法庭,指控a公司制造、销售的名果皇ylg-60bw(11)型饮水机侵犯了其上述专利权。 a公司答辩中认为其产品与美的公司的专利不同,不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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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小小的瓶盖,因为它的右视图、主视图、俯视图与某专利瓶盖相同,进而引起一场外观设计专利纷争。日前,石家庄市中级法院就审理了一起这样的案件,虽然被告辩称其生产的瓶盖的左视图和后视图与原告的专利权产品有一定差异。但法院还是认为与原告外观设计专利的瓶盖存在诸多相似或相同之处,判决被告侵权。专家就此提醒企业,在企业发展中要注意提升设计技术实力和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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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秦三宽,河南振山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卢子明,河南振山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冉志辉。 委托代理人毛留军,荥阳市148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原告赵广军诉被告冉志辉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赵广军的委托代理人秦三宽,冉志辉及其委托代理人毛留军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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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评析<知识产权法律案例<知识产权法律网http://www.365ipr.com/anli/420.html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评析 上诉人 (原审被告):安徽太安生物制品药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安公司) 被上诉人 (原审原告):汪昌林 [案 号] 一审案号: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2002)合民三初字第57号 二审案号: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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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仿了该外观设计专利所要求保护的内容,且产品宣传册的产品照片与该外观设计专利一样。认为天元恒业厂未经许可制造和销售与该外观设计专利相同的产品,侵害了其外观设计专利权。 2002年5月9日,菲利浦公司向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提出调处请求。提供了专利登记薄副本、专利公报、被控侵权真空吸尘器产品实物及产品宣传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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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县政府的“三河明珠”雕塑是否侵犯了何某的外观设计专利权。何某的外观设计专利的产品及其所述类别是外观设计分类表的11-02类,该类包括的类别是小摆设、桌子、壁炉和墙的装饰、花瓶和花坛。大荔县政府的雕塑“三河明珠”,虽然与何某的外观设计专利外观相同,但二者在功能上、用途上并不相同,二者不是同一类商品,也不是类似商品。因此,判决专利侵权不成立。 这样,何某经过两级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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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住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王庄新村二区20座203. 原告安徽省凤阳县粉丝厂诉被告罗源县起步镇发金茹粉加工厂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的委托代理人王庆松、詹俊,被告的法定代表人官发金及其委托代理人林天凯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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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曾永刚,江西华兴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江西赣州市新辉装饰有限公司(下称新辉公司)、黄达辉与被上诉人南昌市洪燕铝业有限公司(下称南昌市洪燕铝业)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一案,不服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2000)洪民二初字第3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认定,洪燕铝业的外观设计专利权合法有效,应当得到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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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淋浴装置”外观设计专利(简称本专利)的专利权人,该专利申请日是2001年7月4日,优先权日是2001年1月4日。阿波罗洁具公司从2001年3月开始委托他人制造“apollo a-0814”淋浴屏配件。2001年4月,阿波罗洁具公司委托他人印刷“apollo a-0814”淋浴屏等系列产品图册。“apollo a-0814”淋浴屏的最初对外发货时间是2001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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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比对外观设计专利与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时应按照相关消费者施以一般注意力的标准,采用隔离比对的方法,坚持整体观察、综合分析判断专利产品和被控侵权产品是否属于相同产品或者相似产品。 2、市场的竞争者都要尊重他人的合法权利,通过走自主创新的路子来提升自己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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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包装设计专利要明显标注专利标记,避免他人无意侵权。 2、搭乘“顺风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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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设计近似性判断应对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涉案外观设计专利进行全面比较,运用《专利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的判断原则和判断方式进行判定。如果二者相比较有明显差异,不会造成普通消费者的混淆,则不构成专利侵权;如果二者相比较相同和近似,容易造成普通消费者的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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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7 业务咨询人数: 156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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